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世事多荒唐,誰付談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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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時世,大江出精怪,是大概率的事。

  此條魚怪狀甚嚇人,可那天晚上陳晉給祂一拳頭,將其打跑後,就能判定這貨只是虛有其表。

  現在再一看,甚至覺得憨憨的,腦子不太靈光的模樣。

  也是,一般妖物精怪,靈智初開,能聰明到哪裡去?像黃皮子狐妖那些,屬於物種較為狡性的,學東西則快;而像這水族魚類,天生愚鈍,又是一回事了。

  至於修行千年的大妖……

  陳晉不曾聽說過,就算有,也絕對稀罕。

  要知道,這是個「仙佛大道破碎的世界」,仙佛都沒,那大妖也不該存在,否則的話,便失去了平衡,不會是現在的樣子。

  事實上,具備超凡的主流,就是修士和鬼神。五嶺那些「五仙」,背後都是猖神在操弄,扶乩通靈,裝神弄鬼。

  真正通靈的妖物,卻不多見。

  所以見到這條魚怪,陳晉忍不住逗了祂一句「願者上鉤」。

  「嚶嚶!」

  魚怪張嘴,發出的卻是這般嬌氣的鳴叫聲。

  陳晉啞然失笑,雙目一凝,開啟法眼去看,望魚怪之上,一片清光繚繞,不見猙獰。

  這就表明此怪並沒有傷害過人。

  關於凶宅的事,當初問過牙人薛三的,就是男主人醉酒,失足落於江中淹死,女主人悲傷欲絕,尋了短見……後來宅院荒蕪,又有人曾聽到宅中傳出怪聲,於是凶名不脛而走,沒有人敢在此居住。

  現在想來,多半是魚怪看到宅院空置了,所以跑上岸來逛逛,就成為別人眼中的「妖邪」。

  從類別上看,祂的確是個「妖邪」,陳晉不怕,不代表別人不怕。

  總而言之,他趁機買下宅子,也算是撿了個便宜。

  「喏,給你吃!」

  陳晉揚手拋出一塊烤肉。

  晚膳主菜便是烤肉,沒吃完,小倩裝了一盤過來,給他一邊垂釣,一邊享受美食;還有一碟水果。

  魚怪張嘴接住,吧唧吧唧就吞咽下去。

  這貨果然是個憨憨,而且貪吃。

  吃了塊好肉,魚怪一下子變得興奮了,施展個身法,在水面上打陀螺般轉動起來。

  這是在表演嗎?

  陳晉莫名有種觀看海豚耍雜的既視感。

  轉了一陣,魚怪又叫喚兩聲,隨後一紮子鑽入水中,不知游到哪裡去了。

  陳晉正舉目觀望,就見到江邊附近有異樣,原來竟是一大群魚游弋而過。它們似乎受到什麼驅趕,一下子全聚集到這邊了。

  這麼多的魚出現在垂釣水域內,不用多說,轉瞬間便有一尾大魚咬鉤,拖著浮標走。

  陳晉不客氣,直接起釣。

  真是一尾大魚,魚鱗細緻,足有五六斤重的樣子。而且頗為生猛,摔到岸上了,還活蹦亂跳的。

  今夜的夜宵有著落了,魚片粥煮起,好吃又美味。

  他心中自然明白魚群聚集的幕後,正是魚怪的功勞,這是投桃報李嗎?

  有意思,那就給你取個名字吧……

  嗯,就喚作「憨憨」好了。

  ……

  第二天,陳晉依然帶著小倩去文廟街上閒逛,幾乎個個店鋪都進去轉一圈,多看多問多了解。

  沒辦法,在此之前,他對於此間行業並無多少認識,只能通過這種笨辦法。

  這也是一個學習的過程,自有樂趣。

  文廟街的店鋪琳琅滿目,大都與筆墨有關,有綜合型的,有專業性的,還有賣古玩,賣香火的。

  甚至賣禁書的都有。

  陳晉本以為是與新帝有關的那種前朝書籍,哪曾想對方拿出的竟是《風月明鑑》、《燈下雲雨》這些。

  不用看內容,看標題就知道了。

  一問價錢,頗為昂貴,比正經文章那些要貴一倍有餘。

  「這些書好賣不?」

  「那是當然,供不應求。公子,你年方少艾,最適合來讀了。」

  店員說得唾沫亂飛,賣力推銷。

  陳晉道:「我可以試看不?」

  「沒問題,但最多只能看五頁。」

  陳晉就拿起一本翻看,不過只看了兩頁就放下了。他可不是真得想看,而是持一種批判的態度來觀摩。然而作者寫得著實太粗糙了,完全的赤膊上陣,連基本邏輯都不講。再加上言語貧乏,描寫空洞,著實提不起興趣。

  店員本以為他試看後肯定按不住要買,誰知道陳晉根本沒購買的意願,又去翻其他雜書了。

  這些雜書內容亂七八糟,有志怪、有趣聞、有演義,總體而言,就一個字:短!

