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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把他惹急眼了,天王老子都不會放在眼裡,何況一個小女子!

  今天那個女子從頭至尾都是在無理取鬧,他們王爺有那麼好的耐心,真是奇了怪了。

  按照他的想法,王爺既然喜歡,直接討了過來便好。

  哪裡需要那麼多麻煩?

  何況這是聖上賜的婚,名正言順。

  如果他胡家敢拒絕,不需要別人出面,他自己就有的是手段讓這胡家就範。

  他在宮裡長大,見識過許多嬪妃的手段,耳濡目染,即使再笨也學了一個七七八八。

  可惜的就是,一直空有一身才華,無處施展。

  林逸笑著道,「你知道個甚,這人啊,有時候太無聊了,就得給自己找點樂子,再這麼下去,也不算事。

  有時候生活得有點挑戰,不然沒有成就感,就會開心不起來。」

  「王爺說的是,」

  小喜子哪裡懂什麼是成就感,在他看來,這不就是沒事給自己找麻煩嗎?

  只是憂慮道,「王爺龍血鳳髓,還是少驕縱她一些為好,就怕恃寵而驕呢。」

  「小喜子……」

  林逸突然冷哼道。

  「小的在。」

  小喜子突然被王爺猛回頭盯著,嚇得渾身打了個激靈。

  林逸沒好氣地道,「你現在跟誰學的,說話開始拐彎抹角了,就不會說人話了?

  你話里話外什麼意思,當本王聽不出來嗎?」

  小喜子訕笑道,「不敢,小人只是覺得王爺降尊臨卑,已經夠給她體面了,如此太不知好歹。」

  「你他娘的,就是想說老子不要臉做舔狗唄。」

  林逸笑了。

  「王爺,小的肯定沒有這個意思。」

  小喜子見王爺笑了,終於長鬆了一口氣。

  舔狗這個詞,他當然熟悉!

  王爺的每部小說中,基本都有一個舔狗,而且,每個舔狗最後都不得好死!

  所以,他們家王爺這麼做,讓他很擔心啊!

  「少想些亂七八糟的,」

  林逸笑著道,「本王這麼做,只是因為本王成熟了。

  每一個成熟的男人在女人面前都不會有絲毫做作,扭扭捏捏,也不會掩飾自己老色鬼的本質。

  英雄本色,不需要有什麼不好意思。」

  什麼舔狗不舔狗的,其實更多是戲謔的說法。

  哪裡有什麼真舔狗,只是因為一見傾心,挺身而出,奈何對方深不可測,自己鞭長不及,終究錯付了。

  但是,本錢都下了,半途而廢,有點可惜,儘管再不甘心不情願,也只能繼續堅持下去,期待有奇蹟出現,最後變成了舔狗。

  小喜子發現他們家王爺說起來這話的時候,居然還是一臉的驕傲!

  他只能硬著頭皮拱手道,「恭喜王爺,賀喜王爺。」

  真怕自己的話傳到娘娘的耳朵里,被娘娘給打死。

  無論如何這「教唆」的罪名是跑不了了。

  不管王爺年紀多大,在娘娘的眼裡,他們家王爺還是個孩子啊!

  但凡王爺有一點出格地方,都是他們這幫子人給帶壞的。

  臨到城門,兩個人不再說話。

  城內大街上人太多,林逸乾脆下了驢子,由小喜子牽著,自己背著手繞路走。

  經過槐樹街的時候發現排著長長的隊伍,各個交頭接耳的說著話。

  小喜子解釋道,「這是何吉祥先生在招兵,他說萬一瓦旦人過來了,咱們南地的兵還是受不了北地的寒冷,北地的兵也要早早募集,加以訓練,日後方可派上大用場。」

  「這倒是。」

  林逸點了點頭,並沒有再多問。

  有些道理他還是懂得。

  南方兵不習慣北方,倒不是因為南人無能,而是受限於經濟和醫學條件。

  許多人離開故地,最容易產生的是水土不服,輕則腹瀉,重則丟命。。

  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個人從小在一個地方長大,已經對本地各種自然環境習慣了,按照林逸的理解就是形成了對本地菌群的抗體,一旦換了環境,便直接失衡。

  所以,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是對的。

  而且,據他所知,由於後勤保障的原因,想當年袁青北征,大雪紛飛的冬天,許多南方士兵去了北方沒有足夠的保暖措施,只因為穿的過於單薄,凍死凍傷不計其數。

  往南來也是一樣,夏季酷熱,細菌、蟲病多,士兵沒有衛生指導,病死的也極多。

  真正的戰場之上,凍死的、病死的、摔死的、餓死的,踐踏死的,死法極多。

  哪裡像現代社會,有疫苗,有羽絨服,有汽車。

  林逸剛回到府里,刑恪守就過來了。

  「參見王爺,王爺千歲千歲千千歲。」

  刑恪守身後的彭龜壽同樣恭恭敬敬的磕了三個響頭。

  「坐吧,」

  林逸笑著道,「彭大人以後與本王處的多了便明白本王是什麼樣的人了,最不喜歡便是這些繁文禮節。」

  「禮不可廢。」

  彭龜壽說完後,在刑恪守的示意下坐在了刑恪守的下首。

  他剛剛歸附,此刻說話做事,無不帶著三分小心。

  林逸看向刑恪守道,「說吧,這次又有什麼事?」

  刑恪守道,「王爺前日與卑職說的分地一事,卑職以為切不可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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