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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文夕伸了伸手,想要抓住對方的衣角,結果別說衣角了,她連趙珊珊的頭髮絲都沒碰上。
自己的助理如此的跳脫,安文夕也沒辦法,只能奉行一個字,那就是:寵!
“你去跟著珊珊,省得一會兒她再找不到我們。”安文夕對著另外一名男助理說道,然後帶著剩下的幾個人,穿過了一群俊男靚女所圍起來的通道,朝電梯的方向走去。
然而安文夕剛上電梯,那群莫名跑來圍觀的姑娘小伙兒就像是炸開了鍋一樣,從那裡互相說道:
“真人的臉好小啊!”
“真人比電視上要好看多了。”
“話說咱們樂哥真能追到手嗎?”
這個人的話剛一說出來,周圍就全都靜了下來,留下趙珊珊和助理小哥一起面面相覷。
“那個……這個還要和文夕姐說嗎?”
趙珊珊畢竟沒有多少經驗,只能求助地看向了一旁的前輩。
誰知道前輩一甩頭髮,瀟灑道:“不用,只要和老闆說樂歌他們公司的藝人集體出來發瘋就好了!”
搞笑,想追他們的老闆,也不看看他們這群助理是不是吃素的!
“可是文夕姐會相信嗎?”
“相信我!”助理小哥嚴肅道,“但凡碰到這種情況,你只要說老闆的“仇人”們都瘋了,她一定會高高興興地相信的!”
趙珊珊:“……”
安文夕會相信這種事嗎?
她當然不會相信。
因為她又不是個傻子,怎麼可能會相信世界上有這種仇人都瘋了的好事發生。
但是當趙珊珊真給她這樣說了之後,她倒真擺出了一副“老天有眼”的高興樣子,興沖沖地跑去和樂歌示威去了。
樂歌他們經紀公司很大,因為實行的是練習生制度,所以底下還有許多未出道的小萌新。
除了這些未出道的新人之外,還有一群有些名氣,就是差點兒運氣的小朋友,在這裡訓練。
安文夕路過一間練習室,透過玻璃看到裡面的人在辛苦的排練的時候,心裡不由得有些唏噓。
這讓她想起了自己的那幾年迷茫期,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如果不是還有以前積累的粉絲們的鼓勵,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還要不要繼續走下去。
說實話,粉絲們是最專情的存在,但同時也是最薄情不過的。
在這個“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的流量時代,沒有什麼樣的感情是一成不變的。
所以要想繼續在這條道路上走下去,那麼就必須要有一個可以拿得出手的優秀作品。
安文夕是這樣,樂歌也是這樣。
他們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觀眾想要看到的是什麼,才可以走到今天這個位置。
第14章 我是作者14
安文夕和樂歌的合作舞台,讓曹縱很滿意。
因為這對於節目來說,的確是個很方便操控的話題。
如果這件事不是安文夕主動答應的話,並且還提前簽訂好了合約的話,她都想揍曹縱一頓了。
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這個人實在是太欠了!
“我說什麼來著,你的段數和樂歌相比,可是差的太多了!”
安文夕還以為他在嘲諷自己,當即氣得就把電話給掛了。可是等冷靜下來之後,她就覺得事情有哪裡不對勁了。
她糾結著來到了和樂歌約好的練習室門口,透過窗戶,能夠看到裡面的樂歌已經開始隨著音樂熱身了。
樂歌穿著一件黑色的短袖上衣,和灰色的運動褲,腳上踩著的卻是一雙白色的球鞋。
他的頭上還帶著髮帶,正好把碎發給綁在腦後,看起來就像是還未出校門的練習生一樣。
但是他的舞步卻不是普通練習生可以比得上的了。
隨著樂歌的一個轉身,安文夕可以看到他的衣角翻起時露出的腹肌。頭上的髮絲一動,汗滴就這樣被甩了出去。
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所以當安文夕看到這樣的樂歌之後,竟然詭異地屏住了自己的呼吸。
而樂歌就像是不知道她已經來了一樣,跟著音樂練習完一遍之後,才停下來舒了一口氣。
“你來了。”樂歌笑著和安文夕打了聲招呼,然後問道,“你覺得這個音樂和舞蹈怎麼樣?”
把自己的新歌用來當合作舞台的曲目,也不知道樂歌是太過自信,還是對安文夕太有信心。
他用旁邊的毛巾擦了擦臉上的汗,看起來似乎是怕安文夕嫌棄自己。等到確定身上不會有汗珠落下之後,他才頂著一張紅通通的帥臉走了過去。
安文夕不自覺地倒退了一步,然後覺得自己這樣有些丟臉,連忙又往前走了兩步來彰顯自己的氣勢。
“這,這就是你的新歌?”安文夕口胡了一下,然後繃著一張臉糊弄了過去。
樂歌是那種很容易臉紅的體質,血液流動順暢,身體看起來健康的很。
安文夕只是看了他一眼,便感受到了一股撲面而來的熱氣。如果有好事的人在的話,可能就會和她解釋: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荷爾蒙吧!