  基本為短篇故事,寥寥一百多字,長的,也不過幾千字左右。

  在這時代,是沒有長篇小說的,成不了書。

  翻過一通後,在店員幽怨的眼神中,陳晉還是買了兩本雜書。

  白天逛街,晚上垂釣,順手投餵「憨憨」,如斯過了六、七天光景,收穫頗豐,見識大漲。

  期間與憨憨的關係越發熟稔了,這貨甚至敢出水上岸,站在陳晉的身邊了。

  看得出來,祂對陳晉頗具親和度。

  這不是偶然,而是陳晉身懷文廟的邏輯結果。

  妖物精怪,天生本能想要化形成人,那它們就必須苦修,以及接受教化學習,否則的話,怎麼行走?怎麼說話?

  不管對人,還是妖怪,都不可能生而知之。

  對於憨憨的出現,小倩倒沒有絲毫驚詫,她身為鬼修,膽子比常人不知要大了多少。

  「公子,伱把它降服,收為靈寵了?」

  陳晉回答:「沒有,只是瞧著順眼,我餵它吃肉,它給我趕魚。哪天別了,便相忘於江湖。」

  小倩「哦」了聲,她不大明白這屬於什麼樣的關係,聽著像朋友,可公子為何要與一頭初開靈智的魚怪當朋友?

  實在有點荒誕了。

  又或者說,魚怪是來求公子賜教的,屬於學生的身份。

  這才更為貼切。

  但公子為何要點化它呢?

  每天驅趕來的魚雖然好好吃,但用來當拜師禮,卻遠遠不夠。

  也許,這就是有教無類的意思吧。

  在短時間內,小倩想了很多。其實她自己,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鬼修身份,給人的印象是陰森可怖,生人勿近。

  事實上也如此,小倩極少離開過村子,而生活的日子,幾乎不分晝夜,在很長的時間裡頭,她總是睡在棺材裡的。

  這樣的自己,怎會受人待見?

  小倩從不敢想像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所以當初父親要她當陳晉的侍女,她是很不情願的。

  不單不情願,還有對未知的害怕,甚至不知該如何跟陳晉相處。

  出走嶺南的那段旅程,陳晉負責趕車,而小倩則主要睡在車廂內,兩者之間,鮮有交流。

  時間改變了很多,從最初的生疏抗拒,到了如今,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如沐春風。

  現在憨憨黏在陳晉身邊的感覺,大概也是如此吧。

  一人、一「鬼」、一妖。

  三者排列在一起,陣容甚為古怪,好在這邊偏僻清淨,無人來往,要是被外人撞見,恐怕要生出諸多事端來。

  把文廟街逛盪完了,陳晉的足跡繼續往外面擴展。他聽說附近有座神廟,頗為靈驗,於是今日特地前往看個一二。

  小倩由於修煉《白骨無相大自在法咒》有些感悟,要留在家裡閉關,也就不跟隨了。

  ……

  江流滔滔,岸邊垂柳,風吹細細。

  一群儒生結伴出行,談笑風生,時不時張口吟詩,同伴們立刻拍手捧場叫好,一派其樂融融。

  他們大都是秀才功名,已經約定明年一起參加鄉試,志同道合,於是合群結社,名曰「群英社」。

  社長正是程明。

  骨幹若干名。

  在這時季,眾人多得空閒,有閒又有錢,四處遊玩,流連忘返。

  人群中,兩名女生最為吸睛,不再做男裝打扮,而是換上了長裙。

  不過程艾有些悶悶的樣子,少見歡顏。

  同伴劉佳道:「艾兒,聽說那魚神廟的簽十分靈驗,有求必應,你要許什麼願?」

  「呃,還沒想好。」

  「這有什麼好想的,咱們女子家,自然是求個好姻緣。我想過了,我爹上次說的徐家公子挺不錯的。」

  程艾一怔:「那你的意思,便是同意了?」

  劉佳眨了眨眼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實咱們沒得選擇。只是那樣的話,我恐怕就不能再出來了。」

