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106章 申恆歸來

  ◎審訊(一)◎

  下午四點半, 向馳接到花洲方面的電話。

  花洲警方告訴他,儘管發生了一點兒小插曲, 但仍順利地抓到了申恆和兩名接機者。

  於是,向馳向秦隊匯報,先把申家的一干人等晾一晾,等花洲方面押解申恆等人回霖江再說。

  秦隊答應了。

  他知道,關注這樁案子的人很多,不容許他們出紕漏,於是,他把重案組成員叫道會議室, 開了個小會。

  秦隊說道:「從目前來看,關於溫麗萍的案子, 我們現在唯一的籌碼就是申恆和兩個從未進入到我們視線的嫌疑人,剛剛的那場戰鬥看似酣暢淋漓, 實則隱患不小。」

  這話有點重了, 幾乎所有人都看向了向馳。

  向馳正要說話,尹方圓先開了口:「秦隊擔心的事,我也一直在擔心。向組長, 如果我們達不到目的怎麼辦?」

  向馳放下手機, 「目前最壞的結果, 就是溫麗萍一案繼續擱置。」

  他說得含蓄,但意思很清楚,即便沒有這一場抓捕,尹方圓方面也一無所獲。

  反倒是他領導的專案小組查到了申家的犯罪證據,掃蕩了制假販假的窩點, 功勞雖然不顯, 但有所交代。

  尹方圓張了張嘴, 到底沒有繼續說下去。

  秦隊思索片刻,說道:「確實如此,最差的結果就是回到原點,這樣沖一下,至少還有一線生機。」

  尹方圓給秦隊遞了根煙,「秦隊,如果這一點生機熄滅了,溫麗萍的案子很難再有迴轉的可能了吧。」

  方文景點了點頭。

  其他人眼觀鼻鼻觀心,都保持了沉默。

  秦隊點燃香菸,不緊不慢地吸了兩口,「只要犯了罪,就會留下痕跡。現在沒有抓手,不代表將來沒有。」

  方文景道:「其實,我還是覺得放長線釣大魚更好。」

  向馳道:「老方可以具體講講,怎麼放長線,要釣怎樣的大魚?」

  方文景道:「當然是繼續監視申家,拿到更確鑿的證據。」

  向馳問:「監視多久,都監視誰?」

  他也想過這個問題,但繼續姑息下去,申家浮在表面的也依然是制假販假的詐騙罪。沒有臥底深入其中,還是找不到溫麗萍的死因。

  不如打草驚蛇,看看各方面的動向。

  這個問題把方文景問住了。

  監視申恆嗎,申恆有不在場的證明;監視申智厚嗎,醫院說過了,申智厚癌症晚期,沒有那樣的行動力。

  監視申廣義,申廣義會親自出手殺外甥女嗎?即便是他殺的,他也不會向任何人坦白這一點,那跟蹤又有什麼意義呢?

  方文景乾笑一聲,「這個嘛,我還沒有深思熟慮過。」

  秦隊看了他一眼,「言歸正傳吧,小向先把任務分配一下。」

  向馳道:「和申恆一起被抓的兩個人資料已經拿到了,一個叫曹岳,一個杜剛。前者琨城人,後者中州人,身份證傳真件已經拿到了,老李帶人去機場調查二人的登機記錄,老方查曹岳的案底,老徐查杜剛,他們的家庭,財產狀況,人際關係等,力爭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在他們的飛機落地前,我要拿到結果。」

  秦隊補充道:「如果有需要我和領導協調的,大家儘管開口。這二人都是外地人,查起來可能有些難度,但這些很重要,我們務必上心。」

  被點到名字的紛紛點了點頭。

  秦隊又道:「再一個就是審訊的事……」

  這次聯合行動,總共抓了三十六個人——土窯十二個,兩個制瓷作坊十三個,溫家兩個,申家四個,古董行三個,還有申恆的接應者兩個。

  人數眾多,魚龍混雜,稍有不慎就會錯過案件中的重要角色。

  秦隊的意思是,重點人物重點審,打不開突破口的可能性很大,不要急躁,不能讓嫌疑人摸清警方掌握的底牌。

  初步摸排後,可以通過開會進行匯總,再根據掌握的情況安排下一個步驟。

  大的方向定好了,執行的尺度就有了。

  審訊由五個小組同時進行:方文景帶丁維,李自健帶寧安,尹方圓帶馬卓研,老徐帶王耀光,他和秦隊一組,負責審問申恆以及一同抓來的兩個人。

  散會後,向馳接到了元寶的電話。

  「你小子食言了啊!」

  「沒辦法,今天有工作,脫不開身。怎麼樣,拍到好東西了嗎?」

  「沒有。老戴拍了,他買了個古董首飾,估計是給韋嘉童的吧。」

  「哦……你看到梅若水和梅若安兄弟了嗎?」

  「看到梅若水了,不過他中途退場了。」

  「大概幾點?」

  「沒太注意時間,好像十點左右。怎麼了,你關注他們幹嘛?」

  「我這邊的一個案子和梅若安有點關聯,幫我保密。」

  「臥槽,你可是重案組,他殺人了?」

  「沒那麼嚴重,他是死者離開京州前見的最後一個熟人,僅此而已。」

  「明白了,放心,我不會和別人提起的。」

  「得,我要工作了。」

  「回來記得給我電話,哥們兒們還等著幫你慶祝生日呢。」

  「好,空了再聯繫。」

  向馳把電話收起來,正好看到從衛生間出來的歐陽。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