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頁
花印:「……」
決定晚上把亂糟糟的床單給泡了。
望明悶熱,吸得一鼻腔濕漉漉,花印只穿了件白色短褲,筆直小腿搭在漿紅斑紋邊,跟腱長,沒有一絲贅肉,連腳後跟都是粉色的。
啪,拍死一隻花斑蚊,掌心沾了蚊子血。
木頭嘴裡塞著牙刷跑出來,蹲,專注盯著花印的腿看,默不作聲,然後扒拉花印的手掌,細細觀察蚊子的死狀。
圓眼睛,扁扁的面中,跟芊姐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絲毫看不出親爹的貢獻。
花印/心情又好了,逗他說:「木頭,你看什麼?它沒來得及咬我,就被我拍死了,我看看,原來是咬的你。」
肉手背有個十字花紋包。
全國通用的止癢妙招,但花印就是要忍不住聯想,於是他也給自己漂亮的腳踝按了個十字,問:「這樣有用嗎?誰教你的?我O型血,特別招蚊子,有用的話你也教我。」
小男孩下午還頑劣無狀,這會兒突然安靜乖巧,眼睛黑白分明,像吐舌頭的旺仔,他認認真真敲耳朵,嘰里呱啦說了段標準望明市土話。
芊姐拉他進屋洗漱,翻譯道:「他說他聽不到,你不用管,哎,你手機出畫了,是方方乾洗店吧?那個貴,洗一件長衣服要20塊!你走遠點去香蒲寨子,那裡有家沒招牌的,門楣上掛了鴿子燈籠,你去她家洗。」
出旅館往東走了十五分鐘,街景才熱鬧開闊起來,入夜,小吃攤相繼出街,花印隨便買了盒什錦炒飯,蹲在路邊就開吃。
短褲配圓領白T,無所事事青年打扮,大汗淋漓,與世俗的煙火氣完美相融。
寨子大多做當地人生意,前後出入口不分,能進也能出,擁擠聒噪,一股汗味,花印便跟地圖挑了個破落巷口拐進去。
地圖上看有條大通道,橫平豎直串起三街六巷,像個小皇城。
一片宗祠古建築,八柱四垂配龍虎門,典型做舊仿古建築,剛仿好的全盛時期,大約也雕樑畫棟,現如今被煙燻火燎,瓦碎磚松,只配賣點巴西烤肉卷餅和炸年糕。
芊姐推薦這家確實便宜,辦張年卡vip才888,送上門取衣送衣服務。
店主熱情地帶花印進院子參觀,成排的晾衣杆掛著各式各樣衣物,還有布匹,原來是家染坊。
在這生活,似乎也不錯。
花印走出店門,心不在焉地查起當地房價,軟體彈出一堆本日投資收益提醒,綠油油一片草原,他點了一鍵刪除,摸著牆根往回走。
「喂!」
有人在身後喊他一聲,不確定,聽著聲音是朝自己的方向,花印沒多加警覺,懵懂抬頭張望,一個不留神手機就被人搶走了!
「我操!」花印愣了一秒,衝上去追,「搶手機!有人搶手機!」
連番撞飛好幾個人也顧不上被罵,他說一口純正普通話,本地人卻見怪不怪,該吃吃該喝喝,甚至還給那飛奔的賊讓路!
早知道就不穿拖鞋了!
花印後悔不已,對寨子又不熟悉,眼看賊就要消失在幽幽巷尾,他憤怒地隨手抓個路人質問:「你們怎麼不抓賊!他搶了我手機!」
對方豎眉掙脫他,說什麼也聽不懂,依稀是什麼『你自己不小心』之類的。
「在夜市光明正大搶東西還怪我不小心?!有毛病吧!城管吃乾飯的嗎!」花印知道不能指望別人了,現在報警也是有去無回,不如自己想辦法。
他跟著跑進巷子,路人拽住他:「倒霉就倒霉喃,別追!團伙,有刀的!」
花印/心一驚,看那如有結界般的漆黑小巷。
寨子裡到處都是人,唯獨那盡頭的小門臉無人踏足,青石板間雜草冒不出頭,明顯常常有人走,大門沒上鎖,虛掩門縫,一張草書牌匾寫著『寧公祠』,其下門梁橫臥兩尊石獸,被一排招魂幡似的紅紙條托著,懶洋洋,似有靈。
他不顧勸告,撿起根趁手的樹枝向里走,直到驟然響起一段手機鈴聲。
賊還在裡邊沒走遠!手機也還在!
