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頁
姜炙:「本來是那樣打算的。但是計劃突然被打亂了。」
孟憑歌緩緩發了個問號:「怎麼回事?被什麼打亂了,這邊突然有什麼急事要忙嗎?」
姜炙沒有馬上回復,估計在忙。
孟憑歌等了一會兒,拿起球來,準備和莎莎玩。
就在這時,姜炙的消息進了手機:
「被你打亂了。」
「想見你。遲一天都不可以。」
第38章
姜炙簡簡單單一句話, 就勾起了孟憑歌心間的陣陣漣漪。
她的心臟一緊一縮,一種又軟又甜的滋味從四面八方兒來,溢滿了整個胸腔。她的臉在本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 又浮出了少女懷春的模樣。
「那,」孟憑歌捧著手機問, 「你大概幾點到?」
姜炙:「不堵車的話, 最多三個小時。」
「好。」孟憑歌說:「我等你。」
退出聊天框,孟憑歌將手機捂在胸口處, 回味著姜炙那句「想見你, 遲一天都不可以」,情不自禁栽倒在沙發上,拿起一個抱枕捂住臉,發出低低的笑。
原來,戀愛是那般地惹人欣喜。原來, 戀愛真的會讓人腦袋裡頭塞滿粉紅色的泡泡。不知過了多久, 孟憑歌才將抱枕從臉上挪開, 松松垮垮地抱在懷裡頭,一動不動地看著天花板, 嘴角處始終掛著甜蜜的笑意。
莎莎在一旁歪著腦袋眨著眼睛看著她,不知道她怎麼突然有了這些抽風似的舉動,似是在看一個二傻子。
一會兒後, 孟憑歌拉著一縷頭髮到鼻子前嗅了嗅,發現上頭竟然沾染了些許先前做串串火鍋時惹上的牛油味道。那個味道著實有些霸道, 把她身上的香水味都沖淡了。
想到姜炙就要回來, 她不想讓他撞見一個火鍋味邋裡邋遢的自己, 於是連忙丟掉抱枕,從沙發上站起身來, 一路小跑著進入浴室,放出熱水打濕頭髮,擠出一團柔軟透明的洗髮露,認認真真地洗起了頭髮。
最近估計過得估計是比較順遂,她的發質比起先前來都強韌了不少,鮮少再出現從中部斷裂的情況,更是不再會隨便洗一洗就天女散花地掉落一地。貧窮影響智商,智商影響情緒,情緒又影響身體這個說法,果然不是胡說八道,而是有著強大科學依據的。
往常孟憑歌總是喜歡犯懶,只要把洗髮水沖乾淨了就算完事兒,幾乎不怎麼做多余的護理——頂多就是再用一下護髮素。今天的她卻一改往日習慣,在將泡沫沖乾淨後,還特意使用了一款玫瑰味道的發膜,並在覆蓋上去等了整整十分鐘,沒有半點兒感到麻煩的樣子。
洗完頭從裡面出來,孟憑歌取下一塊柔軟的白色毛巾裹住髮絲,吸走所有多余的水分以後,拿吹風機將濕漉漉的髮絲吹到蓬鬆乾爽,想了下,又拿起了一把造型梳。
她忽然想要換一個髮型了。換個成熟一點的髮型。
可惜這里沒有電卷棒,外頭理髮店離她也遠——主要是她剛洗完頭,洗完了再去總讓人覺得好像有什麼大病。
思來想去,她決定利用造型梳,按照小紅書裡頭收藏的懶人捲髮造型,將頭髮吹成卷狀。謝天謝地,她的動手能力還算不錯,這件事對她來說並不難做。約摸過了二十來分鐘,她就擁有了一頭慵懶的復古捲髮。
她這張臉生得甜美純淨,皮膚細嫩得幾乎看不出毛孔,臉頰軟糯得像極了糯米糰子,眼睛也靈動非凡,還口小鼻翹,只是平日裡少有時間和閒情去做打扮,多數時候都有些不修邊幅,就把容貌給封印了。
封印到了她自己都覺得自己不算好看的程度。
事實上,只要稍稍作一點打理,她的顏值就會往上提升好幾個檔。
這會兒鏡子裡偷的她穿著一身緊緻的杏色內搭毛衣裙,又披著一頭空氣感十足的蓬鬆捲髮,即便沒有化什麼精緻的妝容,竟然也與言情小說裡頭時常描繪的那類女主有了七八分相似。
孟憑歌對著鏡子欣賞了自己一會兒後,擰開一隻草莓味的唇膏,細緻塗到了唇上。放下唇膏,她輕輕抿了抿唇,矮下身子望向莎莎:「莎莎,我這樣好看嗎?」
莎莎前腳往前輕輕刨了一下,咧著嘴搖尾巴。
孟憑歌唇角往上翹著,撩著垂落到空中的髮絲站起身,笑容與唇膏的芬芳在不知不覺中融為一體:「好看啊?那就好。」
從浴室裡頭出來以後,孟憑歌拿過手機看了眼時間,發現距離姜炙到家,起碼還有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等待起來卻像是一根細細的絲線,始終牽動著人的內心,令孟憑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沒事就會朝著外頭望一望——哪怕她很清楚地知道姜炙並不可能在這時候出現。
哎。
乾等好像也不是個辦法,總得找點兒什麼事情做,才能讓時間流動的速度變快。
做什麼呢?孟憑歌思來想去,決定去看會兒書打發時間。
做好這個決定,孟憑歌就轉身踏上樓梯去到二樓,拐彎推開了姜炙的書房。
姜炙喜歡在看書的時候點上一盞檀香,因此,這個房間裡頭永遠都散發著一股仿佛能夠淨化人心的味道。加上這里的裝潢也比較沉穩,那種氛圍更是惹人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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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憑歌緩緩發了個問號:「怎麼回事?被什麼打亂了,這邊突然有什麼急事要忙嗎?」
