第8頁
“不用。”意料之中冰冷的回答。
“其實,後面的兩顆山楂沒有之前的那麼酸了。試一下啦,也許你就覺得好吃了呢?”
林可頌將糖葫蘆伸向江千帆的唇邊,江千帆沒有直接拒絕,只是別開臉避開。當他的眉眼從她的面前晃過,視線仿佛被拉伸一般。
這樣的江千帆,有一種繾綣的柔軟。
林可頌忽然起了壞心眼,想要看到更多江千帆迴避時候的表情。
他側過的臉,甚至於他修長白淨的脖子,就像註定劃破天際消失不見的流星,她只能用眼睛去看,永遠無法捕捉。
林可頌踮起腳尖故意將冰糖葫蘆摁向他的嘴唇,在他抬起手拒絕的時候,故意說:“小心竹籤!”
江千帆果然沒有推開她,而是選擇後退。
“來嘛!最後一顆了!也許你嘗過一千顆糖葫蘆都是酸澀的,但這一顆卻不一樣!又不是每一粒山楂都來自同一棵樹!”
“我不是你用來開玩笑的對象,林小姐。”
江千帆的聲音裡帶著警告的意味,氣壓低了下去。
“我沒跟你開玩笑。你為什麼不能試著期待一下最後一顆糖葫蘆的味道呢?酸與甜說不定就恰到好處了。”
江千帆站在原處,一動不動。
林可頌執拗地將糖葫蘆靠向他的唇邊,臉上是壞心眼的表情。
也許他是要再次拒絕,又也許他不想再被林可頌纏下去,微微張開了嘴唇,唇線張開那一刻,就像另一個世界緩緩開啟。
林可頌注視著這短暫的一瞬,驀地將糖葫蘆收了回來。
“你不想吃就算了。”
她咔嚓一聲,將它咬了下來。
我勒個去!這最後一個最酸!
林可頌將竹籤扔進垃圾桶里,拍了拍手。
江千帆仍舊站立在原處,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
林可頌扯起嘴唇,在他的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剛才你是不是想要咬下去?”
對方沒有回答她,淡泊的眉間有一種漠然的意味。
“你想不想知道最後一顆的味道?”
“不用。”江千帆的眼眸是涼涼的,明明看不見,卻因為折she了路燈的燈光,像是黑暗中寂寂燃燒的火柴。
“我也沒打算告訴你。”林可頌揣著口袋,走到自行車的旁邊。
他口袋裡的手機響了,是他的助理李彥打來的。
林可頌拍了拍車墊說:“走吧,我送你回去你住的地方。雖然一天的導遊還沒有結束,剩下的我可以明天補給你。”
反正她待業在家,閒到發霉。
“我明早的飛機。”江千帆淡淡地說。
“哦……不過已經很晚了,會有人擔心你的。”
林可頌跨上了自行車,江千帆循著聲音坐了上來。她對那一千美金的導遊費已經不那麼看中了,因為累得腦子不想想事兒。
晚風有些涼,吹拂著林可頌的臉。
淡淡的甜味與山楂的氣息在空氣中蔓延開來。
他們騎過十字路,因為路燈有些昏暗,林可頌看得不是那麼清楚,前車輪拐了一下,後車輪跟著搖晃。
林可頌努力保持住了平衡,可就在那一刻,她感覺到有什麼覆在了她的腰上。
溫暖的感覺如此清晰,宛如托住她的心臟一般。
但是對方的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林可頌低下頭來,抿起了唇角。
他們一路上沒有再說一句話。
林可頌將他送到了市中心一個豪華酒店。酒店門口,李彥還有另一個林可頌沒有見過的外國人似乎等候多時了。
“你們怎麼現在才回來!林小姐,你把江先生帶到哪裡去了!”
一時之間,林可頌不知道說什麼好。
反倒是李彥旁邊的那個外國人按住了李彥的肩膀,用英語問江千帆:“江先生,你沒事吧?”
“我很好。”
江千帆的英語是微涼的,偏向於英式發音,顯得嚴謹而內斂。
林可頌呼出一口氣,將自行車推到李彥的面前,“李先生,這是您買來的自行車,我現在物歸原主了。”
☆、是兄弟進屋也得敲門!
