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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人一一聽也不多懷疑了,拿起一個小碗盛了一勺苦瓜湯遞給林甘之。
「喝點這個,這幾天在那邊吃這麼多炸物燒烤,降降火。」聞人一說道。
林甘之很少吃苦瓜,小時候在孤兒院雖然大家吃不起什麼特別好的,但是小孩子幾乎都不喜歡吃苦的,所以苦瓜也是每年夏天吃一點,他都沒什麼印象了,只記得一吃這個院裡的小孩子就一直哭,所以長大了下意識也不會去買這個菜,他們那邊苦瓜都是用鹽醃製然後吵著吃的,很少做湯。但是他又有一個外號,叫做又菜又愛玩,端起小碗放到嘴邊抿了一口,
苦到起飛的味道瞬間充斥了他的口腔,這他還只是抿了一口,都沒有流進喉嚨,林甘之難受得五官都皺到了一塊去了,下意識張開嘴伸出一截小舌頭散味,表情看著十分痛苦,
晏昇平餘光看見了林甘之難受的樣子,迅速把自己手邊的甜水放到了林甘之面前:「把這個喝了。」
這讓坐在對面的秦飛沉不得不心裡瘋狂感慨,就沒有見過晏哥這麼在意過人,看這稀罕勁兒!
林甘之跟見到救星一樣灌到了嘴巴里,溫和絲滑的甜水從舌尖停頓再流過之後林甘之的難受勁才漸漸消失,現在看那碗苦瓜湯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前世仇人,
對面的秦飛沉和聞人一都被林甘之的表情逗笑了,同時還不死心的勸道:「甘之這個喝了對身體好,不咱不能挑食。」
林甘之皺著眉頭,一臉嫌棄,一副誓死不從的樣子。
甚至用手一點一點把碗挪開,恨不得它消失在桌子上。
此時一隻手伸過來,只見晏昇平端走了林甘之面前的小碗,單手放到嘴邊一口氣給喝光了,林甘之想要勸阻都來不及,不是因為晏昇平替自己喝了苦瓜湯,而是晏昇平喝的那個位置就是自己剛剛抿過的位置,那個位置還很容易看出來,林甘之剛剛喝過還有水滴凝結在那個位置。
林甘之的腦子不受控的想到了那條評論:【你把自己喝過的飲料遞到他面前看他喝不喝?】
雖然不是飲料,但是他喝了,還,還喝了自己喝過的位置。
腰鼓隊再次上線,這次林甘之想要自欺欺人都不能了,就是說,很亂,相當亂。
一頓飯吃完,後半頓林甘之都不在狀態,甚至在聞人一跟他道別的時候回了句:「嗯,這個也挺好吃的。」
眾人:......
不過對於林甘之的這種精神狀態作為好友表示尊重理解,甚至還跟晏昇平說孩子還在長身體,多給他準備點吃的,作為完美丈夫的晏昇平爽快的答應了這個提議。
當晚,林甘之睡得很晚,難得的失眠到了凌晨三點。
不出意外的話,他應該喜歡上了晏昇平,可是他不知道晏昇平到底是怎麼想的,一時興起,逢場作戲?畢竟他對自己很有自知之明,撐死放在家裡當吉祥物,本職工作幹了幾年,最大的成就居然是黑粉挺多的,大寫的失敗降到林甘之頭上。
