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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是作者10
[白如垢:抱歉,我可能沒有時間]
安文夕失落地低下了頭,自己這個工作性質都能抽出時間,對方卻抽不出時間……
果然只是自己“剃頭挑子,一頭熱”麼。
[我腿毛真美:沒關係的小可愛,你在三次元要加油啊!]
安文夕失落地將手機甩在床上。
白如垢對她的意義而言,是真的很重要的。
當初安文夕因為沒有工作,被人嘲笑,整個人都處於一種自我懷疑的狀態。
是白如垢給她留了第一個評論,投了第一個雷,並且告訴她說:自己喜歡安文夕的文章。
也正是因為對方的這份支持,安文夕才能順利地完結完這本小說,並且藉此收穫了其他的讀者。
可是無論讀者再多,在安文夕的心中,白如垢都是最特殊的那一個!
安文夕猜想,這個白如垢一定是一個溫柔善良,而且容易害羞的好姑娘!
被她猜想為“好姑娘”的白如垢,此時正糾結地躺在她隔壁房間的床上,猶豫著自己到底要不要和她表明身份。
可能是因為被安文夕討厭的時間太久了,即使樂歌的粉絲再多,在安文夕的面前,也總有種抬不起頭的羞澀感。
這大概是因為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是最容易感覺到自卑的緣故吧!
可就是這樣的樂歌,卻在剛才得知了一個讓自己欣喜若狂的消息。
他最喜歡的作者,也是他最喜歡的那個人!
二三次元的重合,讓樂歌不得不感嘆這個世界實在是太小了。
他想要衝過去和安文夕說:我就是那個最喜歡看你的小說,卻總是羞於和你說話的小辣雞——白如垢!
可是理智卻告訴樂歌,他不能這麼做。
對於二次元的“我腿毛真美”,樂歌是那種欣賞的喜歡。
但是對於三次元的安文夕,樂歌的喜歡卻顯得有些狂熱了。
因為這兩個身份,都曾給迷茫中的他,帶來指引的光。
現在得知這兩個身份竟然是一個人,樂歌竟然產生了一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看來得好好謀劃一下了……”樂歌本來是想用溫水煮青蛙的方法,來對待安文夕的。
但是現在他卻等不及了,必須得快些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
看到“我腿毛真美”的作者專欄里的第一本書,樂歌突然有了主意。
*
曹縱找到了替代的方法,自然就要開始折磨安文夕他們這群嘉賓了。
也不知道這個傢伙上輩子究竟是不是惡魔轉世,他竟然讓所有人在這家有些十六層的酒店裡,去找一個根本不知道長成什麼樣子的特殊鑰匙。
“這把鑰匙,可是一件很重要的道具。能不能找到它,就意味著接下來的我們能不能開演唱會。”
薛星朝一臉不耐煩地吐槽道:“一個破鑰匙,和開演唱會有什麼關係?就算找不到它,我也是想開演唱會,就能開演唱會的。”
曹縱瞪了這個膽敢和自己抬槓的人一樣,裝模作樣地“提議”道:“那乾脆就讓薛星朝大神一個人找鑰匙好了。”
“行行行。”
“可以可以。”
“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秉持著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原則,其他人一致決定把薛星朝給獻祭出去。
可是薛星朝卻認了慫:“那還是大家一起找好了,畢竟是這麼重要的東西……”
節目組倒是找人和嘉賓溝通過,所以安文夕他們是知道,接下來的任務是開公益演唱會的。
只不過在鏡頭前,他們卻要保持著一種被曹縱坑到的樣子,要多吃驚,就要多吃驚。
樂歌因為正好在這裡參加活動,所以被曹縱給臨時拉下了水。
薛星朝和他的關係不錯,於是便問他:“你怎麼會參加這種掉份兒的商業活動,不會是……”
樂歌看薛星朝臉上的表情十分的精彩,一猜就知道這小子肯定腦補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連忙打斷道:“你想多了,我只是還人情罷了。”
樂歌出道其實也挺早的,但是卻是近幾年才大火。早期也曾受過苦、遭過罪,最慘的時候,每天都是喝涼水度過的。
但是,他在早期也得到過不少人的幫助,所以才能咬咬牙,堅持到現在,成為了圈內最炙手可熱的男明星。
“你還人情就還人情吧,怎麼還中途參加了曹縱的節目了。看看你把咱們的這個小公舉給氣得,嘖嘖,說實在話,我都懷疑你小子是不是玩弄過她的感情了。”薛星朝偷偷朝黑著臉的安文夕努了努嘴,看起來在幸災樂禍。
樂歌則嘆了口氣,憂鬱道:“玩弄感情的事我沒幹過,但是被玩弄感情……我卻是經歷過的。”
“不……是吧!”薛星朝睜大了眼,指了指安文夕。
他這次的動作大了些,正好被安文夕給看到了:“薛星朝,你偷偷摸摸的說我什麼壞話呢?”