李彥似乎還想對林可頌說什麼,江千帆卻對那個外國人說:“梅爾,支付她一千美元的導遊費。”
“是的,先生。”梅爾點了點頭,轉向林可頌說,“小姐,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那個……我叫林可頌……”林可頌心想對方是打算銀行匯款還是寫現金支票,需不需要自己把帳戶信息寫下來?
“可頌?”梅爾的嘴唇上方留著兩撇鬍子,戴著無框眼鏡,穿著十分正統的西裝,看起來就像個英國老紳士。比起李彥,確實要和藹可親的多。而且,他的中文很好,幾乎聽不出口音。
“林是我的姓氏,我的名字是可頌。”
梅爾笑了:“聽起來像是croissant。”
林可頌笑了,“啊,法師羊角麵包!”
梅爾果然撕下了一張現金支票,非常有禮貌地遞給林可頌:“謝謝你今天陪伴在江先生的身邊,可愛的小麵包。”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他叫她什麼?
可愛的小麵包?
已經走上酒店台階的江千帆微微停下了腳步,側向林可頌的方向。
儘管林可頌知道他根本看不見自己,可不知道為什麼,她有一種對方在對她說“再見”的錯覺。
“再見,江先生。”
林可頌小聲說完,走向馬路對面,打算乘坐地鐵回家。
李彥與梅爾陪著江千帆走入了電梯。
一直沉冷的江千帆忽然開口:“那部自行車呢?”
“哦,我想……要不送給酒店工作人員吧?”李彥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不明白江千帆為什麼會忽然提起自行車。
“我要帶它回紐約。”
李彥張了張嘴,一部自行車而已沒必要千里迢迢帶回紐約,而且江千帆看不見,他根本騎不了自行車啊!
但是梅爾卻微微抬了抬手,示意李彥不用再說了。
當他們回到酒店房間,李彥做了一段簡短的匯報之後,房間裡就只剩下江千帆與梅爾。
梅爾不緊不慢地泡了一壺茶,與江千帆對面而坐。
“江先生,李彥說你想要試一試這裡的小吃,為什麼不讓他陪著你,反而選了一個陌生的女孩,而且還是自行車呢?”
“浪花飯店並不如李彥報告中的那麼出色,不足以做我在中國區域的合作者。今天在浪花飯店裡,李彥也比平常要緊張許多。”
“所以,江先生您覺得李彥他有什麼瞞著你?”
“我的信任,只會給一次。如果我坐在那輛車上,我不認為李彥會讓我尋找到我真正想要的東西。”
“但是林小姐做到了,是嗎?”
“是的。”
而此刻的林可頌在地鐵里靠著椅背睡了個昏天暗地,猛然驚醒的時候,同一條線路,她貌似已經坐了兩遍了!
摸一把口水,林可頌急匆匆下了車。
回到家裡,好好地洗了一個澡,躺在床上林可頌用微信給宋意然發了一條語音信息:我好像也要去紐約了。
說完,就將手機調到勿擾模式,被子一卷,睡著過去。
第二天的早晨八點,一輛黑色賓利在行駛在市區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輕人拍了拍車窗:“沒想才早上八點,交通就這麼堵了!”
“就算在紐約,早晨八點的交通都沒有好到哪裡去,更何況是在中國?淡定一點,年輕人。”梅爾安慰道。
車子在堵在了某個路口,幾分鐘寸步難行。
坐在前排的李彥小心地從後視鏡里看了一眼老闆的臉色。
江千帆還是喜怒不形於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的波動。
但是李彥隱隱有感覺,浪花飯店的趙董找他幫助達成與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經被對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嘗當地小吃,本來可以完全交給他李彥去計劃打算,根本不用特別買輛自行車叫個小丫頭帶著他去。現在又遲到了,雖然交通不是他李彥可以控制的,但他還是忍不住擔心,如果他們沒有趕上飛機,江千帆會不會把這一點也怪到他的身上?
