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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總感覺謝喉……他像是早就知道今夜會有人陷害他,不僅是今夜他與死者發生衝突,連屍體被發現的地點都是他待過的休息室。」下屬納悶道。

  但謝喉又有能夠洗清他作案嫌疑的證據,太多、太充足,又太巧合了。

  謝喉從這個包廂出去,因為是下班時間了所以他回到員工休息室,期間有周憑為首的財閥看見他,根據那位張總的預估死亡時間,在謝喉與財閥相遇時,張總就死了。

  不止如此,謝喉在員工休息室時,他還有同事為他作證並沒有偷藏屍體、或是血液痕跡,他出了休息室後,路線盡數都在監控之下,任何可疑的點都沒有,甚至還有那位前台小姐為他作證。

  如今就算屍體被發現,謝喉也未出現在案發現場,他一直和沈慈珠在一起。

  於是謝喉因具有作案動機而被定為嫌疑人一點,無法成立。

  「前台小姐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據她所說,那時男性休息室里不止有那具屍體,還有另外一個人,這人用張總的屍體活生生撞開門丟了出來,屍體當即脖子斷裂,前台小姐過去看時,休息室里已經沒人了。」

  那個時間與謝喉對不上,前台小姐發現殺人現場時,謝喉正和沈慈珠在這間包廂。

  而謝喉來這間包廂是因為前台小姐的請求,按照他的性格,他不會做這種「將喝醉酒的沈慈珠送回家」的事,可他竟然答應了。

  為什麼呢?如果謝喉是在為自己找目擊者呢?沈慈珠是最完美的目擊者人選了。

  謝喉知道今夜有人要陷害他殺人,於是他早在那之前就盯上沈慈珠為最後的證人為他脫罪。

  你瞧,多聰明的孩子。

  無聲無息將沈慈珠利用了,沈慈珠都毫不知情,他竟然是在被下屬提醒後才發覺這一點。

  就說古怪呢,謝喉為什麼會半路折返回包廂找自己,還要給自己上藥,還給他送來衣服,這些根本不像謝喉會做的事。

  「沈總,那個叫謝喉的孩子您也許無法掌控,我覺得不如趁早收手吧,這世上聰明又願意服從於您的、想做您部下的人多的是,您完全不必執著於謝喉一人。」

  從今夜這些事看來,謝喉的心思絕不單純,也不會完全忠誠他人,他有野心,有預判,有天生的反偵察本能,他也會用清冷年輕的外表偽裝自己。

  這一切和沈慈珠太像了。

  於是沈慈珠怎麼能不要他呢?

  「他就是最適合做我部下的唯一人選,不只是替代謝咽,他能為我辦成更好、更具有價值的一切事。」沈慈珠回答。

  他要得到沈家,前提就是得到謝喉。

  「他在利用您。」下屬難得焦急了,「沈總,他今夜能利用您當他洗脫殺人嫌疑的目擊者,也許哪天,就會盯上您本身的一切。」

  「可我也在利用他,我想我不會有任何損失。」沈慈珠歪了歪頭,眼裡滿是勝券在握與被激起競爭欲的興奮。

  而且多一個與之博弈的玩家不是更好玩嗎?

  沈慈珠掛斷了電話,微微低頭,微醺的酒氣若有若無在他身邊纏繞,暖色休閒衫將他雪白的皮膚襯出溫柔的意味。

  他懷裡抱著謝喉方才留在這兒的單肩書包,是純黑運動款式,他抱起來格格不入,他不玩撲克牌的灰燼了。

  「謝喉,你可不要讓我失望呀。」他輕輕笑了,眼珠子掃過地面的緋紅之色。

  他的下巴搭在書包頂端的布料上,鼻尖好似嗅到了淡淡的體味,像是冷柑橘的,很好聞,他輕輕嗅著,眼下皮膚被烏髮遮掩,隱約有潮艷的紅。

  門外傳來謝咽離開的聲音,而後是警察來找謝喉。

  謝喉也走了。

  但過了大概十分鐘,他就安然無恙無事發生般,進了包廂。

  謝喉進來的時候,沈慈珠就以這個乖巧無害的姿勢,低著頭,坐在椅子上「睡著了」。

  沈慈珠抱他書包的姿勢像抱布娃娃。

  謝喉沒有把自己的書包奪過來,他站在沈慈珠前方,陰影遮住了這位美人。

  「哥哥已經回沈家了。」謝喉淡淡說:「你呢?還想跟我回家嗎?」

  沈慈珠緩緩抬眼,他坐著,謝喉站著,他要仰視謝喉才行,但他不願意。

  「好啊,但是謝喉——警方剛才是來審訊你的嗎??好玩嗎?你怎麼不多玩一會兒?」他抬腿,皮鞋尖抵住謝喉的運動短褲下冷白色的、形狀漂亮的膝蓋骨,輕輕踢了一下,膝蓋骨受刺激會產生反應。

  若是這人一時疏忽,直接跪地上都有可能。

  「我沒有犯罪。」可謝喉神色淡淡,他身形不動,而後微微俯腰,鳳眼泠泠似霜雪,隱約有琥珀光澤覆蓋,他看著沈慈珠,「如果我是殺人犯,那你還願意和我一起回家嗎?」

  沈慈珠突兀笑了,這次的笑不是輕飄飄的,而是大笑,喉結都在白晃晃地震。

  謝喉抬手,指尖碰到沈慈珠懷裡的,他的書包帶子。

  沈慈珠掌心壓住謝喉的手指,沈慈珠像個患有戀物癖的孩子一樣,死死抱著書包不放。

  「我當然願意跟你回家,畢竟你哥哥不要我了,只有你還要我。」沈慈珠將腳下那張七零八落的兩千萬支票用皮鞋踢過來了,踢到謝喉腳下。

  沈慈珠斂笑,他站起來,鼻尖近乎湊上謝喉的唇,兩人緊密相貼,在一片死寂里沈慈珠抬指,指尖挑釁般戳著謝喉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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