安文夕憤怒地看著薛星朝這個叛徒,本來大家說好了要一起組隊搞事情的。但薛星朝這個傢伙卻叛了變,跑去和樂歌成了搭檔。
還好魏昊也是他們這個隊伍的,否則安文夕就要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行動了。
[白如垢:抱歉,我可能沒有時間]
安文夕失落地低下了頭,自己這個工作性質都能抽出時間,對方卻抽不出時間……
果然只是自己“剃頭挑子,一頭熱”麼。
[我腿毛真美:沒關係的小可愛,你在三次元要加油啊!]
安文夕失落地將手機甩在床上。
白如垢對她的意義而言,是真的很重要的。
當初安文夕因為沒有工作,被人嘲笑,整個人都處於一種自我懷疑的狀態。
是白如垢給她留了第一個評論,投了第一個雷,並且告訴她說:自己喜歡安文夕的文章。
也正是因為對方的這份支持,安文夕才能順利地完結完這本小說,並且藉此收穫了其他的讀者。
可是無論讀者再多,在安文夕的心中,白如垢都是最特殊的那一個!
安文夕猜想,這個白如垢一定是一個溫柔善良,而且容易害羞的好姑娘!
被她猜想為“好姑娘”的白如垢,此時正糾結地躺在她隔壁房間的床上,猶豫著自己到底要不要和她表明身份。
可能是因為被安文夕討厭的時間太久了,即使樂歌的粉絲再多,在安文夕的面前,也總有種抬不起頭的羞澀感。
這大概是因為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是最容易感覺到自卑的緣故吧!
可就是這樣的樂歌,卻在剛才得知了一個讓自己欣喜若狂的消息。
他最喜歡的作者,也是他最喜歡的那個人!
二三次元的重合,讓樂歌不得不感嘆這個世界實在是太小了。
他想要衝過去和安文夕說:我就是那個最喜歡看你的小說,卻總是羞於和你說話的小辣雞——白如垢!
可是理智卻告訴樂歌,他不能這麼做。
對於二次元的“我腿毛真美”,樂歌是那種欣賞的喜歡。
但是對於三次元的安文夕,樂歌的喜歡卻顯得有些狂熱了。
因為這兩個身份,都曾給迷茫中的他,帶來指引的光。
現在得知這兩個身份竟然是一個人,樂歌竟然產生了一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看來得好好謀劃一下了……”樂歌本來是想用溫水煮青蛙的方法,來對待安文夕的。
但是現在他卻等不及了,必須得快些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
看到“我腿毛真美”的作者專欄里的第一本書,樂歌突然有了主意。
*
曹縱找到了替代的方法,自然就要開始折磨安文夕他們這群嘉賓了。
也不知道這個傢伙上輩子究竟是不是惡魔轉世,他竟然讓所有人在這家有些十六層的酒店裡,去找一個根本不知道長成什麼樣子的特殊鑰匙。
“這把鑰匙,可是一件很重要的道具。能不能找到它,就意味著接下來的我們能不能開演唱會。”
薛星朝一臉不耐煩地吐槽道:“一個破鑰匙,和開演唱會有什麼關係?就算找不到它,我也是想開演唱會,就能開演唱會的。”
曹縱瞪了這個膽敢和自己抬槓的人一樣,裝模作樣地“提議”道:“那乾脆就讓薛星朝大神一個人找鑰匙好了。”
“行行行。”
“可以可以。”
“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秉持著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原則,其他人一致決定把薛星朝給獻祭出去。
可是薛星朝卻認了慫:“那還是大家一起找好了,畢竟是這麼重要的東西……”
節目組倒是找人和嘉賓溝通過,所以安文夕他們是知道,接下來的任務是開公益演唱會的。
只不過在鏡頭前,他們卻要保持著一種被曹縱坑到的樣子,要多吃驚,就要多吃驚。
樂歌因為正好在這裡參加活動,所以被曹縱給臨時拉下了水。
薛星朝和他的關係不錯,於是便問他:“你怎麼會參加這種掉份兒的商業活動,不會是……”
樂歌看薛星朝臉上的表情十分的精彩,一猜就知道這小子肯定腦補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連忙打斷道:“你想多了,我只是還人情罷了。”
樂歌出道其實也挺早的,但是卻是近幾年才大火。早期也曾受過苦、遭過罪,最慘的時候,每天都是喝涼水度過的。
但是,他在早期也得到過不少人的幫助,所以才能咬咬牙,堅持到現在,成為了圈內最炙手可熱的男明星。
“你還人情就還人情吧,怎麼還中途參加了曹縱的節目了。看看你把咱們的這個小公舉給氣得,嘖嘖,說實在話,我都懷疑你小子是不是玩弄過她的感情了。”薛星朝偷偷朝黑著臉的安文夕努了努嘴,看起來在幸災樂禍。
樂歌則嘆了口氣,憂鬱道:“玩弄感情的事我沒幹過,但是被玩弄感情……我卻是經歷過的。”
“不……是吧!”薛星朝睜大了眼,指了指安文夕。
他這次的動作大了些,正好被安文夕給看到了:“薛星朝,你偷偷摸摸的說我什麼壞話呢?”
安文夕憤怒地看著薛星朝這個叛徒,本來大家說好了要一起組隊搞事情的。但薛星朝這個傢伙卻叛了變,跑去和樂歌成了搭檔。
還好魏昊也是他們這個隊伍的,否則安文夕就要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