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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只有我在意羽絨服是哪個牌子嗎?我也想買同款情侶羽絨服,有沒有人扒一扒?】
【江聲身邊那幾個圈外好友,之前也有狗仔拍到過,都帶來見朋友了,看來已經談了一段時間,好事將近了。】
【近你*近!他才21周歲!生日沒過法定年齡都沒到!營銷號蹭流量也有個度,這話也敢瞎編??!】
【……】
與此同時,給粉絲送情人節禮物的這位「沈言川哥哥」,好巧不巧地發了一張在錄音棚的加班照。
配文:【雖然是情人節,但是單身狗還是連夜給你們準備了禮物[比心.jpg]】
——又給這件事情添了一把火。
「這個沈言川,簡直就他媽一攪屎棍!!」
「他要是單身,老子名字立馬就倒過來寫!還加班寫歌,出道這麼多年,哪首歌是他自己寫的了?平時怎麼也不見他……」
江聲睡眼惺忪,攏著被子坐在床上,聽經紀人邱明燁念了半個多小時,總算是……清醒了一點。
他掀開被子,揉著眉心往洗手間走:「澄清一下就好了。」
這件事本質就是假的。
白色羽絨服滿大街都是,黑色口罩更不用說,照片也明顯是借位,而且昨天那女生轉過來看他,有一秒?還是兩秒?
迴避都來不及的眼神,哪裡來的情意綿綿?
事情本來就很簡單,只要澄清聲明一出,解釋一下緣由,對面也絕拿不出更多的「證據」來。
邱明燁卻說:「澄清什麼呀!」
他跟著人往洗手間去:「熱度都給到這兒了,咱們是不要白不要。」
「你放心,嵐姐那邊我都解釋過了,就是普通的撞衫,你也絕對沒有什么女朋友,暫時算是安撫住了。」
「她也給了個方案,就前面說的那大IP,她一直把男主的角色給你留到了現在,這不女主也還沒定嘛,就想著乾脆找個和昨晚那女的外形差不多的小花頂一下。」
「反正也沒人知道那女的是誰,到時候就說是為了新戲在和女演員接觸,炒炒CP,順便也給劇帶一波熱度,還能全了嵐姐的好意,你說是不是?」
「炒CP?」江聲刷著牙的動作微頓:「我記得我的合約,並不允許我有這類緋聞。」
他的合同里,的確有一條「合約期內不許戀愛」的條款。
這事雖然沒出過聲明,但邱明燁簽人的「精明勁兒」擺在哪裡,以往也出了不少前車之鑑,所以基本就算是個沒公開過的事實。
他當初想的也簡單,就是覺得,這點兒寂寞自己還是耐得住的,真要是耐不住了,違個約也不是不行。
但他雖然不介意違約,對自己的名聲看得也淡,卻很顯然,也並不想以這種方式「晚節不保」。
邱明燁卻不以為意:「還不是因為你惹了事,事情鬧成這樣,才不得已出此下策的嗎?再說了,炒CP也就是做個戲,又不是真的,公司都是可以理解的。」
三言兩語就反客為主。
江聲含著牙刷哂笑一聲,並不落套:「我惹的事,一份澄清聲明就能解決,不需要這些彎彎繞繞。」
他從始至終就沒答應過要拍戲,又何來的炒CP,帶熱度?
「……」邱明燁好脾氣用完,面色也沉了下來:「江聲!我今天就把話給你挑明了!你以為你是誰啊?人嵐姐看得上你,那是給你臉!」
「你自己算算,人前前後後給了你多少資源?你幾次爽約她也都沒生氣。是,她喜歡你,也願意縱著你,可我告訴你,她的耐心也就到這兒了!你要再這麼不識好歹,後面等著你的,可就指不定會是什麼了。」
「給我資源?」江聲愈發覺得好笑:「還是給你?」
「……」邱明燁皺眉:「是,我接的時候是沒跟你提,但你資源占都占了,這總賴不得吧?」
這事就好比送禮。
為的是討好江聲,禮卻送到了邱明燁這兒,還被藏著掖著,到了事後才被告知他受了人家的「好意」。
可他原本明明可以用公司自由的資源,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掉包成了這份好意,最後平白欠出去個天大的人情。
江聲:「賴不得的是你,不是我。」
收好處的人是邱明燁,到了人家要來收穫果實的時候,難做的也只會是邱明燁,而不是他。
要不,怎麼會蠢到用這樣的說辭來嚇唬他?
「江聲——」邱明燁理虧,一張餅臉憋得通紅:「你別忘了!你的合約可還在我手裡!合同期內你敢拒絕公司的安排?!」
「?」江聲稍愣了下,像是對他的愚蠢又有了新的認知,不由笑出了聲:「怎麼不敢。」
「……」
當初簽約時,沒拿掉「不許談戀愛」這條,本質是因為他不太在意,公司又十分堅持。
可除此之外的其它部分,他卻找律師前前後後的過了一遍,刪改的內容不少,比如把15年約改成7年,比如調整違約金的數目。
再把合同返給邱明燁時,他的態度大約是:「我的要求就是這些,你簽不簽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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