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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克:我不能肯定穿著蜘蛛俠的衣服,他是否就可以攀在玻璃上把水晶鞋偷運出去。然而他的話,既沒有時間證人,也沒有不在場證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幹了點什麼,反正東晃晃西晃晃,我在廚房見過他,逸笑在洗手間門口見過他,姍姍和伊茹在客廳見過他,龔辰在書房也見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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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感冒也不是什麼藉口,但實在是頭疼的厲害……

  如果明天不小心沒更新,還請大家見諒啊……

  第42章 水晶鞋失竊事件 7 字數:2501

  我等大家都說完,忽然想起來一件事。

  晚飯中途我曾經去過一次洗手間,那時候路過姍姍臥室,我記得當時臥室的門是關著的。

  這可能也算不上什麼線索。只是突然想起來,如果有人要偷水晶鞋,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拿起來,塞兜里,走人……關門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水晶鞋被藏在哪了?

  如果姍姍的父母現在回來,也可能認不出來那間被翻的面目全非雞飛狗跳的臥室,是他們寶貝女兒的香閨了……我有自信,水晶鞋不在姍姍房間。

  可是除了我以外,其他人身上沒有能藏這東西的地方,家裡也都找遍了……找小偷不是關鍵,關鍵是要先拿贓!

  這個想法讓我產生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明明是美輪美奐承載著希望和夢想的水晶鞋,怎麼好端端的變成「贓物」?看來懷璧其罪這句話可以有了新的解釋:東西在我手裡,那就是寶貝,在你手裡,那就是贓物……從相對論的觀點來看,應該是:不是你的東西,拿到手裡你都不好意思告訴別人!(=。=)

  總之,一定要先找到水晶鞋的下落!

  我正想的入神,那邊已經吵了起來……所以說團結很重要,所以說烏合之眾很難辦成大事,所以說隨便一個反間計就能讓我們支離破碎……囧,我們真是脆弱的組織啊!

  「……你不講道理啊!對,沒錯,水晶鞋找不到了!可我們也都找過了,很明顯不在大家身上……你又不讓報警,又不讓我們走……我的天,你永遠找不到,我是不是要在這住一輩子?」說話的是喬克。

  「我沒說不讓你們走,我只是想大家一起再想想辦法!不用我說,你們也知道這事有多嚴重,如果不找出水晶鞋,我們以後還能在一起玩嗎?大家還能開誠布公的一起聊天嗎?!」希希很嚴肅的環視大家,臉上的小貓鬍子看起來很端莊(=。=),「我不能原諒偷東西的人,尤其不能原諒他的行為會讓『豬腿聯盟』名譽受損……」

  Palala……希希是那種說話不太著調的人,難得她說點嚴肅的話題,雖然因為她的囉嗦,使得這個話題更像唐僧在教育徒弟而大打折扣,但我還是率先站出來支持她了!

  「大家要相信我,我一定能找出水晶鞋!」

  說完這句話我就後悔了……萬一真是靈異事件呢?萬一我左眼右眼都見鬼了呢?萬一超能英雄來中國旅行了呢?萬一火星人攻占地球了呢?

  啊……

  呃……

  憑我的能力,一下子對付這麼品種繁多做工精良質量三包的生物,恐怕以身殉職的可能性非常大。

  「好!」逸笑一掌拍在我肩頭,異常誠懇的對我點頭「我支持你!」

  我覺得她是想看笑話。因為我給她講過我之前碰到的兩個案子,她關心的重點完全不在我身上,正確的說,她根本不相信我能破案。

  等等!

  難道這就是動機?!

  為了證明我能破案?或者我不能破案?

  我瞪大眼睛,上下打量逸笑……看起來很有可能。她是我們那棟寫字樓里最聲名赫赫的「包打聽」……上到哪間公司的老總簽了什麼合約,下到掃廁所的阿姨晚飯吃了點什麼,只要問她,十分鐘之內沒有解決不了的。拖她的福,我連停車場的大叔姓甚名誰,女兒跟誰結婚,孫子在哪上學都一清二楚……因為這件事,還被龔辰取笑,說我有戀父癖,看上那個齙牙大叔了。

  這麼想來,她很有可能收了誰的好處,來調查一下我是不是真的能破案!要知道情報都需要搜集的,在搜集不成的情況下,自覺自動的設計點小把戲也很符合常理……但我怎麼從來不知道她除了打聽八卦之外,還兼職製造八卦?

  這可不是好習慣……

  當然,我心裡還是有幾分竊喜的。這麼說真的有人托她打聽我了?啊……這麼說,我也有人惦記?

  「你笑的這麼噁心,想幹什麼?」逸笑一副受不了的表情,退後三步。

  「沒事沒事。」我連忙調整好面部表情。

  這可不是殺人案,沒有找到贓物,光從動機下手可不行……這群人都奇奇怪怪的(要不然我們也湊不到一起來),打死我也想不到他們心裡都想的是什麼……

  雖然這樣想著,但還是挨個琢磨了一遍……

  姍姍……她肯定不缺錢,她也不是譁眾取寵的人。如果是她藏起水晶鞋,唯一的可能就是嫁禍——聽說有個詞叫因愛生恨?可沒道理啊,如果她真這樣想,是不是應該做的明顯一點?而且當時攔著不讓報警的,不就是她嗎?

  排除掉!

  希希……自動排除!雖然她又囉嗦又麻煩,還經常欺負包括我在內的其他「豬腿」,但這個組織是她的心血,她絕不會做毀壞我們團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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