「哎。」林甘之在黑夜裡的一百零九次嘆氣,老家那邊娶媳婦都要彩禮房子車子,他這樣的,就是三無產品,媒婆都不稀得多問問的那種,更別說娶晏昇平這種極品了。
思考了一晚上的林甘之最終決定不把自己的心思表示出來,免得拿出來丟人,他現在這樣的,晏昇平不說他都嫌棄自己。
而另外一邊,晏昇平睡得也並不是很好,沒有林甘之貼貼的晚上,冷。
第二天,晏叔照常早起出門看林甘之中的菜,裡面的蘿蔔葉已經長起來,估計過不了一個月就能有蘿蔔吃了。
「請問,這裡是林甘之的家嗎?」柵欄外一個女人操著有些尖利的嗓子問了聲。
晏叔抬頭,一個年級差不多快要五十的女人穿著一件肥大的棉襖,臉頰內凹,但是身子卻看著有些肥重,她身邊還站了一個中年男人,寸頭,頭髮灰白了一半,手裡用紅袋子提了一大袋果子,兩個人都笑得很賣力,但是看不出幾分真心。
作者有話說:
感謝寶子們的支持與喜歡~
第91章 來者不善
林甘之面無表情的看著坐在他對面的姨媽和姨父, 非常後悔剛才自己為什麼這麼巧下去看自己的小菜地。
原身的姨媽叫做陳翠春,跟原身的親媽出生在一個小村莊,只是姐妹倆的志向從小都不一樣, 雖然家裡只有兩個女兒,但是家裡人並沒有讓兩個女兒讀大學的打算, 覺得讀個初中高中出去工作兩年就可以找個同村的嫁了, 但是原身的母親不認命, 從小學到高中的成績就特別好, 後面好保送到了學費全免的師範大學,認識了比自己的大了幾屆的學長,畢業後就結了婚。
夫妻倆先是去了貧困地區支教五年, 後面被調到了縣城當起了高中老師,那時候老師的福利也好, 政-府分了學校一套房給他們, 生活水平算得上當地小康偏上的水平了,只是一場意外夫妻倆紛紛去世, 原身就寄養在了姨媽家。
相比自己的姐姐,陳翠春前半生在刻板環境的影響下初中就輟了學,在村里隨便找了件差事,到了十八歲就通過媒婆認識了現任的丈夫, 估計她心裡應該挺嫉妒那個時候已經調回縣城的姐姐,後來原身家裡出事, 陳翠春也是惦記保險還有姐姐家的遺產才願意照顧的原身,照顧上更別說,她貫行不餓死就好的原則把原身供養到十八歲就不管不顧了, 遺產的事情更是提都沒有提過。
「喝點這個,這幾天在那邊吃這麼多炸物燒烤,降降火。」聞人一說道。
林甘之很少吃苦瓜,小時候在孤兒院雖然大家吃不起什麼特別好的,但是小孩子幾乎都不喜歡吃苦的,所以苦瓜也是每年夏天吃一點,他都沒什麼印象了,只記得一吃這個院裡的小孩子就一直哭,所以長大了下意識也不會去買這個菜,他們那邊苦瓜都是用鹽醃製然後吵著吃的,很少做湯。但是他又有一個外號,叫做又菜又愛玩,端起小碗放到嘴邊抿了一口,
苦到起飛的味道瞬間充斥了他的口腔,這他還只是抿了一口,都沒有流進喉嚨,林甘之難受得五官都皺到了一塊去了,下意識張開嘴伸出一截小舌頭散味,表情看著十分痛苦,
晏昇平餘光看見了林甘之難受的樣子,迅速把自己手邊的甜水放到了林甘之面前:「把這個喝了。」
這讓坐在對面的秦飛沉不得不心裡瘋狂感慨,就沒有見過晏哥這麼在意過人,看這稀罕勁兒!