早晨的空氣還算新鮮,江千帆半開著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邊臉上。
忽然,他開口說:“路上是不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李彥頓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見一個老人扛著插滿了冰糖葫蘆的樁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著。如果是一般人,也許會驚訝江千帆看不見怎麼能知道。但是李彥在他的身邊待了將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覺十分敏銳,只要是距離五米以內的氣味,他都能分辨出來。
“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我想要一支。”
李彥看向梅爾,梅爾點了點頭。
下了車,李彥呼了口氣。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覺在江千帆的舌尖會被無限放大,無論是好吃的感覺,還是難吃的感覺。所以江千帆對食物的要求高到讓人覺得不可理喻的地步。普通人覺得挺不錯的食物,對他而言可能是難以下咽。
而冰糖葫蘆這種完全上不了台面的東西,李彥是怎麼想怎麼覺得江千帆不可能會想吃。
但這兩天下來,李彥已經明白了,作為一個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問為什麼,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精心挑選了一支長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蘆,李彥小心翼翼地用紙袋包好,送進車裡。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會吃嗎?
車子終於動了起來。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著那支冰糖葫蘆,沒有要吃的意思,甚至於看不出他在想什麼。
直到來到了機場,下了車,李彥和司機開始搬行禮了,江千帆才將那支冰糖葫蘆遞給了梅爾。
“先生?這個也是要帶回紐約嗎?”
“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
江千帆說完,取出了盲杖,向前走去。
李彥望向梅爾,梅爾又將那支冰糖葫蘆塞給了他。
可是他拿著這支冰糖葫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啊?到底江千帆還要不要?可別又像自行車一樣,等到上了飛機忽然又問冰糖葫蘆有沒有被打包空運回紐約!
林可頌還沒睡醒呢,林可頌就被人拽了起來。
“給你打電話你怎麼不接?都十一點了還在睡?你這是失業女青年應有的生活態度嗎?”
戲謔的聲音從頭頂落下來。林可頌一睜開眼睛對上的就是一雙狹長的桃花眼。
還有鼻樑上那顆代表花心的痣。
林可頌猛地醒過神來。
“餵——宋意然!你搞什麼啊!怎麼……怎麼會出現在我的房間裡!”
“我來找你,你媽媽給我開的門,她去和其他阿姨排練什麼紅綢舞了。我從早上九點就坐在你家的沙發上一直等到十一點才把你弄起來,你不覺得我已經很義氣了嗎?”宋意然依舊是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
“你應該先敲門,等我把衣服穿好了,你再進來!”
“其實,後面的兩顆山楂沒有之前的那麼酸了。試一下啦,也許你就覺得好吃了呢?”
林可頌將糖葫蘆伸向江千帆的唇邊,江千帆沒有直接拒絕,只是別開臉避開。當他的眉眼從她的面前晃過,視線仿佛被拉伸一般。
這樣的江千帆,有一種繾綣的柔軟。
林可頌忽然起了壞心眼,想要看到更多江千帆迴避時候的表情。
他側過的臉,甚至於他修長白淨的脖子,就像註定劃破天際消失不見的流星,她只能用眼睛去看,永遠無法捕捉。
林可頌踮起腳尖故意將冰糖葫蘆摁向他的嘴唇,在他抬起手拒絕的時候,故意說:“小心竹籤!”
江千帆果然沒有推開她,而是選擇後退。
“來嘛!最後一顆了!也許你嘗過一千顆糖葫蘆都是酸澀的,但這一顆卻不一樣!又不是每一粒山楂都來自同一棵樹!”
“我不是你用來開玩笑的對象,林小姐。”
江千帆的聲音裡帶著警告的意味,氣壓低了下去。
“我沒跟你開玩笑。你為什麼不能試著期待一下最後一顆糖葫蘆的味道呢?酸與甜說不定就恰到好處了。”
江千帆站在原處,一動不動。
林可頌執拗地將糖葫蘆靠向他的唇邊,臉上是壞心眼的表情。
也許他是要再次拒絕,又也許他不想再被林可頌纏下去,微微張開了嘴唇,唇線張開那一刻,就像另一個世界緩緩開啟。
林可頌注視著這短暫的一瞬,驀地將糖葫蘆收了回來。
“你不想吃就算了。”
她咔嚓一聲,將它咬了下來。
我勒個去!這最後一個最酸!
林可頌將竹籤扔進垃圾桶里,拍了拍手。
江千帆仍舊站立在原處,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
林可頌扯起嘴唇,在他的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剛才你是不是想要咬下去?”
對方沒有回答她,淡泊的眉間有一種漠然的意味。
“你想不想知道最後一顆的味道?”
