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那是你自己的問題,他人沒義務和你經歷同樣的曾經也和你步入同樣不幸的未來。」

  「OK,你怎麼說都行,但現在,我要把我兒子帶走,如果你不介意被扣上非法囚.禁的罪名,你大可以阻止我見兒子。」

  男人眼見說不過他倆,開始威脅。

  溫絳靜靜看著他鬧,但這一瞬間也產生了深深的無力感。

  令儀第一天把小燦領回家時,他的確產生了牴觸感,認為一個陌生人侵入了他原有的生活環境,是人都無法接受。

  可短暫的兩個月下來,他也確確實實把小燦當成了這個家的一份子,小燦為他們帶來的歡樂、提供的情緒價值,或許換做別人無法被替代。

  但在法律條例中,如果這個男人不具備法規中認定的不應撫養子女的疾病,溫絳也無權收養小燦。

  可如果放任小燦和這男人回家,他的未來一眼望到底。

  「可以。」不成想,霍卿章竟先鬆了口。

  他從容摸出手機,顯得幾分漫不經心:「你的孩子你可以帶走,但在此之前,我要先帶孩子驗傷,隨後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話音落下,他撥打了報警電話。

  「驗傷?你管得太寬了吧。」男人哂笑道。

  他不認為兩個月過去後小燦身上還能剩什麼痕跡。

  但他可能忽略了,法醫驗傷不僅會驗傷情,還還會驗證傷痕產生的時間。

  死了N年的人照樣能通過表面痕跡將他的死亡時間調查得明明白白,何況才過了區區兩個月。

  家裡來了警察,令儀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甚至還熱情將自己的玩具送給警察叔叔玩,因為媽媽說過,有困難要找警察叔叔。

  但當她看到小燦被幾名警察叔叔單獨帶進一個房間後,不安的神情露了出來。

  她站在緊閉的房門前,拉著媽媽的手,小眉毛蹙作一團:「小燦哥哥做錯什麼事了麼?為什麼警察叔叔要單獨找他問話?」

  沒等溫絳回答,她又自言自語道:「小燦哥哥不會做壞事的,他是個好孩子捏。」

  過了快一個小時,房門終於打開。

  小傢伙迫不及待想往裡沖,被溫絳拉了回來。

  為首的法醫手持相機,身後跟著沉默的小燦。

  而小燦的媽媽看起來比溫絳一家還著急,一個箭步衝上去扒拉著法醫的手:「我兒子還好吧?都怪我平日疏於照顧,才讓他落在這家人手裡,看把我兒子打的,你們是有什麼虐待傾向麼?!」

  溫絳:好嘛,又一個愛倒打一耙的。

  法醫意味深長地看了小燦媽媽一眼,隨即招呼同事通知溫絳一家和小燦媽一起到警局做筆錄。

  一路上,小燦媽坐在警車上都不老實,喋喋不休沒完沒了,將所有過錯推到溫絳一家人身上,就好像他這麼說,事實也會隨著他一言堂而發生變化一樣。

  警局裡,法醫們稍作分析後,將小燦的傷檢照片列印出來。

  幾十張照片,厚厚一沓,每一張都是或輕或重的傷痕照,觸目驚心。

  其中有一些微微發青的痕跡已經無法作為重要痕跡去分析。

  但法醫指著一張照片,道:「這個傷口,根據分析,是用U型鎖打的。」

  大部分傷口都能分析出作案工具,但唯獨一張。

  照片中是個邊緣圓潤的結痂,就在小燦的後脖頸處,呈現完美的圓形,大概有拇指粗細。

  法醫儘量表現出和藹笑臉,問小燦:「小朋友,你還記得這個傷口是什麼器物造成的麼。」

  小燦垂著眼看了許久,默默搖了搖頭。

  媽媽每次打他的時候,都是手邊有什麼就順手用什麼,而每次拳頭落下時,他都會下意識閉上眼捂住腦袋,也沒心思去觀察媽媽到底用了什麼器物。

  媽媽就坐在他後面的長椅上,沒有小孩與父母久別重逢後的深情相擁,他甚至都不敢看他媽媽一眼。

  而且因為他才五歲半,是無責任能力人,他的證詞也不具備嚴格的法律依據,只能作為參考。

  小燦媽則一口咬定他們家沒有這種拇指粗細的圓形器物,所以懷疑他的孩子在被溫絳一家收養期間遭受過他家人的虐待。

  他的理由就是:「誰家好人從大街上撿一個小孩帶回家掏心掏肺地對他好?還不是想滿足自己見不得人的奇怪癖好。」

  報警?抓我?誰會相信一個寧願做著陪酒營生也要養大自己小孩的母親會動手虐待自己的小孩?

  就算小燦指認又怎樣,警察都知道,小朋友最容易被大人誤導,保不齊就是溫絳一家給了他好處教他這麼說的唄。

  而在法醫已經確定的造成傷痕的物品中,這些都是很大眾化的東西,U型鎖、針、酒瓶等,唯一存疑的就是這個拇指大小的圓形傷口。

  很特殊,像是鐵管造成,但創緣又比較圓滑,在他們現有的檔案中也並未找到相同的對比照。

  警局大廳,剛做完筆錄的溫絳抱著令儀,視線直直落在審訊室。

  「媽媽……」令儀仰起小臉,顯得幾分擔憂,「那個叔叔是小燦哥哥的媽媽麼?他會帶走小燦哥哥麼。」

  溫絳不想和小朋友撒謊,只好點點頭。

  「為什麼……」令儀摳著小手指,「明明叔叔就不喜歡小燦哥哥,為什麼還要帶走他。」

  說著說著,小孩兒淚漣漣躲進媽媽懷裡,聲音明顯抽泣了:「小燦哥哥答應我了,明天要一起去幼兒園折小青蛙……」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