林甘之跟見到救星一樣灌到了嘴巴里,溫和絲滑的甜水從舌尖停頓再流過之後林甘之的難受勁才漸漸消失,現在看那碗苦瓜湯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前世仇人,
對面的秦飛沉和聞人一都被林甘之的表情逗笑了,同時還不死心的勸道:「甘之這個喝了對身體好,不咱不能挑食。」
林甘之皺著眉頭,一臉嫌棄,一副誓死不從的樣子。
甚至用手一點一點把碗挪開,恨不得它消失在桌子上。
此時一隻手伸過來,只見晏昇平端走了林甘之面前的小碗,單手放到嘴邊一口氣給喝光了,林甘之想要勸阻都來不及,不是因為晏昇平替自己喝了苦瓜湯,而是晏昇平喝的那個位置就是自己剛剛抿過的位置,那個位置還很容易看出來,林甘之剛剛喝過還有水滴凝結在那個位置。
林甘之的腦子不受控的想到了那條評論:【你把自己喝過的飲料遞到他面前看他喝不喝?】
雖然不是飲料,但是他喝了,還,還喝了自己喝過的位置。
腰鼓隊再次上線,這次林甘之想要自欺欺人都不能了,就是說,很亂,相當亂。
一頓飯吃完,後半頓林甘之都不在狀態,甚至在聞人一跟他道別的時候回了句:「嗯,這個也挺好吃的。」
眾人:......
不過對於林甘之的這種精神狀態作為好友表示尊重理解,甚至還跟晏昇平說孩子還在長身體,多給他準備點吃的,作為完美丈夫的晏昇平爽快的答應了這個提議。
當晚,林甘之睡得很晚,難得的失眠到了凌晨三點。
不出意外的話,他應該喜歡上了晏昇平,可是他不知道晏昇平到底是怎麼想的,一時興起,逢場作戲?畢竟他對自己很有自知之明,撐死放在家裡當吉祥物,本職工作幹了幾年,最大的成就居然是黑粉挺多的,大寫的失敗降到林甘之頭上。
「哎。」林甘之在黑夜裡的一百零九次嘆氣,老家那邊娶媳婦都要彩禮房子車子,他這樣的,就是三無產品,媒婆都不稀得多問問的那種,更別說娶晏昇平這種極品了。
思考了一晚上的林甘之最終決定不把自己的心思表示出來,免得拿出來丟人,他現在這樣的,晏昇平不說他都嫌棄自己。
而另外一邊,晏昇平睡得也並不是很好,沒有林甘之貼貼的晚上,冷。
第二天,晏叔照常早起出門看林甘之中的菜,裡面的蘿蔔葉已經長起來,估計過不了一個月就能有蘿蔔吃了。
「請問,這裡是林甘之的家嗎?」柵欄外一個女人操著有些尖利的嗓子問了聲。
晏叔抬頭,一個年級差不多快要五十的女人穿著一件肥大的棉襖,臉頰內凹,但是身子卻看著有些肥重,她身邊還站了一個中年男人,寸頭,頭髮灰白了一半,手裡用紅袋子提了一大袋果子,兩個人都笑得很賣力,但是看不出幾分真心。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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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來者不善
林甘之面無表情的看著坐在他對面的姨媽和姨父, 非常後悔剛才自己為什麼這麼巧下去看自己的小菜地。
原身的姨媽叫做陳翠春,跟原身的親媽出生在一個小村莊,只是姐妹倆的志向從小都不一樣, 雖然家裡只有兩個女兒,但是家裡人並沒有讓兩個女兒讀大學的打算, 覺得讀個初中高中出去工作兩年就可以找個同村的嫁了, 但是原身的母親不認命, 從小學到高中的成績就特別好, 後面好保送到了學費全免的師範大學,認識了比自己的大了幾屆的學長,畢業後就結了婚。
夫妻倆先是去了貧困地區支教五年, 後面被調到了縣城當起了高中老師,那時候老師的福利也好, 政-府分了學校一套房給他們, 生活水平算得上當地小康偏上的水平了,只是一場意外夫妻倆紛紛去世, 原身就寄養在了姨媽家。
相比自己的姐姐,陳翠春前半生在刻板環境的影響下初中就輟了學,在村里隨便找了件差事,到了十八歲就通過媒婆認識了現任的丈夫, 估計她心裡應該挺嫉妒那個時候已經調回縣城的姐姐,後來原身家裡出事, 陳翠春也是惦記保險還有姐姐家的遺產才願意照顧的原身,照顧上更別說,她貫行不餓死就好的原則把原身供養到十八歲就不管不顧了, 遺產的事情更是提都沒有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