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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那你和沙發過算了。」宋歸宜接過紙巾,不情不願擦乾淨手,繼續道:「這傢伙對我是一個證人。」

  他播放了一段監控錄像,男人推著行李箱來到三樓,肆無忌憚地隔著褲子,在襠部的位置抓撓,然後逐漸走出監控範圍。

  黎素道:「這段錄像很猥瑣,讓我印象深刻,但是有什麼用呢?監控的邊界剛好是 Red Monkey 酒吧,完全拍不到酒吧的情況。」

  「是這樣的,但是他的動作已經可以證明一些事了。他在走出監控前,已經可以看到 Red Monkey 的門口了。如果當時 Red Monkey 是開門,有客人的話,他至少會稍微收斂或者停頓一下。但是這裡面他沒有。當時是晚上 8:12,他的動作表明酒吧已經關門了。」

  宋歸宜暫停播放,把身體往沙發上一丟,閉上眼,嘆息道:「唉,生活對我真不好,每次我想相信別人,我就會被騙。」趁著黎素轉身,他帶著些賭氣,故意把沾著油漬的手指蹭在她的衣服上。

  要找到監控中那人,還是要靠王帆。他這幾天正巧不忙,也是給足了面子。跟著宋歸宜去地下停車場調資料。那個時間段駛入的車不多,一共三輛。順著車牌號去找人,可謂輕而易舉。

  第一位是錢先生,這個月剛巧去外省市出差,身高 187,和監控中的自然不是一人。第二位是劉女士,在外企工作,那天去超市買東西,更不會是她。第三位叫白昌榮,有過入室行竊的前科。王帆問了其他熟悉這一片區的同事,既然對他印象,這兄弟算是三進宮了,每次都是虛心接受,屢教不改。有時候剛放出來,在路上遇到認識的警察,還會客客氣氣打招呼,隔上一個月就又被送進來了。之前負責他的警官對他倒也沒什麼壞印象,就是摸著下巴說道:「他是不是有什麼一定要偷東西的心理疾病啊?」

  王帆拍拍他,「你社會經驗還是不足,像這種屢教不改的,不是心理問題,是社會問題。勞改人員本來就是高危人士,重回社會處處遭人歧視,又通常沒什麼一技之長,再讓狐朋狗友一唆使,就上了賊船了,一個人做習慣了一件事,就很難改了。」

  有了熟人帶路,白昌榮自然很好找。王帆去出租屋堵他時,他正穿著短褲乘涼。房子裡熱得像蒸籠,他又捨不得開空調,一台老舊風扇對著臉吹,呼呼作響。

  他一開門,瞧見王帆,立馬變臉色,說道:「警官先生冤枉啊,我最近可是沒做什麼壞事。」

  王帆不解,「你不是才第一次見我,怎麼知道我是警察。我今天可是便衣。」

  白昌榮陪笑臉,「這不是被抓的多了,都特異功能了嘛。我一看您,一身正氣,就知道您是吃公家飯的。」

  「你也別貧嘴,我知道你是有賊心沒賊膽,上周四晚上,你是不是去西邊的商場踩點了?」

  白昌榮有些慌張,「您怎麼全知道了?」

  王帆板起臉,「監控都拍到了,你要抵賴都抵賴不掉。你啊現在就做兩件事,一坦白從寬,你把你這個偷竊計劃本本份份說出來,要是有什麼同夥,也趁早交代了。第二,現在有另一樁案子,需要你配合調查。」

  「成,我一定配合。」

  王帆問道:「那你還記不記得,那商場三樓有間酒吧,叫紅猴子,就在儲存櫃對面。你那天去的時候,這家酒吧是不是開著的?」

  「沒,關著的。」白昌榮斬釘截鐵道:「肯定是沒開的,因為我記得我本來想去坐一會兒,發現關著門,就在玻璃上整理一下衣服。」

  「你確定?」

  白昌榮一臉懇切地說道:"砍了我的頭都確定。」

  「那你在法庭上作證的時候也能這麼說嗎?」

  白昌榮瞪圓眼睛,一臉的茫然,「啥?」

  王帆面上浮過狡猾的一抹笑,「那我就當你同意了。」

  得到白昌榮的證詞,事情基本有定論了。宋歸宜沒有急著攤牌,而是花了些時間調查王昭年過去的罪行。根據他的判決書,他一共勒索了 5 名女性,其中一位受害者叫李書典,已經不堪忍受,跳樓自盡,是由她的母親代為出庭。李書典是離異家庭,當年判給了母親。

  周一,宋歸宜在八點到了酒吧,帶著參加葬禮般的準時準點。酒保倒也看熟了他,放下杯子,問道:「你今天還是來問問題啊?」

  宋歸宜搖頭,「沒有問題了,只是想和你聊聊。你看我們也算認識,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

  酒保說道:「這樣啊,我下次把姓名牌別上。」

  宋歸宜道:「你應該把姓名牌別在衣服上,這樣我就知道,你叫李書文。你是李書典的哥哥吧,父母離異後,一人帶走一個孩子。」

  李書文面色大變,不悅道:「你去調查我了?」

  「算是吧。」宋歸宜點頭,「要我從頭到尾說嗎?」

  「你說什麼?」

  宋歸宜抬起眼,波瀾不驚道:「你殺王昭年的全過程,要我從頭開始說嗎?先是七點三十約王昭年到酒吧見面,他帶來了電腦,電腦里有你妹妹當年裸照的存檔。你們大概要談一些事,你沒有讓他知道你是受害者家屬,而是一個要買照片的人,你可能是在坐牢的時候有認識人做中間人。你們談得不錯。他也就把電腦寄存在吧檯。然後黃宣儀到了,王昭年原本想對她下手,但是發現他客人中有一個人是他以前受害者的家屬。那是你的母親。王昭年以前見過她。當然也可能是你提醒他的,總之你想盡辦法把他引到洗手間去。在那裡你父親已經等著了。我一直在想如果洗手間是第一案發現場,為什麼沒有血跡和搏鬥痕跡,要殺死一個成年男人沒那麼簡單。然後我想到,他可能被迷暈了,他是在你的酒吧喝酒。所以他記著讓他去洗手間躲著,其實是為了讓他不至於當眾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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