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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一個月後她消失了, 爺爺不得不為我重新安排貼身女傭。後來這樣的事時常發生, 我從一開始的傷心失落,逐漸變得習以為常。
之後我進入本地最好的女子學校,由於口齒不清,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交不到朋友,直到高年級,我終於掌握了清晰的發音技巧,也交到了人生第一個朋友, 李柚美。
因為爺爺出色的經營手段,薩遜家成了海市家喻戶曉的存在,很多同學開始親近我, 想要參觀我那「堪比皇宮」的住處。可我只允許李柚美一人留宿,因為我只認可她這一個朋友。
遺憾的是,在李柚美第三次留宿後,她也像之前的貼身女傭那樣,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這次爺爺發了很大的火。他親手把我關進地窖, 並警告我, 如果再不學著收斂自己的本能, 我就會像我無用的父親一樣,被送回家族,等待做「它」低賤的僕從。
我不知道「它」是誰,也不知道富有的薩遜族人為什麼要服侍「它」。在那個地窖里,我只明白了一件事,原來女僕和李柚美的失蹤都是我造成的。
哦,原來我是一隻怪物,哦,原來整個薩遜家族都是怪物。
從那以後,我不敢與旁人親近,生怕一不小心釀下大錯,被送回遙遠的家鄉。久而久之,我便成了旁人口中「高傲、目中無人」的薩遜家大小姐。
這樣沒什麼不好,我告訴自己,我不需要朋友,爺爺就是我的朋友,他比任何人都博學,比任何人都聰明,也比任何人都愛我。
然而上天似乎不願眷顧我。
在我21歲生日那天,一名族人千里迢迢趕到海市,與爺爺密談一夜,隨後兩人便匆匆收拾行李離開,臨走前,爺爺把我叫去書房,只交代了三件事。
第一,如果他不回來,不要找他。
第二,如果有一天收到他寄來「雕像」的手稿,立刻燒毀,決不能尋找。
第三,不要愛上人類。
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半年、一年、兩年,爺爺始終杳無音訊,我不得不接受一個現實,爺爺他不會回來了。
我得遵守承諾,我不能找他,可是我很困惑,沒人能為我解惑。
我躲在家裡,用大量的閱讀打發時間,麻煩卻接踵而至。
失去爺爺的我,在旁人眼裡就像一頭待宰羔羊,愛慕者們從各個角落鑽出來,向我表達聯姻的願望;工廠和酒店意外不斷,報紙大肆渲染我的無能;曾經與爺爺私交頗深的部長和院長們,不斷勸說我放棄手裡的產業,「交給男人們打理」。
我知道他們想幹什麼,我只是孤僻,並不是傻。
但凡我鬆口答應他們的要求,下一秒那些貪婪的豺狼就會搶走我兜里最後一分錢,讓我從薩遜家大小姐變成流浪街頭的孤女。
我用爺爺教我的手段與他們周旋,我要保住自己的產業,儘管那樣使我身心俱疲。
我曾考慮過吃了他們,就像我吃掉女傭和李柚美那樣,但那樣我也會失去留在海市的資格。
巨大的壓力令我失眠,原來怪物也會失眠。
爺爺,我好想你。
於是我打破了與爺爺的第一條約定,開始借著遊山玩水的名頭,私下尋找他。
我沒找到爺爺,卻遇到了丁齊。
丁齊和我認識的人不太一樣。
他愛財,但他對學術的追求更甚於錢財;
他膽子很大,常人避之不及的詭異圖騰、民俗秘聞,他卻趨之若鶩;
最重要的是,他尊敬我,卻不怕我。
失去爺爺之後,我寂寞了太久,唯有丁齊能讓我發自內心地歡笑,於是我違背了第三個承諾:不要愛上人類。
很久以後,當丁齊再一次當面喊我「怪物」時,我才明白爺爺的苦心。也終於想起幼年時殘存的記憶,我那美麗的母親,曾不止一次對著父親大喊大叫,那個頻繁出現在她口中的詞彙就是——「怪物」。
不要愛上人類,因為怪物也會心碎。
我想帶著整個海市一起沉淪,讓所有人——我的敵人,我的愛人——全部成為喚醒它的祭品。
於是我的丈夫變成了和我一樣的怪物,可他依舊厭惡我。
我錯了,這並不是我想要的,丁齊也不是我想要的。
啊是了,我真正熱愛並珍視的,其實是這座城市吧。
就算再孤獨,就算是怪物,這座城市始終陪著我。
我每天在汽笛聲中醒來,江風送來潮濕的腥味,海關大鐘準點報時,街上車夫的吆喝聲從不間斷。
這裡是我的第二故鄉,承載了童年和少女時期的全部記憶,而我卻要親手將這裡變成地獄。
我後悔了。
……
10層的走廊內,層層疊疊的黑暗把蘇昕等人的身影全部遮住。
1005房內,麗麗嗓音沙啞,似乎壓抑著激動:「聖女,我終於等到你了。」
江螢牽著江晚的手,仿若一對雙,在黑暗中散發著螢螢的光。
可她的語氣和眼神一樣淡漠:「麗麗女士別誤會,我沒打算幫你。」
「我明白。」麗麗上前兩步,卻因畏懼對方身上的白光,不得不停下,「我知道它在哪兒,可以為您帶路。」
江螢沉默兩秒,搖頭說:「你身為眷族,為什麼選擇背叛它。」
