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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襲信心滿滿道:「叫上人去找第一現場。只要找到第一現場,就可以排除菲爾嫌疑,甚至可能直接抓獲兇手。」

  羅密歐:「今晚晚飯之後,我們三個人從原先主觀懷疑菲爾,變成了幫菲爾開脫。」

  梁襲道:「我沒有,我已經提醒自己不能先入為主。所以現在我們要去找現場。一個槍殺現場會留有無數的證據和痕跡。除非……」

  羅密歐道:「除非是在天台殺人,再用裹屍袋將屍體運回45層藏匿。這樣所有的證據就會被雨水沖刷的乾乾淨淨。」

  梁襲道:「或許我們還可以找到雨水。此外這麼一大包東西,在那麼多人的45層怎麼運輸和藏匿呢?最可疑的是南北兩個停機坪樓梯下到45層的樓梯口附近的房間。只要有人打掩護,很容易混過那幾步路。」

  伊莎踩油門:「羅密歐,聯繫人,晚上我們加個班。」

  此時伊莎才理解當天反恐探員的話,破案這種事交給梁襲他們就好,真沒必要為他們是否能破案而操心。

  問足夠多的問題,推測出各種可能,驗證每一個可能,最終找到答案。當然,如果技術上能破的案件就不需要這麼麻煩。能給梁襲翻譯費的案子,都是技術上辦不下來的案件,作案者都不是普通人。

  在40分鐘的路程中,三位偵探開啟你問我答模式,不過問題深度有些區別,伊莎主要起補充作用。經過一輪的問答後,穩固了之前的推理的三個可能。第一個可能是最不可能的可能:兇手運氣好到炸爆,並且頭腦清晰,思維冷靜,有不少可在短時內調配的資源。第二個可能:托尼、托比或者獨眼泄密,讓兇手完成了布局,不僅殺害了獨眼,並且嫁禍於菲爾。第三個可能:菲爾撒謊。撒謊的背後是菲爾的精心布置。在殺死獨眼後,菲爾帶走槍枝,並且不通知副總裁,製造自己無辜者身份。

  答案就在45層,如果發現第一現場,那就是第二個可能。如果沒有發現第一現場,那第三個可能概率就極大,但仍舊無法否定存在第二個可能。

  ……

  刀鋒的技術人員和刑偵部的物證小組已經到達羅斯大樓,不過他們被保安擋了下來。伊莎三人上前了解後非常震驚,原來45層在前天中午就解封,也就是填寫表格的第二天就解封。天台在昨天上午解封。

  伊莎看羅密歐,羅密歐一臉無辜,兩人手忙腳亂拿了電話聯繫。講道理,講規則,在辦案部門沒有同意之前,案發現場基本不可能解封。有一種辦法就是通過法庭令解封,但法官一定會詢問辦案部門的意見,也會把最終決定傳達給辦案部門。

  現場在這兩天確實沒用,但這兩天沒用不代表一直沒用。

  事情很快弄清楚,是羅斯公司與倫敦市長辦公室聯繫,在市長辦公室協調下,刑偵部指揮官和北區刑偵部警司一同參加了法庭會議。在指揮官和警司沒有疑義的情況下,法庭同意解封。為什麼沒有通知羅密歐呢?因為本案由刑偵部負責,將案件派給北區刑偵部,北區刑偵部與刀鋒組成聯合調查組。理論上是可以不經過羅密歐和伊莎同意,也不需要詢問他們意見。

  這只是明面上的原因,私下的原因是市長和羅斯公司的影響力。羅斯公司也不是沒有道理,案發現場在天台,自己公司核心領導部門45層被封數天。假設命案發生在酒店客房,通常24小時內就能解封,更快的兩個小時就可以解封。

  北區刑偵部為什麼沒有通知羅密歐呢?這位警司知道羅密歐肯定不會同意,他僥倖希望羅密歐不再回45層。這或許就是司法機構官僚的一個體現。

  在打了很多電話後,梁襲三人在羅斯公司保安部經理帶領下前往45層。這種形式完全不一樣,現在是求著人家帶自己看現場。45層已經恢復了往昔的工作場景,即使已經是晚上10點,仍舊有不少人在工作。作為製造和試驗公司,他們的廠房24小時開工,他們的業務遍布全球,上下班時間和普通公司不同。

  保安經理表示這不能去,那不能去,能去的只有走廊、會議區、樓梯、天台、茶座等公共區域。就連副總裁房間他們也不能去。

  梁襲就呆了三分鐘,乘坐電梯下來看了眼還在等待的物證人員,一聲不吭的上了計程車走人。他並不生氣,客觀來說羅斯公司已經給了幾天時間,是自己太笨,思維被局限,一直在副總裁和菲爾身上兜圈子。

  羅密歐和伊莎也沒停留太久,他們商議由羅密歐寫一份報告,對獨眼遇害案做一個暫時性的書面說明。反過來理解,目前聯合調查組沒有掌握更多有用線索,也沒有新的破案方向。聯合調查工作暫時告一段落。

  ……

  不生氣不代表心情好,第二天早上樑襲自己沖泡紅茶,慢悠悠給自己準備一份早餐,沒有一點出門的想法,也沒打算去偵探社,他今天就想一個人宅在家中。他總覺得的獨眼遇害案中存在著自己看得見,摸得著,但是想不到的元素。

  羅密歐作為一個中年男人,他比梁襲更有幹勁,他並沒有放棄。羅密歐聯繫梁襲,告知他自己正在全面調查托比和托尼的信息。要驗證推理正確性,除了在45層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外,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確認托比和托尼是不是奸細。不過托比和托尼都已經死亡,查的再細,能得到的也只是主觀上的判斷,無法得到客觀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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