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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樂晨的腦袋搭在他的肩膀上,下巴直接貼著他的肩膀和頸側的肌膚:「……啊?」

  「咬吧。」薛銳摁著他的後腦勺,「就這麼咬,我已經把周身防護撤了。」

  熊樂晨遲疑了一瞬,動了動腦袋,當真咬了。

  薛銳的身體一下緊繃起來,摟著熊樂晨的雙臂也不由得更用力。熊樂晨被他摁在懷裡,像是被鼓勵了似的,於是當真狠狠咬了一下。

  可惜薛銳已經是金剛不壞之體,就算防護全撤了,就算熊樂晨確實用力了,留下的也只有一個沒出血的深深齒痕。

  熊樂晨觀察了一眼,隨後報告:「咬完了。但是我沒能咬穿你的皮膚……」

  「沒關係。」薛銳抱著他的姿勢沒變,聲音卻變得有些低沉,「那你就這麼的,能感受到我被你咬之後,是高興還是不悅嗎?」

  熊樂晨又不是真的靠眼睛去看的。

  他輕易察覺了薛銳無聲的笑意,回道:「你在高興。」

  「回答正確。」薛銳圈著他,「所以就是這樣,我讓你傷害我、不反抗,不代表我就比你弱;你用力咬我了,不代表我會生氣。恰恰相反,這種理論上略帶傷害的行為,在親密的關係中,帶來的是正面刺激。」

  熊樂晨似懂非懂:「那是要我以後也咬你嗎?」

  「……我提出這事的時候再咬吧。」薛銳低笑,「這麼想讓我高興?」

  熊樂晨道:「如果你想的話……」

  「再好吃的東西,天天吃,那就顯得沒那麼珍貴了。而且還得是最合適的情況下這麼做,才更令我高興。」到了這會兒,薛銳終於稍微退開些,在近處凝視他,「對了,你可別去咬別人。是對方要求的也不行。」

  「我當然不會這麼做,不管是別人想咬我,還是想要我咬他。」熊樂晨道,「我沒必要取悅別人。」

  這個說法,極大取悅了薛銳。

  他還問:「那要是別人說想咬我呢?」

  熊樂晨這下反應快了:「不行。」

  「為什麼?」

  「……總之不行。」熊樂晨其實也沒弄明白,為什麼自己不願意看到別人這麼咬一口薛銳,只能抬出之前已經明確的說法,「只有我能吃你。」

  薛銳失笑。

  我說的「吃」,可不是你說的「吃」啊。

  「好,我也不會讓別人這麼對我。」薛銳望著熊樂晨,緩緩道,「那我們再回到最初的問題:求愛的時候,單膝跪下,你還覺得單單表示一種地位上的臣服嗎?還會覺得下跪是會令人不快的屈辱嗎?」

  熊樂晨原本覺得這也不是多重要的問題。可薛銳花了這麼多功夫,最後回到這個問題,熊樂晨也認真回答了:「不覺得了。應該就是……表達自己的心情?」

  「回答正確。」薛銳笑了笑,「就算是我沖你跪下了,也不是要拜你當尊主,明白嗎?」

  熊樂晨:「……哦。」

  ——好像更不明白了怎麼辦?

  第69章 ——半夜辦案

  這天下午,熊樂晨和薛銳就去某個警局,見了目擊天蛾人的觀星愛好者們。

  彼時熊樂晨的傷口已經恢復正常,薛銳肩膀上的痕跡倒是留著。不是薛銳不能輕易恢復這點痕跡,是他特意保留下來的——還是在熊樂晨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以後熊樂晨發現後薛銳是什麼反應和說辭,此為後話。

  總之,兩人見到了前天剛經過求婚的年輕人,和他們的朋友們。

  「你們也沒近距離看到它的長相?」

  熊樂晨拿著杜芳芳給的問題列表,一個個問下來:「那你們看清了它的什麼部分?」

  「只看到了眼睛,因為發紅光,很明顯。但後來它飛下來的時候,我們都嚇死了,就下意識躲避。後來它也沒沖我們露出正面,實在沒辦法看清楚。」當日求婚的男人回道,「不過我看到了,那個東西不是羽毛的翅膀,是像飛蛾、蝴蝶那樣的形狀。我一下就想起了看過的怪談——天蛾人!」

  他說到這裡頓了一下,仔細觀察了熊樂晨和薛銳的表情,問道:「呃,兩位警官,你們相信我說的話嗎?」

  「相不相信是我們的事,你繼續說。」熊樂晨回道,「看到了翅膀的形狀,還有呢?」

  「別的我也沒看清什麼了。它飛得很快,抓起玉米——哦,就是她的寵物狗——就飛走了。」男人說完,又轉頭看向自己的未婚妻和其他同伴,「你們呢?」

  其他人都搖頭,只有狗主人說了一句:「應該是用手……反正是上肢,抓住的玉米。玉米是土狗,很強壯的,四十多斤呢,而且肯定掙扎了。但那個東西就這樣把它帶走了,還飛了挺遠。警察同志,我已經把玉米最後的定位信息發給你們了,你們去調查沒啊?」

  其實她的態度有點沖,但畢竟狗沒了,可以理解。何況熊樂晨根本無所謂這種情緒壓迫,所以他的語氣依舊淡然:「和你們溝通完就去。」

  狗主人皺眉道:「昨天就發了,現在還沒去嗎?」

  熊樂晨不吃她這套,徑直跳過這個話題,繼續問:「那東西還有什麼特徵?除了外形,還聽到了什麼聲音嗎?」

  「沒,基本上很安靜。」眾人道,「之前有警官說可能是貓頭鷹,但貓頭鷹怎麼可能那麼大,我們也沒聽到過附近有貓頭鷹的叫聲。」

  熊樂晨又問:「它試圖襲擊你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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