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頁
李夕霧:「聽到大家是怎麼說你的了嗎?」
霍南笙失笑:「聽到了,不過還是謝謝你啊,幫我圓謊。」
「圓什麼謊?我說的都是真的,好吧?」李夕霧說,「我只是省略了一些,沒必要提的東西。」
霍南笙仰著頭,雙眼笑吟吟地看著她。
李夕霧半個屁股坐在霍南笙面前的辦公桌上,被她這麼盯著看,她忽然手撐著桌面,彎腰,俯身,拉近二人之間的距離。
「賀弟弟那句話真沒有說錯。」
「什麼話?」
「你這雙含情眸直勾勾盯著人看的時候,會讓我產生一種,你在勾引我的感覺。」
說罷,李夕霧忽然伸手摸了下霍南笙的臉,動作輕佻地像個浪蕩子,調戲良家婦女。
李夕霧頗為遺憾地嘆氣:「我怎麼不能是男的?哦——」她恍然,「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你哥哥會喜歡上你了,我要是他,天天看著你這張純情又嫵媚的臉,我也會動心,忍不住愛上你的。」
霍南笙拍開她的手:「少來。」
李夕霧直起身,「我說真的。」
霍南笙:「你難道不是喜歡那種不把你放在眼裡的人嗎?」
聞言,李夕霧臉色驟變。
她虛闔著眼:「霍以南什麼都和你說是吧?」
見她渾身炸毛,霍南笙沒心沒肺地笑著:「男女朋友之間,本來就不應該有隱私。」
「你們的隱私也包括我的私事兒嗎?」
「我只是好奇。」
「不許好奇。」李夕霧勒令。
霍南笙眨眨眼:「可是我好像該知道的都知道了。」
其實那事兒也不丟人。
不過是多年前商家動盪不安,商堯流落在外。某個雨夜,李夕霧把淋得發高燒,昏迷不醒的商堯撿回家,養在身邊當保鏢。只是商堯到底是商家的人,後來還是回到了商家。她罵他狼心狗肺,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想了想,又覺得他不配當狼,只配當狗。
可她的第一次還是給了這條狗。
她和商堯,開始玩起遊戲。
李夕霧為了證明自己並非他不可,身邊男人沒停過。商堯聽到過無數有關她和男人在酒店,還是在他家的酒店同進同出的消息,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但就是吧。
狗之所以被稱之為狗,是有原因的——
但凡李夕霧是和男人開房的,第二天醒來,房間門打開,總統套房外的幽寂廊道里,商堯面無表情地站在她面前。
然後,他扯動嘴角,輕哂一笑:「該回家了,李夕霧。」
純純有病。
大早上的嚇死人啊。
李夕霧覺得他是個變態,是個神經病,正常人哪兒能做出這種事兒來?
李夕霧當初答應霍以南來南城幫霍南笙,主要原因,不是霍以南給的優渥條件,而是,想離商堯遠遠的。正好霍以南朝她拋出橄欖枝,她有了合適的理由,名正言順地離開。
可是離開之後,又會忍不住犯賤地想他。
——這才是最丟人的。
思及此,李夕霧滿面愁容,她嘴角扯起牽強的笑來:「既然如此,那我再和你說一件事兒吧,本來打算過陣子再說的。」
霍南笙好奇:「什麼事兒?」
「我月底要回港城了。」
「你不是經常回港城嗎?」
「不是,這次回港城,應該和以前一樣,沒有重要的事,不會再來南城了。」
霍南笙怔了怔:「是發生什麼事了嗎?」
李夕霧手托腮,笑意鬆散明媚:「什麼都沒發生。笙笙,我是港城人,不是南城人,我來南城也不過是為了在工作上幫幫你。你可以輕鬆處理公關部的所有工作,你已經具備獨當一面的能力了,再加上之前的公關部經理也休完產假,我也是時候離開了。」
人生有無數次的聚散。
霍南笙經歷過許多次,卻還是不適應:「不想你走。」
「要不你和我一塊兒去港城?我敢保證,你到了港城的生活,絕對不會比現在差。你還可以加入我的公關團隊,怎麼樣?」李夕霧眼裡放著光。
霍南笙失笑:「除了你以外,我就沒認識的人了,更何況我連粵語都聽不太明白,還是算了吧。」
「行吧。」李夕霧說,「三十號晚上有個歡送會,我請了些朋友,你和霍以南記得來。」
-
三月三十號這天,是周日。
臨近清明,南城近日落雨紛紛。
霍以南在公司加班,下午四點,提早下班,回來接霍南笙,前往李夕霧的歡送會。
李夕霧的朋友和她一樣,都是些酒色之徒。
因此,歡送會定於「越色」酒吧。
她在南城待了半年時間,交的朋友比霍南笙二十多年交的朋友都要多。
vip包廂內里寬敞,一半是娛樂區,一半是休息區。
娛樂區有ktv,撞球桌,麻將桌等娛樂設備;
休息區則是簡單的沙發,茶几。
金色台面的茶几上,擺著密密麻麻的酒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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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南笙失笑:「聽到了,不過還是謝謝你啊,幫我圓謊。」
