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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應笑著道,「王爺厚道,真是孫邑這小王八蛋的福氣。」

  林逸笑著道,「也委屈這傢伙了,都是放著好好地日子不過,跟著本王來受罪的。」

  於情於理,他都有責任讓這些手底下的人跟著過日子。

  光是自己一個人好,並不算好。

  中午的時候,剛吃好飯,便得到通報,白雲城鄉紳梁根和邱武進各自帶著八萬兩贄敬求見。

  林逸自然做了一番熱情招待。

  下晚,太陽剛剛落山,又迎來了大地主邵慶。

  至此,每日送禮的不斷,這些人好像商量好似得,每個人都是八萬兩。

  短短五日,林逸便收到了近九十萬兩銀子。

  明月望著滿屋閃閃發光的金銀珠寶,終於明白了她們王爺說的一頓飽和頓頓飽的意思。

  「以後誰敢再和老子說三和窮,老子第一個不同意。」

  林逸著實有感而發。

  這些鄉紳地主的富裕程度,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

  不過,想通後,他也可以理解,這些人世代盤踞於此,基本沒有幾個是乾淨的,要麼是海賊出身,要麼幹著鹽梟勾當,甚至還有偷偷摸摸與南洋做海貿的。

  一連三日,沒有再上門,林逸以為再也不會有人登門的時候,一輛轎廂馬車停在門口,身後是一長串抬著箱子的僕人。

  二十萬兩!

  「快!」

  林逸喜出望外,「請進來,把本王的上好龍井給沏上。」

  端坐在椅子上後,一個一襲白衣的女子印入了他的眼瞼。

  看著那張讓人窒息的臉,他瞬間想到了一個詞:風華絕代。

  為什麼他不知道三和會有這麼樣一個女子!

  可惜宋城不在,要不然林逸肯定會狠狠的踹上一腳!

  情報失誤!

  第50章、沒了面子

  魯迅先生說:窮措大作富貴詩,多用些「金」、「玉」、「綿」、「綺」。

  林逸一直深以為然。

  他現在要是用明眸皓齒、閉月羞花、沉魚落雁這些詞來形容這個女子,那就真的顯得自己沒見識了!

  可是,摳破腦袋,也找不出來合適的詞。

  瑰姿艷逸?

  儀靜體閒?

  還是自己沒文化!

  女子一步一履間都是那麼從容不迫,緩緩地走到林逸近前後,屈膝欠身道,「小女子杜隱娘給王爺請安。」

  林逸沒有計較他跪不跪,畢竟人家出手就是二十萬兩。

  看在錢的份上,這點面子是要給的。

  「不必多禮,請坐。」

  稍微失神後,就把目光從對方身上收了回來,然後端起了茶杯,輕抿一口,平復了一下激盪的心情。

  答應自己!

  這輩子無論如何都不做舔狗!

  他是白雲城之主,三和之王!

  一點要有出息!

  「謝王爺,」

  杜隱娘坐下後,笑著道,「久聞和王爺大名,小女卑微,不敢唐突了王爺,未曾來參見,還望王爺海涵。」

  「杜姑娘,出手大方,倒是弄得本王不好意思了,」

  因為杜隱娘未冠夫姓,那麼就意味著還未嫁人,林逸的心情不免有點小高興。

  不過臉上沒顯出來,語氣上倒是和藹,「本王不喜歡拐彎抹角,有什麼事情就直接說吧。」

  「家父杜三河,小女子是代家父來請罪的,」

  杜隱娘撩起羅裙,緩緩地跪了下來,「望王爺饒恕家父的不知之罪!」

  「杜三河?」

  林逸看向洪應。

  洪應輕輕地搖了搖頭。

  他也不知。

  杜隱娘伏身道,「月前有一伙人,帶頭的人叫沈初,與家父發生衝突,說自己是和王府侍衛統領。

  家父豈能容忍有人假借王爺名諱,損王爺威名,盛怒之下給捆了。

  慎重之下,家父還是派人來白雲城打聽,這被抓之人的特徵相貌,與和王府侍衛統領沈初確實相像。

  小女剛進白雲城,又做了一排查,終究確認,這人確實是沈統領。」

  「原來是你們抓住了沈初。」

  林逸的臉上火辣辣的疼。

  他娘的,太不給面子了!

  王府侍衛都是腰牌在身的,眼睛都瞎了?

  而且,居然還敢上門,這膽子未免太大了些,不把他放在眼裡。

  這是示威?

  「還望王爺寬恕,小女子已經派人送來了沈統領,想必馬上就到了,」

  杜隱娘跪直了身子,「沈統領毫髮無損,還請王爺放心。」

  話音剛落,孫邑小跑了進來。

  林逸不等孫邑說話,便看到了走進院子裡的沈初和一眾侍衛,未進屋,齊刷刷的跪在了院子正中間。

  他們身後還有七八個人,筆直的站著,到處張望,一看就是桀驁不馴之輩。

  林逸朝著孫邑擺手道,「帶著沈統領下去好生歇養。」

  孫邑又小跑出去,在沈初面前低聲說了幾句,沈初朝著林逸方向忘了兩眼後,頭更低了,繼續一動不動。

  「杜姑娘起身吧。」

  林逸把茶盞放下,站起身後,伸了個懶腰,走到門口。

  「王爺,屬下無能!」

  沈初一時間淚如雨下。

  「技不如人,不丟人,」

  林逸笑著道,「大老爺們灰心喪氣,才叫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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