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29章 人參精殺人案

  「詭異的案子?」景若曦聽到詭異兩個字就煩:「什麼案子?」

  「人參精殺人案。」葉長安一字一字道。

  「什麼玩意兒?」景若曦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說什麼殺人了?」

  「人參。」葉長安道:「沒吃過總聽過吧,就是那種特別滋補的藥材……時間越久越值錢,有些千年人參,長相就像是個人形狀一樣。」

  「不用解釋,人參我知道。」景若曦道:「雖然我是窮的沒吃過,但還不至於那麼沒見識。」

  這話倒是真實話,葉長安非常認同。景若曦不是沒見識,恰恰相反,她是非常有見識,而且,她的見識,遠遠超過她的身份。甚至於除了失憶,她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來解釋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見識。

  失憶當然也不是理由,但因為失憶,她可以拒絕向別人解釋。所以哪怕這個理由也許很荒謬,不解釋就沒問題。

  有本事,有懷疑,你去查啊,景若曦坦坦蕩蕩,查出來我都認。

  「你若是沒見識,那這個世上大概就沒有有見識的人了。」葉長安也不知是不是意有所指,不輕不重的說了一聲:「北嶺山是個風水寶地,生產人參,裡面的居民很多都是靠挖參過活的。那山非常大,住戶一般幾人一組,帶上乾糧和水,成群結隊的進山,一邊找參一邊打獵。」

  「那個地方是不是很富裕。」

  「富裕?那倒是也就一般。」葉長安道:「山民富裕又能富裕到哪裡去。在山林里打獵挖參,一走十幾天幾十天,風餐露宿的,還有被猛獸襲擊的生命危險,可不是件舒服的事情。若非是為了生計,怎麼會願意做那事情。」

  「而且人參雖然值錢,可是販子收購的價格是有限的,真正能賣出大價錢的只有品質非常好的老參,但那是很難找到的,成色一般的價格也就一般。加上捕獵的收貨,也不過是維持生計罷了。」

  「這倒是,說是千年老參,但是真正千年老參能有多少。」景若曦也唏噓:「而且挖參既然是北嶺山居民祖祖輩輩的習慣,那麼一定是能進人的地方都已經找遍了,再多的人參也經不起這麼找,以後更會越來越困難。」

  「是。」葉長安道:「不過他們也有其他的營生,這倒是不必過於擔心。」

  「我不擔心。」景若曦轉頭看看駱易城還沒出來,便道:「說說案子吧,你說人參殺人,怎麼個殺人法子?幾個人去挖人參,然後人參從土裡跳了出來,把他們掐死了?」

  葉長安沉默了一下:「倒不是。」

  「那是怎麼回事?」

  「前幾日,有一行進山的隊伍,發現了一株千年老參。都是行家,據回來的人說,那是一株真正的千年老參。足足有六兩重,有手有腳的,完全是個人的形狀,甚至連五官,眉眼口鼻都模糊可見,價值連城。」

  「這麼稀奇?」景若曦不由道:「然後它現行了?」

  「你能認真點聽我說麼?」葉長安不悅看了眼景若曦:「常說千年人參,但事實上大部分極其貴重的人參也就是幾百年,真正的千年老參世上罕見。所以他們都很高興,小心翼翼的挖了出來之後,也不再繼續往前走了,便要趕緊回家。只要找個買主把這顆人參賣了,哪怕是七八個人分,每人也可以分到很大的一筆錢,他們都是時代挖參的人,對人參的品相價格瞭若指掌,當下,都非常興奮。」

  「那時候他們已經進入了北嶺山深處大約離村莊有十來天了,於是心急火燎的往外走。」葉長安道:「因為這顆人參太貴重,即便是在山林里,他們也小心看守。隊伍一共七人,人參趕路的時候放在領頭人陳楚的身上,晚上休息的時候,隊伍分成兩半,三個四個一組,輪流看守。」

  「所謂一人為私,兩人為公。雖然說大家都是合作了很多年的,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說信任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所以規定誰也不能單獨帶著人參,這樣對大家都好。」

  「就這麼平安無事的出了林子,回了村子。那天晚上已經很晚了,眾人決定休息一夜,第二夜就去把人參也賣了。北嶺山產參出名,因此有專門收購的販子,只要有東西,不愁賣不掉。千年人參,更是可能被哄搶可以競賣個好價格的。」

  「於是這一夜為了穩妥起見,大家索性就宿在了一起,在其中一個單身漢家裡,七個人都在,吃飯喝酒,然後就床上地上的躺在了一堆。」

  說話間,駱易城從裡面出來了。

  景若曦忙拋開葉長安迎了上去。

  駱易城眉眼中疲憊的很,但看見景若曦還是擠出個笑容來:「若曦,讓你久等了。」

  「沒等一會兒。」景若曦道:「安置妥了?」

  駱易城輕輕點點頭,抬眼看了葉長安一眼:「葉大人來了。」

  「怎麼樣,可以走了麼?」葉長安道:「你府里的事情若是忙不過來,我可以叫幾個人來幫忙。」

  「不用,也沒有什麼其他事情了。」駱易城道:「馬上就可以走。若曦,葉大人跟你說了麼,我打算在北嶺山給希影找一處地方安葬,正好昨日北嶺報了個案子上來,他們也要動身趕過去,所以就打算一起走。」

  「說了。」景若曦其實覺得有點奇怪的,就她觀察而言,她覺得駱易城和葉長安的關係絕對不好,倒也不是有什麼矛盾,就是本來沒交集的兩個人,又在各自的圈子屬於佼佼者,自然是王不見王。除非肝膽相照惺惺相惜,要不然看不上對方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