姜炙沒有馬上回復,估計在忙。
孟憑歌等了一會兒,拿起球來,準備和莎莎玩。
就在這時,姜炙的消息進了手機:
「被你打亂了。」
「想見你。遲一天都不可以。」
第38章
姜炙簡簡單單一句話, 就勾起了孟憑歌心間的陣陣漣漪。
她的心臟一緊一縮,一種又軟又甜的滋味從四面八方兒來,溢滿了整個胸腔。她的臉在本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 又浮出了少女懷春的模樣。
「那,」孟憑歌捧著手機問, 「你大概幾點到?」
姜炙:「不堵車的話, 最多三個小時。」
「好。」孟憑歌說:「我等你。」
退出聊天框,孟憑歌將手機捂在胸口處, 回味著姜炙那句「想見你, 遲一天都不可以」,情不自禁栽倒在沙發上,拿起一個抱枕捂住臉,發出低低的笑。
原來,戀愛是那般地惹人欣喜。原來, 戀愛真的會讓人腦袋裡頭塞滿粉紅色的泡泡。不知過了多久, 孟憑歌才將抱枕從臉上挪開, 松松垮垮地抱在懷裡頭,一動不動地看著天花板, 嘴角處始終掛著甜蜜的笑意。
莎莎在一旁歪著腦袋眨著眼睛看著她,不知道她怎麼突然有了這些抽風似的舉動,似是在看一個二傻子。
一會兒後, 孟憑歌拉著一縷頭髮到鼻子前嗅了嗅,發現上頭竟然沾染了些許先前做串串火鍋時惹上的牛油味道。那個味道著實有些霸道, 把她身上的香水味都沖淡了。
想到姜炙就要回來, 她不想讓他撞見一個火鍋味邋裡邋遢的自己, 於是連忙丟掉抱枕,從沙發上站起身來, 一路小跑著進入浴室,放出熱水打濕頭髮,擠出一團柔軟透明的洗髮露,認認真真地洗起了頭髮。
最近估計過得估計是比較順遂,她的發質比起先前來都強韌了不少,鮮少再出現從中部斷裂的情況,更是不再會隨便洗一洗就天女散花地掉落一地。貧窮影響智商,智商影響情緒,情緒又影響身體這個說法,果然不是胡說八道,而是有著強大科學依據的。
往常孟憑歌總是喜歡犯懶,只要把洗髮水沖乾淨了就算完事兒,幾乎不怎麼做多余的護理——頂多就是再用一下護髮素。今天的她卻一改往日習慣,在將泡沫沖乾淨後,還特意使用了一款玫瑰味道的發膜,並在覆蓋上去等了整整十分鐘,沒有半點兒感到麻煩的樣子。
洗完頭從裡面出來,孟憑歌取下一塊柔軟的白色毛巾裹住髮絲,吸走所有多余的水分以後,拿吹風機將濕漉漉的髮絲吹到蓬鬆乾爽,想了下,又拿起了一把造型梳。
她忽然想要換一個髮型了。換個成熟一點的髮型。
可惜這里沒有電卷棒,外頭理髮店離她也遠——主要是她剛洗完頭,洗完了再去總讓人覺得好像有什麼大病。
思來想去,她決定利用造型梳,按照小紅書裡頭收藏的懶人捲髮造型,將頭髮吹成卷狀。謝天謝地,她的動手能力還算不錯,這件事對她來說並不難做。約摸過了二十來分鐘,她就擁有了一頭慵懶的復古捲髮。
她這張臉生得甜美純淨,皮膚細嫩得幾乎看不出毛孔,臉頰軟糯得像極了糯米糰子,眼睛也靈動非凡,還口小鼻翹,只是平日裡少有時間和閒情去做打扮,多數時候都有些不修邊幅,就把容貌給封印了。
封印到了她自己都覺得自己不算好看的程度。
事實上,只要稍稍作一點打理,她的顏值就會往上提升好幾個檔。
這會兒鏡子裡偷的她穿著一身緊緻的杏色內搭毛衣裙,又披著一頭空氣感十足的蓬鬆捲髮,即便沒有化什麼精緻的妝容,竟然也與言情小說裡頭時常描繪的那類女主有了七八分相似。
孟憑歌對著鏡子欣賞了自己一會兒後,擰開一隻草莓味的唇膏,細緻塗到了唇上。放下唇膏,她輕輕抿了抿唇,矮下身子望向莎莎:「莎莎,我這樣好看嗎?」
莎莎前腳往前輕輕刨了一下,咧著嘴搖尾巴。
孟憑歌唇角往上翹著,撩著垂落到空中的髮絲站起身,笑容與唇膏的芬芳在不知不覺中融為一體:「好看啊?那就好。」
從浴室裡頭出來以後,孟憑歌拿過手機看了眼時間,發現距離姜炙到家,起碼還有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等待起來卻像是一根細細的絲線,始終牽動著人的內心,令孟憑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沒事就會朝著外頭望一望——哪怕她很清楚地知道姜炙並不可能在這時候出現。
哎。
乾等好像也不是個辦法,總得找點兒什麼事情做,才能讓時間流動的速度變快。
做什麼呢?孟憑歌思來想去,決定去看會兒書打發時間。
做好這個決定,孟憑歌就轉身踏上樓梯去到二樓,拐彎推開了姜炙的書房。
姜炙喜歡在看書的時候點上一盞檀香,因此,這個房間裡頭永遠都散發著一股仿佛能夠淨化人心的味道。加上這里的裝潢也比較沉穩,那種氛圍更是惹人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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