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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發生在去年五月,也是距今時間最近的一起案件。消息的發布者是一個大學女生,她在體育館後面的垃圾桶里發現了奄奄一息的貓,盡力救治但沒成功。氣憤之餘,她在校內論壇上呼籲找出兇手。當時跟帖的人很多,群情激憤。結果僅三天就不了了之,網際網路的記憶力就這麼短。

  我若有所悟,打開地圖軟體,把五起案件的案發地與丟貓麵館的大致位置標註在地圖上。一個半徑五公里的圈就可以覆蓋所有地點,並與大學城的範圍大致重合。我把地圖給其他人也看了。

  「就是說,兇手也是個大學生吧?」劉北安恨恨不已,「斯文敗類。」

  我點點頭,「我也這麼想。兇手應該是附近學校的大學生,男性,一米八以上的高個子。有駕照,有自己的車或是能通過熟悉的渠道借到車。」

  其他人驚詫地望著我。

  「根據現有線索猜測的,不一定對。」我補充解釋道。

  「怎麼推測出兇手身高的?」劉北安問。

  「裝屍體的垃圾袋,被發現時掛在橋柱外露的鋼筋條上。我現場檢查過,那位置不矮。恐怕是防止無關閒人——比如環衛工人與頑童——意外發現吧。考慮到草坪上找不到墊腳石之類的東西。兇手的身高起碼和麵館老闆差不多,也就是一米八以上。」

  「那兇手持有駕照的推斷呢?」

  「去年五月開始,再沒有新的屍體出現。考慮到兇手作案的頻率,很難認為他會突然良心發現,洗手不幹了。何況剛剛發生了一起。結合麵館老闆在垃圾袋裡發現的泥土,恐怕兇手是怕影響擴大,改變了作案手法,增加了埋屍的環節。畢竟只要藏好證據,誰也不會關心一隻野貓的消失。」

  我頓了頓,喝了口咖啡。

  「沒有私人車輛做工具的情況下,埋屍非常困難。死貓肯定有一股腥臭味,不管走路還是搭乘公共運輸都太過招搖。」

  「你是憑作案的範圍斷定兇手是大學生的吧,會不會武斷了些?」蘇穎說,「大學城周邊,也是有居民區的。」

  「最後一起的屍體是在大學內被發現的。」

  「我有時去找姐姐,門衛根本不會阻攔。不少老頭老太常年在校園裡散步。」蘇穎說。

  「非要這麼說的話,有沒有想過兇手為什麼自去年五月突然開始埋屍了?剛才也說了,顯示是怕影響擴大。可五月那次其實不算危險,畢竟沒有任何線索指向兇手。相比之下,前年公園那次可是有人直接目擊了他的臉。為什麼突然擔心起來了?因為在學生圈裡引發了廣泛討論。如果兇手本身不是學生,根本不會關注校內論壇的輿論,更不用說擔心露餡了。」

  我攤開手,「以上就是推理的全過程。」

  「很厲害呢。」蘇喻讚嘆道。

  「有什麼用,知道了那麼多,一樣找不出兇手。」劉北安不服。

  我多少有些生氣,不過他說得也對。我的推理若是參與考試,應該能打個七十多分,起碼及格沒問題,可放在現實中,沒結果就是沒結果。

  「你又有什麼高見?」我咽不下這口氣,把問題拋還給他。

  「我?那個……按照常規,作為偵探的角色,先要聽一番錯誤結論的推理,才能有進一步發現。」他狡辯道。

  倒是給自己留了個不錯的角色定位。

  不過,劉北安也知道自己在強詞奪理。他一邊擰起眉頭苦思,一邊喃喃自語,「尼羅河上的慘案、東方快車謀殺案件、血字的研究……」

  聽起來,他似乎正向看過的偵探小說尋求幫助。其實我很少看那一類閒書,小時候倒是常看……

  「你們幾個,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四簽名》嗎?」他突然問。

  我們都搖搖頭,豎起耳朵。

  劉北安大失所望,「那是福爾摩斯故事的第二篇,很出名的。最初發表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時,作者柯南·道爾沒有寫成系列的意願,他更中意寫長篇歷史小說,覺得自己在歷史方面更有天賦。可書商不這麼認為,求他無論如何再寫一個續篇。這才有了《四簽名》。」

  「別岔開話題,」我急切地追問,「這篇故事與簽名有關?」

  「沒錯,之所以叫四簽名,因為故事圍繞一張藏寶圖展開,圖上有四個人的簽名。而且,故事裡每發生一起殺人案件,案發現場就會留下紙條,上面寫著四簽名。」

  我一下子打起精神,兩個女孩子也好奇地睜大眼睛。

  「你記得故事內容?」

  「多多少少。大部分書我看了就忘,福爾摩斯的故事卻牢記在心,總覺得有種令人過目不忘的魔力。可據說柯南道爾本人倒是厭惡偵探小說,甚至在給母親的信里寫到:『我考慮殺掉福爾摩斯……把他幹掉,一了百了。他占據了我太多的時間。』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我不耐煩起來,「講重點,四簽名到底是怎麼來的?」

  劉北安瞪了我一眼。

  「好吧,故事從福爾摩斯與華生接到一個美貌女子的委託說起。她的父親在十年前失蹤了。自那之後,她每年都會在同一日期,收到一份來歷不明,價值不菲的珠寶。這一年除了珠寶外,還多了一封匿名信,約她去一家戲院外見面。因為害怕,她委託福爾摩斯陪同,並提供一張藏寶圖作為調查的線索。圖是在她父親的書桌里發現的。就是我一開始說的,有四簽名的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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