“不用。”江千帆的眼眸是涼涼的,明明看不見,卻因為折she了路燈的燈光,像是黑暗中寂寂燃燒的火柴。
“我也沒打算告訴你。”林可頌揣著口袋,走到自行車的旁邊。
他口袋裡的手機響了,是他的助理李彥打來的。
林可頌拍了拍車墊說:“走吧,我送你回去你住的地方。雖然一天的導遊還沒有結束,剩下的我可以明天補給你。”
反正她待業在家,閒到發霉。
“我明早的飛機。”江千帆淡淡地說。
“哦……不過已經很晚了,會有人擔心你的。”
林可頌跨上了自行車,江千帆循著聲音坐了上來。她對那一千美金的導遊費已經不那麼看中了,因為累得腦子不想想事兒。
晚風有些涼,吹拂著林可頌的臉。
淡淡的甜味與山楂的氣息在空氣中蔓延開來。
他們騎過十字路,因為路燈有些昏暗,林可頌看得不是那麼清楚,前車輪拐了一下,後車輪跟著搖晃。
林可頌努力保持住了平衡,可就在那一刻,她感覺到有什麼覆在了她的腰上。
溫暖的感覺如此清晰,宛如托住她的心臟一般。
但是對方的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林可頌低下頭來,抿起了唇角。
他們一路上沒有再說一句話。
林可頌將他送到了市中心一個豪華酒店。酒店門口,李彥還有另一個林可頌沒有見過的外國人似乎等候多時了。
“你們怎麼現在才回來!林小姐,你把江先生帶到哪裡去了!”
一時之間,林可頌不知道說什麼好。
反倒是李彥旁邊的那個外國人按住了李彥的肩膀,用英語問江千帆:“江先生,你沒事吧?”
“我很好。”
江千帆的英語是微涼的,偏向於英式發音,顯得嚴謹而內斂。
林可頌呼出一口氣,將自行車推到李彥的面前,“李先生,這是您買來的自行車,我現在物歸原主了。”
☆、是兄弟進屋也得敲門!
李彥似乎還想對林可頌說什麼,江千帆卻對那個外國人說:“梅爾,支付她一千美元的導遊費。”
“是的,先生。”梅爾點了點頭,轉向林可頌說,“小姐,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那個……我叫林可頌……”林可頌心想對方是打算銀行匯款還是寫現金支票,需不需要自己把帳戶信息寫下來?
“可頌?”梅爾的嘴唇上方留著兩撇鬍子,戴著無框眼鏡,穿著十分正統的西裝,看起來就像個英國老紳士。比起李彥,確實要和藹可親的多。而且,他的中文很好,幾乎聽不出口音。
“林是我的姓氏,我的名字是可頌。”
梅爾笑了:“聽起來像是croissant。”
林可頌笑了,“啊,法師羊角麵包!”
梅爾果然撕下了一張現金支票,非常有禮貌地遞給林可頌:“謝謝你今天陪伴在江先生的身邊,可愛的小麵包。”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他叫她什麼?
可愛的小麵包?
已經走上酒店台階的江千帆微微停下了腳步,側向林可頌的方向。
儘管林可頌知道他根本看不見自己,可不知道為什麼,她有一種對方在對她說“再見”的錯覺。
“再見,江先生。”
林可頌小聲說完,走向馬路對面,打算乘坐地鐵回家。
李彥與梅爾陪著江千帆走入了電梯。
一直沉冷的江千帆忽然開口:“那部自行車呢?”
“哦,我想……要不送給酒店工作人員吧?”李彥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不明白江千帆為什麼會忽然提起自行車。
“我要帶它回紐約。”
李彥張了張嘴,一部自行車而已沒必要千里迢迢帶回紐約,而且江千帆看不見,他根本騎不了自行車啊!
但是梅爾卻微微抬了抬手,示意李彥不用再說了。
當他們回到酒店房間,李彥做了一段簡短的匯報之後,房間裡就只剩下江千帆與梅爾。
梅爾不緊不慢地泡了一壺茶,與江千帆對面而坐。
“江先生,李彥說你想要試一試這裡的小吃,為什麼不讓他陪著你,反而選了一個陌生的女孩,而且還是自行車呢?”