  程艾默然,風吹起了她的長髮,也吹起了她心中的憂愁。她家裡,其實也說過好幾回親了,出嫁是遲早的事。

  「到了!」

  劉佳大聲叫道。

  那一座魚神廟,就築在一處淺灣的岸邊上,小小一間,看上去有些簡陋。

  然而前來燒香祭拜的人們著實不少,男女老少,神態虔誠。

  據說在三年前的某天,江州大暴雨,金陵江江水暴漲,席捲上岸,沖毀了好些人家,眾多百姓受難,甚至被捲入江中,眼看性命不保。

  就在此際,有大魚出沒,竟把掉入江流的難民推上岸,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此事傳出,很快傳誦開來,魚神之名,名滿江州。

  於是官府出面牽頭,把獲救者組織起來,籌集善款,在岸邊建了這一間魚神廟,供奉魚神,享受祭祀香火。

  最開始時,人們建廟是為了報恩,念恩,但隨著神廟名聲不斷擴大,圍繞著就形成了產業,有廟祝主持,有販子擺攤,各種買賣做得紅紅火火起來。

  而魚神的能力也是越傳越玄乎,呼風喚雨,占卜姻緣,福緣財報,甚至還能求子……

  各種靈驗之說層出不窮,有板有眼的。

  程明一行來魚神廟,主打的是求功名。

  這可是有根據的,常言道「鯉魚躍龍門」,正對應著功名的好兆頭。

  魚神雖然不是鯉魚,但也是魚,同屬大類,去躍龍門並不過分。

  眾人來到神廟外,先是買了大把的香火,雖然不便宜,但在可承受範圍之內,燒香禱告,一番流程後,再去廟祝那裡求籤。

  在神廟側邊,是廟祝的房子,建得似乎比神廟還要高大寬敞幾分。

  人多,求籤得排隊。

  程艾有些無聊,東張西望時,猛地看到一張韶秀的面孔,可不是那陳公子嗎?

  他也來拜神了?

  少女一顆心怦然亂跳起來。

  但見陳晉信步而行,自有一種淡然的氣度,他的樣子,他的神態,和眾多前來拜祭敬奉的人們頗有不同,他也沒買香火。

  程艾心想:陳公子出身貧寒,當然不可能買得起這裡的香火,可有沒香火應該也無所謂的,不是說「心誠則靈」嗎?

  然而陳晉來到魚神廟中,卻並沒有多少心誠的意味。對於此廟來歷,魚神事跡,他自然都聽說了的。

  當真正見到供奉在神壇上的那尊魚神像時,陳晉卻是一怔:這,這不就是憨憨嗎?

  塑造的神像,有法身加持,諸般美化,不過魚頭上一道銀白色的印記卻極為分明,與憨憨的幾乎一模一樣。

  再加上巨大的魚頭……

  陳晉略一遲疑,開了法眼,發現這神像就是個木頭胚胎,擺設品一般的存在。

  神像並沒有神。

  不奇怪,因為那魚神根本不在這,而是跑到了別處,在一家凶宅里,被人當成妖邪,視作妖魔。

  兩邊對比,反差之大,無比的荒誕。

  當初憨憨救人,大概是源自本心,根本沒想著成神。就算人們為它建了神廟,立了神像,供奉香火,但實際上這一切,憨憨很可能毫不知情。

  因為它靈智初開,又沒有修煉香火道,哪裡感應得到願力,和人們的祈求?

  好比說陳晉救了某人,對方給他立長生牌,即使日夜跪拜,但陳晉也是感應不到的。

  觀想感應之法,要彼此呼應才行,而非單方面的付出,中間需要媒介傳遞。

  這個媒介並不單一,有多種,最典型的,便是香火道。

  成為鬼神,本身不是件容易的事。

  無意間發現真相,陳晉有一種啼笑皆非之感。萬眾跪拜的魚神,在夜裡卻像只靈寵,眼巴巴等著他投餵烤肉,這算什麼事?

  所以廟祝販子們,藉助魚神斂財,又算什麼事?

  他終是忍不住,笑出聲來。

  這一笑,頓時引得周圍人們的怒視,紛紛指責,說他褻瀆魚神,不能留在這裡。

  還有人說他是撞邪魔怔了……

  陳晉懶得分說,只笑著離開了神廟。

  世事多荒唐,誰付談笑中?

  嘔心瀝血之作,竟沒人捧場,荒唐,太荒唐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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