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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了一個保姆,格雷斯有點不習慣。他不斷提醒自己,不能再光著膀子或只穿內褲在家裡四處走動了。而對克莉奧來說,能再次回去上班,回到殯儀館工作,她真的很高興。

  格雷斯把網球扔了出去,看著漢弗萊在荒地上撒了歡地跑,心想:能夠帶狗出門,不必帶塑膠袋跟在它後面收拾糞便,真是太幸福了。

  他小跑了幾步,試試右腿的情況。他幾次停下,從漢弗萊嘴裡取出球,再次扔出去,扔到遠處籬笆牆台階處。狗從底下鑽了過去,他跨過籬笆,繼續到另一片荒野中大步行走。達到理療師設定的10分鐘限度後,他便乖乖放慢腳步,以正常步速行走起來。

  天越來越亮了,他扭頭看看自家的房子,一處坐落在山脊中間的長方形別墅,沿坑坑窪窪的半英里車轍道才能開上一條鄉間小路,距亨菲爾德村也有10分鐘的車程。

  從很多方面來說,這座房子並不理想。窗戶很小,而且每扇窗戶的形狀和大小都不同,就好像設計師是一個玩積木的嬰兒。每年這個時候,房子周圍都爬滿了常春藤,還有纖細的紫藤。但他很喜歡,克莉奧也喜歡。這是他們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他覺得,這裡遠離城市,很安全,對他們的兒子——以及將來的孩子來說,簡直就是天堂。克莉奧說過,她很想再要兩個孩子,希望至少有一個是女孩。他不在乎到底有一個,兩個,還是三個孩子。他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

  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預感,他覺得幸福不會持久。前方烏雲密布。其一源於他的上司也是他的宿敵——助理警察局長兼重案組負責人卡西安·皮威。在家養傷的幾個月里,格雷斯有機會重新思考他的價值觀。他不會屈服於來自皮威的壓力。他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分內工作——過去也一直如此。

  愛德華·克里斯普醫生是其二。這個連環殺手本來已經被牢牢控制住,結果又逃脫了,想起此事,他就寢食難安。但至少克里斯普在法國被捕了,將被引渡回英國接受審判。這倒提醒了格雷斯,需要聯繫里昂警方,問問他們最新進展。

  有了那麼一大堆確鑿的證據,這名惡貫滿盈的醫生必將在監獄裡度過餘生,再無被釋放出獄的可能,即便如今的法律制度寬鬆到荒唐的程度。

  但最讓他不安的是他失蹤的前妻桑迪。1月初,應一位德國警察朋友馬塞爾·庫倫的要求,他飛往慕尼黑。庫倫相信,一名被計程車撞倒,躺在醫院病房陷入昏迷的女子很可能就是桑迪。此後這件事便成了埋在他心底的秘密。

  在施瓦賓醫院的病房裡,低頭看著那名女子插滿管子、遍體鱗傷的身體,以及傷痕累累、纏滿繃帶的臉,他很難確定。不過,在內心深處,他相信此人就是桑迪。但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她10歲的兒子。他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有沒有可能自己就是孩子的父親,並且要對這個男孩負責。他不想去考慮這些。

  10年前桑迪選擇離他而去,音信全無。多年後,他得知她成了一個癮君子,雖然最後似乎成功戒毒。太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太多沉重的精神負擔。

  因此他否認是她,離開了醫院。

  慕尼黑之行幾天後,馬塞爾·庫倫打來電話,問他能否寄一件桑迪的物品過去——假如他還留著什麼的話——這樣他們可以提取DNA,以便百分之百確定那個女子不是桑迪。

  這讓格雷斯進退兩難。他答應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但對庫倫撒了一個小謊,說應該沒有她的任何東西了。事實真相是,他還留了一些兩人共同生活時的物品。他知道這件事永遠不會了斷,除非他知道真相。於是一周後,他寄給庫倫一把桑迪用過的舊梳子。但他已經知道結果會是什麼。此外,他必須要把這件事告訴克莉奧。

  現在他惴惴不安地等著庫倫的電話,那將會大大改變他的生活。

  下周六晚上,他和克莉奧有個約會,要去西霍斯利村的貓餐廳共進晚餐。他們預訂了浪漫的豪華套房,安排好晚上讓保姆住在家裡照顧諾亞。兩人非常期待能拋開一切煩惱,共度良宵。

  他看了眼手錶。6點了,他要和一名新任高級調查官進行任務交接。平均而言,蘇塞克斯和薩里每年發生兇殺案24起。迄今為止,蘇塞克斯今年的案發數量少於平均值。

  他彎腰把網球從漢弗萊的嘴裡拽出來,此時手機響了。

  他接起電話,「羅伊·格雷斯。」聽到安迪·阿納金有些神經質的聲音,他立即感到無比沮喪。阿納金是一名督察。同事們稱之為「大驚阿納金」,在警局中間還有「倒霉事吸鐵石」之稱。只要輪到他值班,肯定有事發生。他神經兮兮的,說話時喜歡用斷斷續續的短句。

  「哦,長官,早上好。只是想提醒你一下,長官。以防萬一。你知道?」

  「提醒什麼?萬一什麼?」格雷斯反問。

  「哦,情況是這樣,布賴頓一個警方重要目標昨晚死了,十分可疑。」

  「你說話就像是猜謎語,安迪。誰死了?」

  「你沒聽說?謝爾比·斯托納。」

  「謝爾比·斯托納?」格雷斯說,「那個人渣嗎?」

  「是的,就是那個傢伙。華納督察被叫去看了看情況,他讓我通知你。」

  和任何城市一樣,布賴頓也有一大批慣犯,為所有警察熟知。謝爾比·斯托納的大名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格雷斯首次跟他過招還是早年當巡警時。當時,斯托納經常偷開他人車兜風,還幹些小偷小摸的勾當。後來他又升級入室盜竊——而且手段很是垃圾。過去20年,斯托納在監獄裡面待的時間比在外面的時間還長。格雷斯最憎恨入室盜竊了。他認為,家是人們的庇護所,侵犯他人的家無疑是性質最惡劣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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