「圓什麼謊?我說的都是真的,好吧?」李夕霧說,「我只是省略了一些,沒必要提的東西。」
霍南笙仰著頭,雙眼笑吟吟地看著她。
李夕霧半個屁股坐在霍南笙面前的辦公桌上,被她這麼盯著看,她忽然手撐著桌面,彎腰,俯身,拉近二人之間的距離。
「賀弟弟那句話真沒有說錯。」
「什麼話?」
「你這雙含情眸直勾勾盯著人看的時候,會讓我產生一種,你在勾引我的感覺。」
說罷,李夕霧忽然伸手摸了下霍南笙的臉,動作輕佻地像個浪蕩子,調戲良家婦女。
李夕霧頗為遺憾地嘆氣:「我怎麼不能是男的?哦——」她恍然,「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你哥哥會喜歡上你了,我要是他,天天看著你這張純情又嫵媚的臉,我也會動心,忍不住愛上你的。」
霍南笙拍開她的手:「少來。」
李夕霧直起身,「我說真的。」
霍南笙:「你難道不是喜歡那種不把你放在眼裡的人嗎?」
聞言,李夕霧臉色驟變。
她虛闔著眼:「霍以南什麼都和你說是吧?」
見她渾身炸毛,霍南笙沒心沒肺地笑著:「男女朋友之間,本來就不應該有隱私。」
「你們的隱私也包括我的私事兒嗎?」
「我只是好奇。」
「不許好奇。」李夕霧勒令。
霍南笙眨眨眼:「可是我好像該知道的都知道了。」
其實那事兒也不丟人。
不過是多年前商家動盪不安,商堯流落在外。某個雨夜,李夕霧把淋得發高燒,昏迷不醒的商堯撿回家,養在身邊當保鏢。只是商堯到底是商家的人,後來還是回到了商家。她罵他狼心狗肺,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想了想,又覺得他不配當狼,只配當狗。
可她的第一次還是給了這條狗。
她和商堯,開始玩起遊戲。
李夕霧為了證明自己並非他不可,身邊男人沒停過。商堯聽到過無數有關她和男人在酒店,還是在他家的酒店同進同出的消息,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但就是吧。
狗之所以被稱之為狗,是有原因的——
但凡李夕霧是和男人開房的,第二天醒來,房間門打開,總統套房外的幽寂廊道里,商堯面無表情地站在她面前。
然後,他扯動嘴角,輕哂一笑:「該回家了,李夕霧。」
純純有病。
大早上的嚇死人啊。
李夕霧覺得他是個變態,是個神經病,正常人哪兒能做出這種事兒來?
李夕霧當初答應霍以南來南城幫霍南笙,主要原因,不是霍以南給的優渥條件,而是,想離商堯遠遠的。正好霍以南朝她拋出橄欖枝,她有了合適的理由,名正言順地離開。
可是離開之後,又會忍不住犯賤地想他。
——這才是最丟人的。
思及此,李夕霧滿面愁容,她嘴角扯起牽強的笑來:「既然如此,那我再和你說一件事兒吧,本來打算過陣子再說的。」
霍南笙好奇:「什麼事兒?」
「我月底要回港城了。」
「你不是經常回港城嗎?」
「不是,這次回港城,應該和以前一樣,沒有重要的事,不會再來南城了。」
霍南笙怔了怔:「是發生什麼事了嗎?」
李夕霧手托腮,笑意鬆散明媚:「什麼都沒發生。笙笙,我是港城人,不是南城人,我來南城也不過是為了在工作上幫幫你。你可以輕鬆處理公關部的所有工作,你已經具備獨當一面的能力了,再加上之前的公關部經理也休完產假,我也是時候離開了。」
人生有無數次的聚散。
霍南笙經歷過許多次,卻還是不適應:「不想你走。」
「要不你和我一塊兒去港城?我敢保證,你到了港城的生活,絕對不會比現在差。你還可以加入我的公關團隊,怎麼樣?」李夕霧眼裡放著光。
霍南笙失笑:「除了你以外,我就沒認識的人了,更何況我連粵語都聽不太明白,還是算了吧。」
「行吧。」李夕霧說,「三十號晚上有個歡送會,我請了些朋友,你和霍以南記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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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號這天,是周日。
臨近清明,南城近日落雨紛紛。
霍以南在公司加班,下午四點,提早下班,回來接霍南笙,前往李夕霧的歡送會。
李夕霧的朋友和她一樣,都是些酒色之徒。
因此,歡送會定於「越色」酒吧。
她在南城待了半年時間,交的朋友比霍南笙二十多年交的朋友都要多。
vip包廂內里寬敞,一半是娛樂區,一半是休息區。
娛樂區有ktv,撞球桌,麻將桌等娛樂設備;
休息區則是簡單的沙發,茶几。
金色台面的茶几上,擺著密密麻麻的酒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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