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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也沒少出事。
律令訓條深奧難懂,百姓多是目不識丁,得提前做好釋義並批註在一側,儘量通俗易懂,到時候才好向百姓宣講解釋。
給律令做釋義這種事,雖不難但卻麻煩,若釋義做得太差,狗屁不通又不夠通俗易懂,百姓是要舉起凳子當街罵人的,若做得好,也不會有什麼獎賞。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鄭長史與孫司馬自然不願意做,再加上這兩人真的是如孫司馬自己說的那樣,胸無點墨,蠢笨如雞,挖空他們的腦袋,都未必能挖出點有用的東西來。
真不知道這兩人怎麼進的州衙,還當了長史和司馬——聽說是花錢買的。
錢是個好東西。
吳之筱的手支著額角,盯著兩人堆到自己桌案上的兩大摞書卷,伸手,拿起了一支常用的玉管羊毫筆,薄唇輕啟。
「滾。」
鄭長史與孫司馬兩人互相看了一眼,立馬垂首退了下去,一走出了籤押房,都油油地嘿嘿笑,交耳低聲道:「那本書……你說吳通判看到了,會怎樣?」
「這吳通判再怎麼說也是女人,這下不得羞死?」
「你說,她臉紅羞赧是什麼樣兒啊?我都沒見過……」
「還不是小女子模樣,誒呀呀誒呀呀的叫?就像那伎館裡那些粉頭似的……」
籤押房外,響起了快活的笑聲。
籤押房內,響起了噼剝的炭火聲。
平時都是燒著趙泠桌案邊那一盆炭的,今日趙泠不在,吳之筱燒的是自己的炭盆,炭火上還吊著一個銅壺,裡面燒著泡茶用的熱水。
冬日下發給官員的炭火是有定數的,她得省著點用。
她搓搓小手,隨意翻開一本成案錄編,這些是前幾年的案例了。
執筆,蘸墨,伏案,思忖半晌,下筆。
她以前做過律令的釋議,對於成案的案例也不陌生,寫起來很順暢。
柔軟的羊毫在如絲綢般光滑的羅紋紙上運筆落字,寂靜的籤押房裡響起唰唰唰的聲響。
深秋臨近冬季,天黑得一天比一天早,還沒到散衙時,窗外的天就壓得黑沉沉的。
衙役們進進出出,先是給她點了桌上的一盞書燈,再進來給她點上桌邊的高腳油燈,天更黑時,又進來點了屋角幾盞白燭燈。
吳之筱偶爾看向窗外,只有風,無月,閉上眼,捏了捏眉心,風吹著濕氣入窗欞,落在她側臉上,涼涼的痒痒的。
看來是要下雨了。
她下意識地揉揉酸疼的肩膀。
趙泠三天兩頭到城外辦公,把筆頭案邊的事全都堆給她做,整日伏案,她頸脖都快斷了,不行,過幾天得去醫館看看。
一想到過幾天就是下個月,一想到下個月就要去曹家赴那鴻門宴,吳之筱就想在這桌案前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早知道做通判有生命危險,當初她從吏部那裡接下告身書時,就該問一問俸祿能不能再加點兒。
算起來,吳之筱來臨州任通判快兩年了。
因這臨州不大不小,一年到頭來也發生不了什麼太大的事。
左不過是幾個命案。
命案就是單純的命案,壞人殺了好人,好人殺了壞人,兒子殺了老子,老子殺了兒子,隔壁老王殺了他隔壁老王的豬之類的事,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
雖耳邊是雞飛狗跳,隔三差五有人擊鼓,實則風平浪靜,最多不過是兩個縣因為田地水源互毆,各站一邊,喊打喊殺,也只是虛張聲勢,一般不會出人命。
只有一次出了人命,那就是有個族長已經很老了,還要去械鬥互毆,沒到地方,就在田埂上摔了一跤,背過氣去,死了。
死了便死了,這族的人居然還抬著老人家的屍體去搶占田地,屍身往爭議的田地上一放,死者為大,立馬就把對方鎮住了,念了幾天阿彌陀佛。
避免眾人效仿此法,州府以陳屍敲詐勒索重罰此逝者的族人。
總算是消停了。
吳之筱做這個臨州通判以來,真的沒遇過什麼大事。
對付臨州那幾個硬骨頭的大戶,她也是從小處著手,蟻潰千里之堤,不求快,但求惜命。
年中時,曹家買入奴婢數名,需經過州衙「過賤」,明立文券,請了家中主事的到州衙里來,吳之筱審查極嚴苛,以掠買為由直接打了回去。
這事可把曹家氣壞了,但卻拿她沒辦法,只能幹生氣,畢竟,不能因買賣奴婢這點小事就暗殺朝廷命官吧?那不值當。
她的思緒隨著窗外的風,漸漸亂飄到別處,手上卻依舊走筆如飛,這飛著飛著,就飛出問題來了。
「嗯?」
她筆下寫得正順暢,一時不查,已經下了筆,定睛一看,她差點沒反應過來,還納悶著什麼律令會教人男女之事的?
本朝不至於這麼開放吧?
擱下筆,揉揉眼睛看一眼書名:《春/宮二三事》??!!
讓她看看這書是誰的……
翻回扉頁,扉頁上赫然印著趙泠的私章!
這私章,還是趙泠他自己親手刻的,刻的是「趙子寒」三個字和一個奇怪的圖樣,反正這圖樣在吳之筱眼裡,就是一隻……嘎嘎叫的鴨子。
居然戳私章!!還是他自己親手刻的私章!!
趙泠啊趙泠,看這種書,誰會戳刻了自己名字的私章啊?糊塗啊糊塗!大意啊真是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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