「我並未背叛,只是在找尋新的生存方式。」麗麗雙手交疊腹前,態度十分謙遜,「薩遜家族內部分為兩派,一派全身心臣服於它;另一派以我爺爺為首,在它沉睡時,嘗試融入人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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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進入本地最好的女子學校,由於口齒不清,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交不到朋友,直到高年級,我終於掌握了清晰的發音技巧,也交到了人生第一個朋友, 李柚美。
因為爺爺出色的經營手段,薩遜家成了海市家喻戶曉的存在,很多同學開始親近我, 想要參觀我那「堪比皇宮」的住處。可我只允許李柚美一人留宿,因為我只認可她這一個朋友。
遺憾的是,在李柚美第三次留宿後,她也像之前的貼身女傭那樣,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這次爺爺發了很大的火。他親手把我關進地窖, 並警告我, 如果再不學著收斂自己的本能, 我就會像我無用的父親一樣,被送回家族,等待做「它」低賤的僕從。
我不知道「它」是誰,也不知道富有的薩遜族人為什麼要服侍「它」。在那個地窖里,我只明白了一件事,原來女僕和李柚美的失蹤都是我造成的。
哦,原來我是一隻怪物,哦,原來整個薩遜家族都是怪物。
從那以後,我不敢與旁人親近,生怕一不小心釀下大錯,被送回遙遠的家鄉。久而久之,我便成了旁人口中「高傲、目中無人」的薩遜家大小姐。
這樣沒什麼不好,我告訴自己,我不需要朋友,爺爺就是我的朋友,他比任何人都博學,比任何人都聰明,也比任何人都愛我。
然而上天似乎不願眷顧我。
在我21歲生日那天,一名族人千里迢迢趕到海市,與爺爺密談一夜,隨後兩人便匆匆收拾行李離開,臨走前,爺爺把我叫去書房,只交代了三件事。
第一,如果他不回來,不要找他。
第二,如果有一天收到他寄來「雕像」的手稿,立刻燒毀,決不能尋找。
第三,不要愛上人類。
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半年、一年、兩年,爺爺始終杳無音訊,我不得不接受一個現實,爺爺他不會回來了。
我得遵守承諾,我不能找他,可是我很困惑,沒人能為我解惑。
我躲在家裡,用大量的閱讀打發時間,麻煩卻接踵而至。
失去爺爺的我,在旁人眼裡就像一頭待宰羔羊,愛慕者們從各個角落鑽出來,向我表達聯姻的願望;工廠和酒店意外不斷,報紙大肆渲染我的無能;曾經與爺爺私交頗深的部長和院長們,不斷勸說我放棄手裡的產業,「交給男人們打理」。
我知道他們想幹什麼,我只是孤僻,並不是傻。
但凡我鬆口答應他們的要求,下一秒那些貪婪的豺狼就會搶走我兜里最後一分錢,讓我從薩遜家大小姐變成流浪街頭的孤女。
我用爺爺教我的手段與他們周旋,我要保住自己的產業,儘管那樣使我身心俱疲。
我曾考慮過吃了他們,就像我吃掉女傭和李柚美那樣,但那樣我也會失去留在海市的資格。
巨大的壓力令我失眠,原來怪物也會失眠。
爺爺,我好想你。
於是我打破了與爺爺的第一條約定,開始借著遊山玩水的名頭,私下尋找他。
我沒找到爺爺,卻遇到了丁齊。
丁齊和我認識的人不太一樣。
他愛財,但他對學術的追求更甚於錢財;
他膽子很大,常人避之不及的詭異圖騰、民俗秘聞,他卻趨之若鶩;
最重要的是,他尊敬我,卻不怕我。
失去爺爺之後,我寂寞了太久,唯有丁齊能讓我發自內心地歡笑,於是我違背了第三個承諾:不要愛上人類。
很久以後,當丁齊再一次當面喊我「怪物」時,我才明白爺爺的苦心。也終於想起幼年時殘存的記憶,我那美麗的母親,曾不止一次對著父親大喊大叫,那個頻繁出現在她口中的詞彙就是——「怪物」。
不要愛上人類,因為怪物也會心碎。
我想帶著整個海市一起沉淪,讓所有人——我的敵人,我的愛人——全部成為喚醒它的祭品。
於是我的丈夫變成了和我一樣的怪物,可他依舊厭惡我。
我錯了,這並不是我想要的,丁齊也不是我想要的。
啊是了,我真正熱愛並珍視的,其實是這座城市吧。
就算再孤獨,就算是怪物,這座城市始終陪著我。
我每天在汽笛聲中醒來,江風送來潮濕的腥味,海關大鐘準點報時,街上車夫的吆喝聲從不間斷。
這裡是我的第二故鄉,承載了童年和少女時期的全部記憶,而我卻要親手將這裡變成地獄。
我後悔了。
……
10層的走廊內,層層疊疊的黑暗把蘇昕等人的身影全部遮住。
1005房內,麗麗嗓音沙啞,似乎壓抑著激動:「聖女,我終於等到你了。」
江螢牽著江晚的手,仿若一對雙,在黑暗中散發著螢螢的光。
可她的語氣和眼神一樣淡漠:「麗麗女士別誤會,我沒打算幫你。」
「我明白。」麗麗上前兩步,卻因畏懼對方身上的白光,不得不停下,「我知道它在哪兒,可以為您帶路。」
江螢沉默兩秒,搖頭說:「你身為眷族,為什麼選擇背叛它。」
「我並未背叛,只是在找尋新的生存方式。」麗麗雙手交疊腹前,態度十分謙遜,「薩遜家族內部分為兩派,一派全身心臣服於它;另一派以我爺爺為首,在它沉睡時,嘗試融入人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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