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按耐不住了(1)
「老李,你的輪椅自己當心點,我怕晨晨已經懷疑這當中另有玄機了。」裴紅芬提醒自己的丈夫,喜歡葉晨歸喜歡,有些事,她終究還是不想讓她知道。
這張輪椅,是凌漠為保護李叔特製的,裡面大概有數十種機關,那個小黑色按鈕,就是啟動機關的開關。
李叔,全名李建國,十多年前,是上一任「狂世」老大,一個名叫佳的男人的左右手,風光得意的很。
能被選拔上當佳的得力助手,可想他的身手有多了得。
或許真是應了那句話,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報應很快來了,在一次和其他幫派發生斗時,他被內奸出賣,被人砍了十多刀,當場倒在地上,血流滿身。
這不是最慘的,因為,他被一起的兄弟救了回去。
等他療好傷回到家,才發現,他中年才得到的,唯一的獨子,被人砍死在了床上。
血已經凝結成塊,看樣子,他受傷倒地那天,他的獨子就被人砍死了。
那一刻,他仿佛是被五雷轟頂,渾身乏力的朝地上癱了去。
也是那一天,等他從地上站起來,已經一天一夜過去了,一天一夜水米未進,他卻感覺不到任何飢餓。
他拿出打火機,點燃床上被自己兒子的鮮血染紅的棉被,他抱起自己已經幹掉的兒子,坐在床中央,安安靜靜的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
他沒被火燒死,因為,就在他被火苗吞噬的瞬間,有人撞門進來了。
這個人,他認識,是佳已經定好的下一代「狂世」接班人,他雖然年紀還沒到,但是每次重要會議,佳都會帶著他一起出席。
「你來幹什麼?」他秉著最後一絲神智,訓斥衝到床邊的少年。
「李叔,我來救你出去!」少年的聲音還沒完全長開,帶著點嫩稚的聲音,那時那刻,卻仿佛成年男子的嗓音般鏗鏘有力。
「你走,我不要你管!」他閉上眼,用最後一點力氣去推已經走到他身邊的男孩。
「李叔,如果我說我能為你,為你兒子報仇呢!」少年一把拉住他伸過來的手,目光很堅定的看著他,「你跟不跟我走?」
那一刻,他動搖了,也猶豫了,他身上的這點傷,真的不足為道,可憐的是他的孩子,他今年才六歲,剛上大班,前幾天還嚷嚷著說這個月末一定要讓爸爸去參加家長會。
那麼個活蹦亂跳,有血有肉,聰明又天真的孩子,轉眼就這麼沒了,他能不傷心嗎?他簡直想拿把刀殺了自己。
早知道報應會應在兒子身上,他李建國甘願一輩子在農村當個農民,也不願為了什麼所謂的出人頭地加入黑社會。
「李叔,你相信我,總有一天,我會帶著『狂世』走向白天,走向日出!」看他還搖擺不定,少年咬著牙,又嘶吼了這麼一句。
就這樣,他在少年凌漠的幫助下,突圍出了火海,人是活了,但是,他的臉被毀容了,手上裸露在外面的皮膚也沒一塊是好的。
他本就不大在乎自己的相貌,毀了就毀了,何況,有這些消不去的疤痕在,更能時刻提醒他為小海報仇。
當時的「狂世」,除了凌漠和裴紅芬沒人知道他李建國還活著。
自從出了火場後,他就一直藏在凌漠的公寓裡,還算好的是,凌漠的父親,雖然從不來看他,每月給的生活費卻是很富足。
那個老管家,也是個極安分守己的人,從不追問他的來歷,只是每頓給他做好吃的送上樓。
因為想抓出那個內奸是誰,一直在「狂世」做飯的裴紅芬並沒走,她要多探聽消息,為自己兒子報仇。
終於,在等了將近快一年時,凌漠給他帶來了兩個好消息:一個是,他找了個藉口,很順利的把裴紅芬安的「趕」出了「狂世」;另外一個,終於查到當年那個內奸是誰。
當看到那個害他被砍十多刀,害他兒子被殺,害他被毀容的內奸,他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
手,儘管已經很不著力,他還是掄起砍刀,他要親自把這個人的手指一根根砍下,用他慢慢流出的血,祭奠兒子的在天之靈。
凌漠並沒阻止,他站在一邊冷冷看著,清俊絕塵的臉色露出和年紀不符的戾氣。
於內奸叛徒,他同樣的厭惡。
有句話叫,「心有餘而力不足」,現在很多時候是用來形容男人和女人那個時,忽然間的不給力,當時,他因為手燒傷嚴重,已經影響到手筋,即便他想,手還是不由的顫抖起來。
凌漠走到他身邊,對他說道:「李叔,我來。」
這是他第一次從這個少年眼睛裡看到嗜血的寒光,既然他註定是「狂世」的新一代主人,就註定他的雙手是要沾滿鮮血的,他沒阻止,把刀遞給了他。
不得不說,這個少年,年輕輕輕,就很懂得打心理戰,他拿過刀後,並沒著急著去砍,而是有一下沒一下的砍著邊上的護欄。
鐵護欄碰到鐵製成的砍刀,飛濺出火花,在一直四濺亂飛的火花,以及咣咣蕩蕩的催命聲中,本來還假裝鎮定的內奸,瞬間癱倒在地,小便失禁。
凌漠皺著眉朝地上人走去,手起刀落,隨之響起的一聲悽厲的尖叫聲。
大概是為了遂李建國的願,凌漠真的是一根根手指去砍的。
就當他們兩個以為內奸就這樣要被解決了時,已經被砍到三根手指的男人忽然朝凌漠身後看去,垂死的的眼睛裡發出類似迴光返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