安文夕今天特地穿了一件自己新買的連衣裙,她很適合穿那種清新靚麗的衣服,再配上淡淡的裸妝,看起來也不像是個已經二十五歲的人。
自己的助理如此的跳脫,安文夕也沒辦法,只能奉行一個字,那就是:寵!
“你去跟著珊珊,省得一會兒她再找不到我們。”安文夕對著另外一名男助理說道,然後帶著剩下的幾個人,穿過了一群俊男靚女所圍起來的通道,朝電梯的方向走去。
然而安文夕剛上電梯,那群莫名跑來圍觀的姑娘小伙兒就像是炸開了鍋一樣,從那裡互相說道:
“真人的臉好小啊!”
“真人比電視上要好看多了。”
“話說咱們樂哥真能追到手嗎?”
這個人的話剛一說出來,周圍就全都靜了下來,留下趙珊珊和助理小哥一起面面相覷。
“那個……這個還要和文夕姐說嗎?”
趙珊珊畢竟沒有多少經驗,只能求助地看向了一旁的前輩。
誰知道前輩一甩頭髮,瀟灑道:“不用,只要和老闆說樂歌他們公司的藝人集體出來發瘋就好了!”
搞笑,想追他們的老闆,也不看看他們這群助理是不是吃素的!
“可是文夕姐會相信嗎?”
“相信我!”助理小哥嚴肅道,“但凡碰到這種情況,你只要說老闆的“仇人”們都瘋了,她一定會高高興興地相信的!”
趙珊珊:“……”
安文夕會相信這種事嗎?
她當然不會相信。
因為她又不是個傻子,怎麼可能會相信世界上有這種仇人都瘋了的好事發生。
但是當趙珊珊真給她這樣說了之後,她倒真擺出了一副“老天有眼”的高興樣子,興沖沖地跑去和樂歌示威去了。
樂歌他們經紀公司很大,因為實行的是練習生制度,所以底下還有許多未出道的小萌新。
除了這些未出道的新人之外,還有一群有些名氣,就是差點兒運氣的小朋友,在這裡訓練。
安文夕路過一間練習室,透過玻璃看到裡面的人在辛苦的排練的時候,心裡不由得有些唏噓。
這讓她想起了自己的那幾年迷茫期,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如果不是還有以前積累的粉絲們的鼓勵,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還要不要繼續走下去。
說實話,粉絲們是最專情的存在,但同時也是最薄情不過的。
在這個“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的流量時代,沒有什麼樣的感情是一成不變的。
所以要想繼續在這條道路上走下去,那麼就必須要有一個可以拿得出手的優秀作品。
安文夕是這樣,樂歌也是這樣。
他們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觀眾想要看到的是什麼,才可以走到今天這個位置。
第14章 我是作者14
安文夕和樂歌的合作舞台,讓曹縱很滿意。
因為這對於節目來說,的確是個很方便操控的話題。
如果這件事不是安文夕主動答應的話,並且還提前簽訂好了合約的話,她都想揍曹縱一頓了。
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這個人實在是太欠了!
“我說什麼來著,你的段數和樂歌相比,可是差的太多了!”
安文夕還以為他在嘲諷自己,當即氣得就把電話給掛了。可是等冷靜下來之後,她就覺得事情有哪裡不對勁了。
她糾結著來到了和樂歌約好的練習室門口,透過窗戶,能夠看到裡面的樂歌已經開始隨著音樂熱身了。
樂歌穿著一件黑色的短袖上衣,和灰色的運動褲,腳上踩著的卻是一雙白色的球鞋。
他的頭上還帶著髮帶,正好把碎發給綁在腦後,看起來就像是還未出校門的練習生一樣。
但是他的舞步卻不是普通練習生可以比得上的了。
隨著樂歌的一個轉身,安文夕可以看到他的衣角翻起時露出的腹肌。頭上的髮絲一動,汗滴就這樣被甩了出去。
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所以當安文夕看到這樣的樂歌之後,竟然詭異地屏住了自己的呼吸。
而樂歌就像是不知道她已經來了一樣,跟著音樂練習完一遍之後,才停下來舒了一口氣。
“你來了。”樂歌笑著和安文夕打了聲招呼,然後問道,“你覺得這個音樂和舞蹈怎麼樣?”
把自己的新歌用來當合作舞台的曲目,也不知道樂歌是太過自信,還是對安文夕太有信心。
他用旁邊的毛巾擦了擦臉上的汗,看起來似乎是怕安文夕嫌棄自己。等到確定身上不會有汗珠落下之後,他才頂著一張紅通通的帥臉走了過去。
安文夕不自覺地倒退了一步,然後覺得自己這樣有些丟臉,連忙又往前走了兩步來彰顯自己的氣勢。
“這,這就是你的新歌?”安文夕口胡了一下,然後繃著一張臉糊弄了過去。
樂歌是那種很容易臉紅的體質,血液流動順暢,身體看起來健康的很。
安文夕只是看了他一眼,便感受到了一股撲面而來的熱氣。如果有好事的人在的話,可能就會和她解釋: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荷爾蒙吧!
安文夕今天特地穿了一件自己新買的連衣裙,她很適合穿那種清新靚麗的衣服,再配上淡淡的裸妝,看起來也不像是個已經二十五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