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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方是名人氣言情網文作者,新連載的作品不溫不火,抄襲她的爆火了,被讀者發現,截圖相似處告知她,她便把調色盤做出,然後第一時間來找溫緒,想要溫緒再代理一次她的案件。

  溫緒很不好意思的說,「我從庭豐離職了,目前人在港島,怕是不能接你這案子,你找別人吧。」

  小方卻堅持,「我可以等你回來的,這次對方算是個大神作者,讀者目前傾向於她沒抄,她粉絲私信的話難聽死,還說什麼我故意蹭熱度,你回北城了我們再聯繫,我先把調色盤發給你看。」

  溫緒一改往日的隨意,望著蔚藍的海面,想了想,還是應下,並說,「這類案子容易扯皮,你先前打過,應該清楚的,後續開庭變故也多。」

  小方短暫沉默了下,「我知道,我會按照你先前提供的思路,把舉證材料收集好,回頭髮你電子郵箱,哪裡不對你跟我提,我再補充。」

  溫緒,「好。」

  關於文學作品構成抄襲的判定標準,法院侵權判定規則是「接觸加實質性相似」。前者是被告是否對原告作品有過接觸,後者則是被指侵權作品在語句上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

  小方得把證明對方抄襲的充足證據提供給溫緒,再由溫緒整理篩選並且提交這些不利於被告的資料,緊接著申請開庭時間。同時,作為代理人律師,還要和法官進行必要溝通。

  要是證據不足,在法庭上口舌之辯會顯得蒼白無力,勝訴的可能性並不高。

  掛完電話之後,溫緒端起茶几旁的咖啡輕啜了口,眺望著海面上的帆船,神情若有所思。

  幾年前,她剛轉正,就接了一起棘手的離婚糾紛案,那是大家都不願意接的一起案件,她接了,還一戰成名。而在律政圈,哪個有點名氣的律師離職,或是在職出了點什麼事,總會有人千里知八卦,傳播得飛速。

  這不,她離職在港島旅居期間,北城幾家有名氣的事務所都多次向她拋橄欖枝,給出的薪酬待遇都很優厚,她都沒答應,還在考慮中。

  說實話,經過安子辰一事,她心理上真過不去,總覺得愧對於原告。辭職前那起職場性騷擾案是她負責的,勝訴的關鍵證據她也拿到整理出來。誰想安子辰和被告認識,便趁她外出,合夥他助理關曉偷了那份證據,連同備份毀掉。更可笑的是,被告有實力,能給律所業務板塊帶來項目,於是老闆那狗東西為了律所發展,站了安子辰。

  開庭那日,她敗訴了。

  第二天下午便向庭豐提出辭職。

  那場官司,法院判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構成性騷擾罪。被毀掉的那份關鍵性證據,能直接證明被告違背了原告的主觀意願。

  其實那個職場性騷擾案原本還有人證可以出庭作證,卻礙於公司為了維護名聲,拿職業生涯威脅,同為女性的她們並沒有站出來,為原告作證。

  溫緒對於原告是同情的,同樣也替她寒心,換個角度卻又能理解她同事的難處,畢竟在北城能有份高薪工作,真的不容易。

  人性利己,也不能說她們就是錯的。

  她律師執業證還在,可她目前還沒想好去哪家律所。但她心裡產生過一個想法,或許她找人合夥開家律師事務所,會不會也挺好?

  第37章 《不只愛情》合伙人

  一生不只愛情

  身邊許多美景

  ——《不只愛情》區文詩

  想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想法愈發強烈,於是溫緒立馬行動起來,打開了北城司法局官方網站,找到服務辦事,點擊政務辦事,找到了律師事務所設立選項。

  咬著手指認真查看設立流程。

  首先要求要有三個執業三年以上的專職律師作為合伙人,簽署合夥協議。

  合伙人的人選,溫緒心裡有想法,她想從庭豐把和她關係不錯的陳語姐和佳佳「撬」過來。錢她有,出資方面她們完全不用操心。

  陳語執業的經驗有六年多,業務、案源能力強,目前又正在和安子辰競爭高級合伙人,不出意外的話,高級合伙人最後大概率會落在安子辰身上。主要因為安子辰現如今經營的人脈可以幫助老闆拿下一個新板塊業務,而安子辰和老闆還本就是一丘之貉。

  陳語之前說過,如果這次在庭豐沒成功競爭高級合伙人,她打算換家律師事務所,那正好藉此機會合作。

  佳佳的話,是有四年執業經驗,打民事案件有一手,在庭豐里也是名佼佼者,善於交際,能圓滑的處理好各種人際關係,為人還仗義,這點她尤其喜歡。在她離開庭豐前,佳佳就曾多次說過想換家師事務所,那不如換來和她一起。

  陳語和佳佳兩人正義感、原則性還都很強,她需要這樣的人。

  其次呢,還要選定律師事務所名稱,將《名稱預核表》原件,《合夥協議》原件和合伙人的執業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等遞交於市司法局進行預核准,約七個工作日的時間。

  溫緒端起咖啡,邊喝邊繼續看。

  等將設立律師事務所需要的流程有哪些,和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看完,她毫不猶豫地拉了個群聊,把合夥律師事務所的想法告知陳語和佳佳,還提出持股比例分配。

  完了之後,她還跟溫錫清提了一嘴。

  溫錫清表示十分支持她這個想法,並且還說有什麼就提,錢是小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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