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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兩個女人各自訴說苦楚時,債主找上門了。

  原來崔星辰不光用雲總小叔子的身份騙了人家小姑娘,還以此騙了不少錢。

  而那些錢的去向據說是被崔星辰投到了七彩祥雲里。如今雲團團將公司捐了,人家自然要問問崔星辰是怎麼回事了。

  那些錢早就讓崔星辰揮霍一空了,這會兒一見事情以這種方式敗露自是拿著剩下的錢先跑了再說。

  最後崔星辰的老婆與那小姑娘一商量,兩人便將這一老一小送了過來。

  將信遞給一旁的賀之亦,雲團團都被這種破事氣笑了。

  之前提的那本小說《人人都有讀心術》,已經提前開文啦!

  第208章

  好多年都沒有想起賀蘭芳那些人了。

  當年雲團團借著去京城的機會跑了一趟承恩市,在那裡拿到了賀蘭芳並非賀之亦親生母親的「證據」後,就沒再關注過那邊。

  不過想來那份登上報紙的道歉信一出來,崔家的生活一定會受到影響。至於影響有多大,就不得而知了。

  人都應該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任,想到被他們間接害死的年輕老師,雲團團就不後悔自己離開前的節外生枝。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雲團團雖然不是什麼人物,卻大小算得上是個名人。但賀蘭芳那邊卻一直沒有找上來,開始的時候雲團團還會想著他們會不會哪天就突然跑來上演一場狗血劇情。然而時間一長,這事那事的一多雲團團也就顧不上想他們了。

  至於崔星輝,他和他媽媽在鎮醫院裝病,最後真將自己整出了大病最後消失在了眾人視線里,從那以後雲團團他們就很少再聽到這娘倆的消息了。

  細細算來,都二十多年前的陳年舊事了。

  「當年我去承恩市的時候,那會兒村裡的豆腐坊還只是一個想法呢。」雲團團感慨了一句,然後問賀之亦怎麼處理。

  面前的兩個人一個是賀之亦生母,一個是賀之亦親侄子,問明白了賀之亦的想法更重要。

  也許過了二十多年,賀之亦已經釋懷了呢。

  他們已經為人父母,雖然不理解賀蘭芳,但卻也比年少時多了幾分寬容。

  誠如雲團團所想的那般,賀之亦確實已經釋懷了。但他的這份釋懷不是因為不再怨恨賀蘭芳。而是因為這些年的平靜生活漸漸的抵消了心中那股戾氣。

  對賀蘭芳...以前沒有親情,現在沒有怨恨,一如陌生人。

  「報警吧,都交給警察來處理。」賀之亦說完轉身去了書房,將賀蘭芳偷拐孩子那份說明找了出來。「西郊那邊有個養老院,等警方那裡走完流程就將人送到那邊。」

  那個養老院的月費有些高,幾乎是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了。不過這點錢對於賀之亦來說不過是毛毛雨,他隨便接個單子都夠賀蘭芳在那裡住上一年半載的了。

  至於這個小孩...也許是血緣關係吧,這小男孩的眉眼長的跟賀之亦和舒寶都有些像,不過不管什麼血緣,小男孩的父親都不被賀之亦承認,更何況是他了。他們家這些年資助過不少孤兒院,孤兒院的生活條件也都還可以,與其將這個孩子留在家裡,還不如送到那邊去。

  他是一千個一萬個不想再跟那些人牽扯上了,更不想給舒寶留下什麼隱患。

  雲團團尊重賀之亦的選擇,她可以儘自己所能的給雲老太養老,讓雲老太成為全花國最幸福,最讓人羨慕的老太太卻不願讓偏心的雲滿倉到京城來...他們倆口子一個面上冷冷淡淡的,一個面上熱熱情情的,可本質上他們是同一類人。

  面對親情,他們都不願將就,心裡也容不下半點瑕疵。

  家裡有電話,雲團團直接走回屋給那邊打了電話。說了這邊的情況後,雲團團也沒折騰派出所的同志。而是自己家出車出人將賀蘭芳和崔小孩送了過去。

  因確實沒什麼事,也就沒通知律師,只自己與賀之亦走了一趟派出所。

  出門前跟雲老太和雲彩說了一聲,兩人之前一直在後院也不知道前面發生了什麼。還問他們,「你倆不在家吃早飯了?」

  雲團團笑著搖頭,逗她們玩的回了句:「不了,我倆約會去。」

  一聽這話,雲老太和雲彩也就不問了。

  在二十多年前他們知道了賀蘭芳的偷拐行為後就已經與他們那邊斷了聯繫。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雖然不知道被拐的小孩不給人販子和買家父母養老會不會受到輿論譴責。但他們不願意因為家裡的私事被人熱議,也不願這種事再給自家的女兒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所以他們不追究賀蘭芳當初的偷拐行為,願意負擔賀蘭芳女士今後的生活,出筆錢給她養老。

  至於這個小男孩以後如何他們就不管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人撫養,那就送到孤兒院去好了。

  如果賀蘭芳真是偷拐孩子的人,不不不,偷拐孩子的都不配稱人,叫他們畜生都是對畜生的侮辱,所以他們只配叫孽畜。

  如果賀蘭芳真是這種孽畜,雲團團就是拼了被輿論攻擊也絕對不會出這筆錢的。

  這世上就有很多腦子穿刺的閒人,跟被拐賣的孩子說什麼「那也是養了你很多年的養父母」。拜託,如果他們是走正規程序收養的孩子那是養父母,法理人情都應該孝順愛護。但如果不是,那就是買家。讓被拐賣的孩子感激買家...真應該讓說這話的人都體驗一回全家被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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