花印興奮上了頭,一時都忘了思考裡頭還有沒有別人,握緊樹枝就往前沖。
轟的一聲,一個高大偉岸的身影踹門而出,沉默著走了出來,大屏手機握在他掌心,如同一隻捏圓捏扁的仿真玩具,他堵著門,守護警戒意味十足。
男人冷冷看向花印,高眉深目,挺鼻薄唇,英俊得令人窒息。
橙黃色燈光化作無形的手,從巷口掠過了花印,再照亮男人的臉和全身。
肌肉鼓鼓囊囊,撐緊灰色短袖T恤,卡其色工裝褲則很寬鬆,腳蹬一雙厚底機車靴,酷帥也樸素的裝扮,沒有一件昂貴奢侈品,卻襯得他不像這個城中村和寨子該存在的人。
幻想過千遍,萬遍,花印卻從未想過,會在這種情況與凌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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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的帥一點,媳婦就不會跑
(小省略號里改了三次都被suo,放棄了T T)
第103章 絹花
八年過去,他對凌霄的想像還停留在十八歲,對所謂『改變』的認知,也以十八歲為基礎來雕刻。
那是金子般的青年人,洗盡鉛華,從泥巴里打了個滾又撈出來,不拘小節的硬朗,嚴肅但容易破功,冷不丁拋出來個冷笑話,帶點無傷大雅的顏色。
眼神,還有眼神。
凌霄的眼神總是熱烈奔放,蘊含深沉濃切的愛意,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在學校或者奶茶店,燒烤店,只要自己出現在他眼裡,就一定會像按了遊戲裡的鎖定鍵,頭上頂個綠色的箭頭,標誌著主人公。
決定晚上把亂糟糟的床單給泡了。
望明悶熱,吸得一鼻腔濕漉漉,花印只穿了件白色短褲,筆直小腿搭在漿紅斑紋邊,跟腱長,沒有一絲贅肉,連腳後跟都是粉色的。
啪,拍死一隻花斑蚊,掌心沾了蚊子血。
木頭嘴裡塞著牙刷跑出來,蹲,專注盯著花印的腿看,默不作聲,然後扒拉花印的手掌,細細觀察蚊子的死狀。
圓眼睛,扁扁的面中,跟芊姐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絲毫看不出親爹的貢獻。
花印/心情又好了,逗他說:「木頭,你看什麼?它沒來得及咬我,就被我拍死了,我看看,原來是咬的你。」
肉手背有個十字花紋包。
全國通用的止癢妙招,但花印就是要忍不住聯想,於是他也給自己漂亮的腳踝按了個十字,問:「這樣有用嗎?誰教你的?我O型血,特別招蚊子,有用的話你也教我。」
小男孩下午還頑劣無狀,這會兒突然安靜乖巧,眼睛黑白分明,像吐舌頭的旺仔,他認認真真敲耳朵,嘰里呱啦說了段標準望明市土話。
芊姐拉他進屋洗漱,翻譯道:「他說他聽不到,你不用管,哎,你手機出畫了,是方方乾洗店吧?那個貴,洗一件長衣服要20塊!你走遠點去香蒲寨子,那裡有家沒招牌的,門楣上掛了鴿子燈籠,你去她家洗。」
出旅館往東走了十五分鐘,街景才熱鬧開闊起來,入夜,小吃攤相繼出街,花印隨便買了盒什錦炒飯,蹲在路邊就開吃。
短褲配圓領白T,無所事事青年打扮,大汗淋漓,與世俗的煙火氣完美相融。
寨子大多做當地人生意,前後出入口不分,能進也能出,擁擠聒噪,一股汗味,花印便跟地圖挑了個破落巷口拐進去。
地圖上看有條大通道,橫平豎直串起三街六巷,像個小皇城。
一片宗祠古建築,八柱四垂配龍虎門,典型做舊仿古建築,剛仿好的全盛時期,大約也雕樑畫棟,現如今被煙燻火燎,瓦碎磚松,只配賣點巴西烤肉卷餅和炸年糕。
芊姐推薦這家確實便宜,辦張年卡vip才888,送上門取衣送衣服務。
店主熱情地帶花印進院子參觀,成排的晾衣杆掛著各式各樣衣物,還有布匹,原來是家染坊。
在這生活,似乎也不錯。
花印走出店門,心不在焉地查起當地房價,軟體彈出一堆本日投資收益提醒,綠油油一片草原,他點了一鍵刪除,摸著牆根往回走。
「喂!」
有人在身後喊他一聲,不確定,聽著聲音是朝自己的方向,花印沒多加警覺,懵懂抬頭張望,一個不留神手機就被人搶走了!