“浪花飯店並不如李彥報告中的那麼出色,不足以做我在中國區域的合作者。今天在浪花飯店裡,李彥也比平常要緊張許多。”
“所以,江先生您覺得李彥他有什麼瞞著你?”
“我的信任,只會給一次。如果我坐在那輛車上,我不認為李彥會讓我尋找到我真正想要的東西。”
“但是林小姐做到了,是嗎?”
“是的。”
而此刻的林可頌在地鐵里靠著椅背睡了個昏天暗地,猛然驚醒的時候,同一條線路,她貌似已經坐了兩遍了!
摸一把口水,林可頌急匆匆下了車。
回到家裡,好好地洗了一個澡,躺在床上林可頌用微信給宋意然發了一條語音信息:我好像也要去紐約了。
說完,就將手機調到勿擾模式,被子一卷,睡著過去。
第二天的早晨八點,一輛黑色賓利在行駛在市區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輕人拍了拍車窗:“沒想才早上八點,交通就這麼堵了!”
“就算在紐約,早晨八點的交通都沒有好到哪裡去,更何況是在中國?淡定一點,年輕人。”梅爾安慰道。
車子在堵在了某個路口,幾分鐘寸步難行。
坐在前排的李彥小心地從後視鏡里看了一眼老闆的臉色。
江千帆還是喜怒不形於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的波動。
但是李彥隱隱有感覺,浪花飯店的趙董找他幫助達成與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經被對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嘗當地小吃,本來可以完全交給他李彥去計劃打算,根本不用特別買輛自行車叫個小丫頭帶著他去。現在又遲到了,雖然交通不是他李彥可以控制的,但他還是忍不住擔心,如果他們沒有趕上飛機,江千帆會不會把這一點也怪到他的身上?
早晨的空氣還算新鮮,江千帆半開著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邊臉上。
忽然,他開口說:“路上是不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李彥頓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見一個老人扛著插滿了冰糖葫蘆的樁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著。如果是一般人,也許會驚訝江千帆看不見怎麼能知道。但是李彥在他的身邊待了將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覺十分敏銳,只要是距離五米以內的氣味,他都能分辨出來。
“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我想要一支。”
李彥看向梅爾,梅爾點了點頭。
下了車,李彥呼了口氣。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覺在江千帆的舌尖會被無限放大,無論是好吃的感覺,還是難吃的感覺。所以江千帆對食物的要求高到讓人覺得不可理喻的地步。普通人覺得挺不錯的食物,對他而言可能是難以下咽。
而冰糖葫蘆這種完全上不了台面的東西,李彥是怎麼想怎麼覺得江千帆不可能會想吃。
但這兩天下來,李彥已經明白了,作為一個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問為什麼,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精心挑選了一支長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蘆,李彥小心翼翼地用紙袋包好,送進車裡。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會吃嗎?
車子終於動了起來。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著那支冰糖葫蘆,沒有要吃的意思,甚至於看不出他在想什麼。
直到來到了機場,下了車,李彥和司機開始搬行禮了,江千帆才將那支冰糖葫蘆遞給了梅爾。
“先生?這個也是要帶回紐約嗎?”
“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
江千帆說完,取出了盲杖,向前走去。
李彥望向梅爾,梅爾又將那支冰糖葫蘆塞給了他。
可是他拿著這支冰糖葫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啊?到底江千帆還要不要?可別又像自行車一樣,等到上了飛機忽然又問冰糖葫蘆有沒有被打包空運回紐約!
林可頌還沒睡醒呢,林可頌就被人拽了起來。
“給你打電話你怎麼不接?都十一點了還在睡?你這是失業女青年應有的生活態度嗎?”
戲謔的聲音從頭頂落下來。林可頌一睜開眼睛對上的就是一雙狹長的桃花眼。
還有鼻樑上那顆代表花心的痣。
林可頌猛地醒過神來。
“餵——宋意然!你搞什麼啊!怎麼……怎麼會出現在我的房間裡!”
“我來找你,你媽媽給我開的門,她去和其他阿姨排練什麼紅綢舞了。我從早上九點就坐在你家的沙發上一直等到十一點才把你弄起來,你不覺得我已經很義氣了嗎?”宋意然依舊是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
“你應該先敲門,等我把衣服穿好了,你再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