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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店主:

  您對愛貓的掛念,感人肺腑。特此原物奉還。請速至玄武大道西側,東楊坊立交橋下,有白漆痕跡的橋柱前領回。逾期不候。

  Ps:請勿擔心,您的愛貓完完整整,一根毛也沒少。

  一個路人

  老闆看完非常高興,一時連原諒偷貓人的心思都有了。但稍後又冷靜下來,打算先痛罵對方一頓。至於是否原諒,視罵完的心情決定。

  他讓店裡打工的年輕人幫忙,用地圖軟體查清了立交橋的位置,距離不遠。騎電動車繞行至橋底後,他很快找到了有白漆的橋柱,大概是建築工人不慎灑上的油漆,在一排灰色橋柱里相當顯眼。

  橋下是一片綠化帶。種了一圈矮樹作圍擋,沒留出入口。他把車停在路邊,跨過樹叢翻入草坪。沒人來,他蹲在塗白漆的橋柱邊,等了一小多時,心情煩躁起來。時不時還聞到一股怪味,像是腐敗的垃圾。

  他尋著氣味,發現橋柱內側裸露的鋼筋上,掛了三個黑色垃圾袋。他捏著鼻子,戰戰兢兢地拉開袋子一角,探頭一看,當即嘔吐出來。

  「那個畜生!」老闆的聲音顫抖,「是連一根毛也沒少,都分袋子裝著呢。」

  我們都一時說不出話來,只有劉北安配合著老闆的講述,對偷貓賊咒罵不已。

  「拜託,一定要找出那個畜生。」老闆聲音沙啞,「我也報了警,但派出所的人一點也不上心。還問我貓是多少錢買的,能不能找出收據。混帳東西,這是錢的事嗎?」

  我們紛紛點頭稱是。

  不過,也不是不能理解警方的態度。從法律角度來講,對貓的傷害當然不能以故意傷害罪來處理,只能定義為財物侵占。若是收養的野貓,價值就更難判斷了。

  「屍體還在嗎?」我問。

  蘇喻瞪圓了眼睛,驚恐地望著我,「要檢查那東西?」

  「埋了。」老闆直率回答。

  也罷。說實話,我也不是很樂意調查屍體。且不談情感上能否忍受,我們又不是專業人士,就算捏著鼻子查了,只怕也獲得不了有價值的線索。

  「不查也罷,但有一個問題想問清楚。不知道老闆您埋葬前是否留意過——裝屍體的垃圾袋裡有沒有泥土?」

  老闆一拍大腿,「這麼說來,真的有。我還納悶呢,怎麼有那麼多土渣子。」

  「和我預想的一樣。」我點點頭,「恐怕在看到告示前,兇手已將屍體埋好,後來又重新挖出。畢竟不可能一直保留著屍體。」

  「不愧是專業的,這麼一說我也明白了。當時貼的紙條還在,要不要也看看?」老闆在後廚東翻西找,終於抽出一張紙條,「上面的油漬別管,是我收拾剩菜剩飯時沾上的。」

  我把紙條放在桌上,其他三個腦袋立刻湊了過來。

  紙張的右上角稍有褐色污漬,湊近鼻尖聞了聞,淡淡的像是魚腥味。

  文字不是手寫的。內容與老闆說得一模一樣,讀起來多少有點嚇人。但若忽略內容,怎麼看都是普通的印刷品。列印字體是宋體,字號在4號左右。就像物業張貼出來的煤氣收費告示,沒有任何特殊之處。

  蘇穎只看了一眼,就飛快挪開目光,捂著嘴坐回原位。其他兩人與我一樣,屏氣凝神地研究了很久。

  「特意採用列印的方式,是怕自己的字跡暴露,留下證據吧。」蘇喻分析道。

  劉北安想了想,「換作是我,難得的機會,肯定採用偵探小說里的經典手法——從報紙上一個個剪字,拼成一整篇犯罪預告。既有格調,又能達到隱蔽效果。」

  「那種方式也太古老了。」我反駁道,「兇手應該也沒有那份閒心。老闆貼出告示後的第二天夜裡,他就回應了。時間緊張,其間需要處理的事情非常多,包括想出回應策略,處理屍體等等。根本沒空去買報紙選字剪裁。」

  「倒也是。」劉北安重新埋頭觀察紙條,又生氣起來,「這傢伙,乍一看客客氣氣的,其實就是在挑釁。」

  他沒徵求我們的同意,擅自拿起紙條,舉在空中翻來覆去地檢查。

  這樣一來其他人自然什麼也看不見了。我剛想斥責這種沒有公德心的行為,他卻突然興奮得手舞足蹈,「你們看,反面也有字哎,好像是兩個名字。」

  我們紛紛圍攏,連老闆也急匆匆地湊了過來。

  「之前沒有注意到反面有字?」我問他。

  老闆撓撓黑白髮混雜的後腦勺,滋滋作響,「撕下來後沒想太多,隨手丟到一邊了,誰知道反面還有東西。」

  「劉麗麗,黑嘉澤。」蘇喻讀出紙背面的兩個名字,「老闆,這兩個人你認識嗎?」

  他思索片刻,搖了搖頭,「沒印象。」

  「不認識也沒關係,這兩人就是犯人吧。」劉北安興奮地說,「多虧了我的發現。」

  我搖了搖頭,「犯人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名字暴露出來?」

  「電影裡不常有?存在那種愉快犯,為了滿足虛榮感,特意留下些許線索給警方,顯示自己的能耐。」

  「若是這樣,就跟我們剛才的推斷矛盾了。」我從他手中奪過紙條,「犯人採用列印的方式,是為了掩飾自己。」

  劉北安像玩具剛剛到手,就被他人搶走的小孩子似的,相當不滿,「那大偵探閣下又對這兩個名字作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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