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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鬟們擺飯,等待的時候,李牧對陳嬌道:“夫人外傷已經康復,飯後我會命表妹過來請罪。”

  陳嬌搖搖頭,輕聲道:“我問過了,我讓人掌摑表妹在先,表妹報復情有可原,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不怪表妹,夫君也別再計較了吧?”

  李牧意外地看了她一眼。

  以前的陳嬌,但凡出現在李牧面前,必然是身穿華服,頭戴各種名貴首飾,與一身簡樸的李牧站在一起,尊卑明顯。陳嬌不喜奢華,今日只穿了一件緋色的衫子,底下一襲白裙,素雅清淡。烏黑濃密的長髮用一根梅花簪子綰了起來,耳邊分別戴了一隻珍珠墜子,除此之外再無旁的首飾,如此,旁人的目光自然都落到了她臉上,烏眉水眸,瓊鼻朱唇,嬌嫩肌膚不施脂粉,水靈靈的似朵牡丹。

  收回視線,李牧正色道:“表妹在鄉下住久了,不懂規矩,夫人該罰當罰,她才會知道教訓。”

  陳嬌歪頭想了想,展顏一笑,有些俏皮地道:“那就罰表妹替我釣一尾魚吧,剛剛春暖,池水清淺,表妹怕是要費一番功夫了。”

  是懲罰也不是懲罰,像是小孩子的玩鬧。

  “便依夫人所言。”李牧微笑著道。

  飯後,李牧去官署了,陳嬌閒來無事,領著丫鬟如意去看吳秀娥釣魚。

  嚴管事得了李牧的囑咐,親自盯梢,遠遠看到陳嬌過來,嚴管事低聲提醒吳秀娥母女:“夫人性情大變,大人交待,望姑太太、表小姐與夫人交好,莫再計較前嫌。”

  姑母李氏是個老實本分的農婦,她從來沒想過要與國舅府的千金叫板,只求女兒別去招惹人家就夠了。吳秀娥剛闖了一次大禍,嚇得不輕,這會兒一邊好奇陳嬌到底變成了什麼樣,一邊擔心陳嬌病癒找她算帳,暫且也無意去挑釁。

  待陳嬌過來,三人齊齊行禮。

  李氏攥著女兒的手走到陳嬌面前,拉著女兒就要一起給陳嬌下跪。

  陳嬌及時托住李氏的胳膊,柔聲道:“姑母萬萬不可,事情鬧到這般地步,我與表妹都有錯,現在表妹領了罰,一切就過去了,只望姑母忘了我以前的過錯,往後咱們一家和睦,莫要生分了才好。”

  李氏張著嘴,半晌說不出話。

  吳秀娥心裡卻是一沉,以前陳嬌作踐表哥,她又心疼又生氣,同時暗暗慶幸陳嬌不許表哥近身。如今陳嬌變了個人似的,居然還管表哥叫夫君了,那,是不是意味著,表哥與陳嬌就要做真夫妻了?

  水池裡本就沒幾條魚,吳秀娥心不在焉,更釣不上來了。

  李氏忍不住往池水裡張望。

  陳嬌坐在旁邊默默觀察,覺得李氏心思簡單應該不難相處,至於吳秀娥,表哥表妹最容易發生了點事了,但原身的記憶中,李牧成就大事之前都只有原身一個妻子,陳嬌並不擔心吳秀娥會比她先得到李牧的情。

  春光燦爛,陳嬌將李氏喚到身邊,賜坐。

  李氏很緊張。

  陳嬌見她也就是三十五六歲的模樣,許是跟著李牧享了幾年福,李氏膚色白皙,眉目溫婉,若是將身上深色的衣裳換得艷麗些,也算是徐娘半老了。李牧是個深藏不露的老狐狸,陳嬌決定先籠絡李牧的親人。

  “姑母,您應該知道了,我現在什麼都不記得,我也不想記得那些醜事,就想安安分分地做夫君的妻子。”嘆了口氣,陳嬌推心置腹地道。

  李氏非常感動,看著陳嬌的花容月貌,她由衷道:“小姐願意這麼想,是虎子,啊,是大人的福氣。”無意中說出了侄子的小名,李氏漲紅了臉,覺得自己給侄子丟人了,都怪她叫侄子小名叫習慣了,一直改不過來。

  虎子……

  武能抗敵文能治國的李牧,居然有這麼一個小名?

  這可比虞敬堯的富貴更令人捧腹,畢竟虞敬堯是真的富貴,李牧卻一點都不虎。

  “姑母過謙了。”陳嬌就當沒聽見李氏的漏嘴,轉而認真地問道:“姑母,夫君他對我,仍有些介懷,我,我想做些什麼彌補,不知夫君有什麼喜好嗎,譬如他有沒有特別喜歡的菜?”

  李氏一個村婦,不懂官場也不懂禮數,但她對侄子的喜好最清楚,馬上就興奮地說了起來:“他啊,他從小就愛啃骨頭,那時候家裡窮,只有過年才會煮骨頭吃,別人啃骨頭把肉啃乾淨就行了,他不光啃肉,還會把裡面的骨髓也吸乾淨!”

  回憶起舊事,李氏雙眼泛光,滿是母愛。

  陳嬌的腦海里,就冒出一個七八歲的小李牧,抱著骨頭坐在院子裡使勁兒啃。

  陳嬌又打聽了幾樣李牧愛吃的菜。

  李氏說得很開心,吳秀娥聽出陳嬌要討好表哥,不高興了,撈到一條小魚就趕緊跑過來,打斷了母親的泄密。

  陳嬌很滿足了,與李氏行禮道別,領著丫鬟回後院了。

  她走了,吳秀娥小聲抱怨母親:“娘你告訴她做什麼?”

  李氏感慨道:“夫人要與你表哥交好,這是好事啊。”她還盼著侄子快點給李家添丁呢。

  吳秀娥哼道:“憑什麼她想討好表哥咱們就要幫她,娘忘了她是怎麼作踐表哥的了?一個殘花敗柳……”

  “閉嘴!”李氏害怕地訓斥女兒,一邊左右張望,確定附近無人,她才皺眉道:“那些都是沒影的事,你少胡說八道,你表哥現在能當太守,都是沾了人家的光,總之那都是過去的事了,往後她肯好好跟你表哥過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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