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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宿的腦海中開始不受控制閃爍起他所描述的那副畫面——

  雷光、雨幕、槍聲、血色。

  濕淋淋的、鋪天蓋地的血。

  信宿閉了閉眼,睫毛微弱顫抖著。

  一隻溫暖的手伸到他的身邊,握住了他那一雙滿是冷汗的、幾乎痙攣的手指。

  信宿知道。

  已經……已經都過去了。

  殺害父母的兇手已經死了。

  其他罪魁禍首也都會得到懲罰。

  沒什麼好害怕的。

  「謝楓死後這麼多年,我對你也算仁至義盡,我們之間似乎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你沒有道理像一條瘋狗一樣這麼咬著我不放,甚至跟警察一起來對付我,思來想去,我只能想到一個理由——」

  宣重道:

  「十一年前,死在你槍口下的那個警察,好像跟我有些關係,這麼大費周章地對付我,是想給他報仇嗎?」

  第二百多四十章

  以賀爭為首的警察都感覺宣重已經瘋了。

  否則他怎麼可能說出這麼荒謬的話!

  十一年前……

  十一年前,信宿只有十二歲!

  他怎麼可能殺的了一個警察!

  但林載川的心裡有一種奇怪的直覺——宣重說的是真的。

  信宿或許,真的在某種情況下做了這件事。

  山崖上死寂的靜默,所有人的目光焦點都落在信宿的身上。

  信宿的神情沒有一絲波動,眉眼間溫度壓的極冷,但如果仔細去看,會發現那一雙漆黑無光的瞳孔其實是不聚焦的,他的眼裡什麼都沒有。

  十一年前……

  其實從前很多事他都記不清楚了,那時候他太小了,還沒有過目不忘的記憶能力,但只有那件事,那仿佛是用刀深深烙印在靈魂上的畫面,信宿至今刻骨銘心的清楚,以至於那時的每一個細節,他都歷歷在目。

  那時他只有十二三歲,在謝楓的眼裡,還是一個處在「叛逆期」的孩子——不聽話的時候就會得到懲罰。

  信宿因為少年時候的愚蠢無知,不懂得審時度勢,犯過許多荒唐至極的錯,當然也受過很多「懲罰」。

  謝楓把他關在地下室里整整兩年。

  當年從案發現場把信宿帶出來的時候,謝楓就想把信宿「馴化」成跟他一樣的人,未來可以作為他的左膀右臂為他效力,甚至繼承他的畢生心血——他知道信宿一個是相當聰明的後輩,遺傳他們謝家的基因,智商出奇的高。

  可謝楓沒有想到信宿竟然那麼頑強,明明是一個脆弱到隨便什麼人都能傷害他的小孩子,可竟然連高濃度的海洛因都無法控制他。

  他寧願用繩結緊緊扼住脖頸來抵抗毒癮,也不肯向他低頭。

  謝楓在他的身上軟硬兼施,除了最低級的皮肉之苦,什麼手段幾乎都用過了,信宿還是沒有要跟他妥協低頭的意思,每次見面,都用一雙烏亮的、帶著反抗的眼神看他。

  好像那一雙眼睛裡燃燒著不會熄滅的火光。

  在「馴化」信宿的過程中頻頻受挫,這是在謝楓計劃之外的事,耗費了他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以至於跟沙蠍的人談合作的時候,謝楓的臉色也非常難看,陰沉的好像能滴下水來。

  宣重不緊不慢看他一眼,悠悠問道:「一個小孩子而已,有那麼難對付嗎?」

  謝楓蹙眉冷聲道:「性格很倔,鬧起來很麻煩,像極了他不知好歹的父母。」

  宣重微微一笑,對那個孩子產生了一絲好奇,「能讓你和周風物都束手無策,我倒是有些好奇了,不如帶過來給我看看?」

  謝楓思索兩秒,給手下人打了一個手勢,示意他們把信宿從牢房似的地下室裡帶過來。

  不多時,謝楓的手下單手拎著一個瘦瘦弱弱的小孩子走了回來。

  那孩子的體重太輕了,發育不良似的,成年人拎起他輕易的就好像拎起一隻沒有長大的幼貓一樣,在地下室里關了太久,他渾身都髒兮兮的,細伶伶的腳踝上戴著一雙金屬腳銬,防止他找到機會逃跑。

  宣重伸手抬起他的下巴。

  出乎意料的,這個男孩五官相當漂亮,睫毛很長,眉眼黑白分明,只看一張臉甚至精緻像個女孩,但眼神出奇的亮,一雙烏黑漂亮的眼睛裡,盛著濃重到驚人的憎惡與恨意。

  宣重跟他對視片刻,道:「原來如此,是個養不熟的狼崽子。」

  「這種野性難馴的小東西,你不讓他的手上沾血,他是不會聽話的。」

  宣重建議道:「你們不是剛剛抓到一個『釘子』嗎?讓他去解決掉,就沒有那麼多麻煩了。」

  聽到他的話,謝楓突然看了宣重一眼,似乎覺得這個建議無比可行。

  幾秒鐘後,謝楓「哈」地笑了一聲,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簡直妙極了,以至於神情都變得愉快起來,他拍了拍手,起身把信宿從地上拖了起來,「走!」

  這裡也是一個地下室。

  只不過比安置信宿的那一間更加黑暗陰冷,走進去讓人感受到一股幾乎毛骨悚然的寒意,潮濕冰冷,浸著一股極為刺鼻的血腥味。

  地下室裡面躺著一個不知死活的男人,臉上都是血污,渾身上下看不見一塊完好無損的皮膚,手腳都被暗紅色的粗重鏈條鎖著,那畫面可以說是恐怖至極,信宿被嚇的一張小臉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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