「我操!」花印愣了一秒,衝上去追,「搶手機!有人搶手機!」
連番撞飛好幾個人也顧不上被罵,他說一口純正普通話,本地人卻見怪不怪,該吃吃該喝喝,甚至還給那飛奔的賊讓路!
早知道就不穿拖鞋了!
花印後悔不已,對寨子又不熟悉,眼看賊就要消失在幽幽巷尾,他憤怒地隨手抓個路人質問:「你們怎麼不抓賊!他搶了我手機!」
對方豎眉掙脫他,說什麼也聽不懂,依稀是什麼『你自己不小心』之類的。
「在夜市光明正大搶東西還怪我不小心?!有毛病吧!城管吃乾飯的嗎!」花印知道不能指望別人了,現在報警也是有去無回,不如自己想辦法。
他跟著跑進巷子,路人拽住他:「倒霉就倒霉喃,別追!團伙,有刀的!」
花印/心一驚,看那如有結界般的漆黑小巷。
寨子裡到處都是人,唯獨那盡頭的小門臉無人踏足,青石板間雜草冒不出頭,明顯常常有人走,大門沒上鎖,虛掩門縫,一張草書牌匾寫著『寧公祠』,其下門梁橫臥兩尊石獸,被一排招魂幡似的紅紙條托著,懶洋洋,似有靈。
他不顧勸告,撿起根趁手的樹枝向里走,直到驟然響起一段手機鈴聲。
賊還在裡邊沒走遠!手機也還在!
花印興奮上了頭,一時都忘了思考裡頭還有沒有別人,握緊樹枝就往前沖。
轟的一聲,一個高大偉岸的身影踹門而出,沉默著走了出來,大屏手機握在他掌心,如同一隻捏圓捏扁的仿真玩具,他堵著門,守護警戒意味十足。
男人冷冷看向花印,高眉深目,挺鼻薄唇,英俊得令人窒息。
橙黃色燈光化作無形的手,從巷口掠過了花印,再照亮男人的臉和全身。
肌肉鼓鼓囊囊,撐緊灰色短袖T恤,卡其色工裝褲則很寬鬆,腳蹬一雙厚底機車靴,酷帥也樸素的裝扮,沒有一件昂貴奢侈品,卻襯得他不像這個城中村和寨子該存在的人。
幻想過千遍,萬遍,花印卻從未想過,會在這種情況與凌霄重逢。
--------------------
穿的帥一點,媳婦就不會跑
(小省略號里改了三次都被suo,放棄了T T)
第103章 絹花
八年過去,他對凌霄的想像還停留在十八歲,對所謂『改變』的認知,也以十八歲為基礎來雕刻。
那是金子般的青年人,洗盡鉛華,從泥巴里打了個滾又撈出來,不拘小節的硬朗,嚴肅但容易破功,冷不丁拋出來個冷笑話,帶點無傷大雅的顏色。
眼神,還有眼神。
凌霄的眼神總是熱烈奔放,蘊含深沉濃切的愛意,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在學校或者奶茶店,燒烤店,只要自己出現在他眼裡,就一定會像按了遊戲裡的鎖定鍵,頭上頂個綠色的箭頭,標誌著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