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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墨眼前依稀浮現出一個高大男人的身影,聲音洪亮,臉在太陽下曬成醬色。他對這名老師的印象一般,就記得他上課抓典型,總是說他伏地挺身的姿勢不標準。「是做了三個月就辭職走人的那個嗎?」

  趙松道:「這件事其實不太好意思說,那個姓姜的老師,其實不是自己辭職的,他被開除的。這麼說不過是給他留個面子。學校方面也不太想鬧大,畢竟家長都挺關注校風建設的,如果知道肯定會對學校有想法,都是好人家的女孩子。」

  「這個人到底做了什麼?」

  「他性騷擾一個女同學,他被人看到私下裡摸一個女生屁股,這個女生也哭了。這件事就是楊雲亭舉報的,但她沒說這個女生的名字。她說實在不行那就說自己被騷擾好了。本來大家還將信將疑,結果一去問那個老師,他立刻就承認了,他說以為女生對他有好感。這其實是個很大的醜聞了,立刻就封鎖消息處理掉。」

  黃宣儀插嘴道:「那有沒有可能,因為這件事,這個姜老師對她懷恨在心?」

  趙松道:「很多事我也說不好,只能說最好不是。楊雲亭啊,我現在想起她,感覺還是個小孩子。很多時候,人對另一個人的印象,就是最後一次見到她時候的樣子。唉,她一直是個好孩子。」

  沈若墨略帶躊躇著,說道:「其實還有一件事,就是鄧娟的事,她是不是以前偷東西了?」

  趙松愣了一下,「鄧娟是哪一個,我有點記不太起來了。」沈若墨為她描述鄧娟當時的打扮: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皮膚黑黃,不太愛說話,王宣飛對她很不客氣。

  趙松終於有了些印象,說道:「是她的, 好像是有這麼回事,其實也不是大事,她在超市里偷零食被抓住了,店裡的人讓家長來領她,她不敢打電話回家,就把我叫過來。她可能是壓力太大了,我看她買了大概七八盒零食,她自己還偷了一盒,說是錢不夠了。我記得很清楚,就是同一款,她估計也不是拿去吃的,就是要發泄一下壓力。她也不容易,那時候就楊雲亭陪她玩,後來她又是一個人了。她現在還好嗎?」

  沈若墨道:「她現在挺好的,工作也很好,人也挺幸福的。」

  趙松牽著狗離開了,目送著她的背影,黃宣儀感嘆道:「我以後也想成為這樣的人。很優雅,很有品味,說話也輕聲細語。她以前一定是個很討人喜歡的老師。」

  「沒有必要為了討人喜歡而成為誰,關鍵在你要喜歡自己。」沈若墨側過身不去看她的手腕。黃宣儀在夏天汗流浹背,因為她依舊穿著長袖,想遮擋住手腕上自殘留下的疤痕。

  宋歸宜回來時,沈若墨和黎素一人一個手機,分別端坐於沙發和客廳,黃宣儀在打遊戲。整間屋子裡沒人說話,對他的到來也不過是點頭應聲。這似乎足以證明現代科技對人際社交的傷害。但宋歸宜沒空搞批判,他像塊黃油在高溫下融化,急匆匆跑到水龍頭下,冷水對著脖子一陣沖。他頭髮全濕了,狗一樣快快活活搖著腦袋甩水,隨手把濕發往後梳。他掀起 T 恤下巴擦乾淨臉上的水,露出腰腹。

  黃宣儀小聲尖叫,不是害羞,而是興奮,「你竟然有腹肌。我還以為你是文系男,弱不經風的那種。」

  黎素笑道:「185 厘米的弱不經風男子,那要吹多大的風才能吹倒。八級颱風吧。」

  「提醒一下,我 186 了,你的資料庫該更新了。」

  黎素挑眉,「那除此之外,你還是有什麼新發現要告訴我呢?你出去做什麼了?」

  宋歸宜說道:「我去騎自行車了。順便去了圖書館一趟,弄來了一份地圖。城市發展檔案館總是會出這樣的書,記錄某某區縣十年二十年來的變化,再附上地圖。」他把地圖在桌上攤開,是案發區域十年前地圖的複印件。出事的小區已經用筆標紅了,以此為圓心畫了一個圓。

  宋歸宜點著地圖說道:「我剛才找了輛自行車,在案發地周圍騎了一圈。楊雲亭是下午三點左右走的,沈墨若你們是四點三十分到的。中間有一個半小時,處以二就是四十五分鐘。考慮到中間還有別的事耽擱,應該只有二十到三十分鐘。」

  黃宣儀問道:「為什麼要除以二?」

  黎素幫忙解釋了,「因為他覺得楊雲亭不是在家中遇害的,而是有人把她叫出去。然後把她的車騎回家,再布置現場最後離開。」

  黃宣儀道:「可是她家裡不是有血嗎?」

  黎素道:「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只有地板上一灘血。按理說這應該是很大一個傷口,可是只有地板上那一灘血,其他地方連血滴都沒有。而且血液的形狀不對。假設你中了一刀,把刀拔出來的話,血液也濺開。不拔出來的話,一開始出血量不大,血液是滴落著流出。不管受害者是否當場死亡,血液形狀都不會太規整。活著的人會掙扎,會有小血珠隨著運動滴落。直接死掉的話,基本就是倒在自己的血泊中。屍體會沾到血,把血跡弄亂。可是現場很乾淨,只有一大灘規則的血跡,這更像是剪開了一個血袋。」她輕拍沈墨若的肩膀,「所以沒事的,沈若墨,你不用再多自責了。這只是個偽造的現場,那個菸頭也好,玻璃杯碎片也好,都是為了迷惑調查者做的。」

  宋歸宜托腮,回以一笑,「說的很對,看來你也想到了,我們還是挺有默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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