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頁
把查士丁尼列入本冊之中,主要是因為《民法大全》所產生的重要意義。這部法書重新表述了羅馬法律,具有權威性。它在不少世紀中在拜占庭帝國確實甚為重要。而在西方它大體上被遺忘了約五百年的時間。但是約在1100年又恢復了對羅馬法律的研究,特別是在義大利的各個大學之中。在中世紀末期,《民法大全》(即《國法大全》)成為歐洲大陸確立法律體制的主要基礎。據說這樣的國家施行的羅馬法體制與講英語的國家施行的普通法體制形成了對照。沒有哪個國家完全照搬《國法大全》,只是把其中的某些部分編入民法。它在歐洲的許多國家中是法律研究、訓練和論說的基礎。因為許多非歐洲國家最終都採用了羅馬法中的某些部分,所以《國法大全》的影響是十分廣泛的。
儘管如此,過高地估計《查士丁尼法典》的重要性也是錯誤的。除了《國法大全》外,民法的制訂還受許多其他因素的重要影響。例如,合同法主要是來自商人的實踐和商人法官的決議,而不是來自羅馬法律。日耳曼法和教會法對民法也有影響。當然,現代歐洲的法律和法律體制都得到了廣泛的修正。今天大多數實行民法的國家中的基本法和《查士丁尼法典》相對說來沒有什麼相似之處。
97.約翰尼斯·克卜勒
公元1571~公元1630
行星運動定律的發明者約翰尼斯·克卜勒於1571年出生在德國的威爾德斯達特鎮,恰好是哥白尼發表《天體運行論》後的第二十八年。哥白尼在這部偉大著作中提出了行星繞太陽而不是繞地球運轉的學說。克卜勒就讀於蒂賓根大學,1588年獲得學士學位,三年後獲得碩士學位。當時大多數科學家拒不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說。在蒂賓根大學學習期間,他聽到對日心學說所做的合乎邏輯的闡述,很快就相信了這一學說”
在蒂賓根大學畢業後,克卜勒在格拉茨研究院當了幾年教授。在此期間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天文學著作(1596年)。雖然克卜勒在該書中提出的學說完全錯誤,但卻從中非常清楚地顯露出他的數學才能和富有創見性的思想,於是偉大的天文學家泰修·布拉赫邀請他去布拉格附近的天文台給自己當助手。克卜勒接受了這一邀請,1600年1月加入了泰修的行列。泰修翌年去世。克卜勒在這幾個月來給人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不久聖羅馬皇帝魯道夫就委任他為接替泰修的皇家數學家。克卜勒在餘生一直就任此職。
作為泰修·布拉赫的接班人,克卜勒認真地研究了泰修多年對行星進行仔細觀察所做的大量記錄。泰修是望遠鏡發明以前的最後一位偉大的天文學家,也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仔細、最準確的觀察家,因此他的記錄具有十分重大的價值。克卜勒認為通過對泰修的記錄做仔細的數學分析可以確定哪個行星運動學說是正確的:哥白尼日心說,古老的托勒密地心說,或許是泰修本人提出的第三種學說。但是經過多年煞費苦心的數學計算,克卜勒發現泰修的觀察與這種三學說都不符合,他的希望破滅了。
最終克卜勒認識到了所存在的問題:他與泰修、拉格茨·哥白尼以及所有的經典天文學家一樣,都假定行星軌道是由圓或複合國組成的。但是實際上行星軌道不是圓形而是橢圓形。
就在找到基本的解決辦法後,克卜勒仍不得不花費數月的時間來進行複雜而冗長的計算,以證實他的學說與泰修的觀察相符合。他在1609年發表的偉大著作《新天文學》中提出了他的前兩個行星運動定律。行星運動第一定律認為每個行星都在一個橢圓形的軌道上繞太陽運轉,而太陽位於這個橢圓軌道的一個焦點上。行星運動第二定律認為行星運行離太陽越近則運行就越快,行星的速度以這樣的方式變化:行星與太陽之間的連線在等時間內掃過的面積相等。十年後克卜勒發表了他的行星運動第三定律:行星距離太陽越遠,它的運轉周期越長;運轉周期的平方與到太陽之間距離的立方成正比。
克卜勒定律對行星繞太陽運動做了一個基本完整、正確的描述,解決了天文學的一個基本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曾使甚至象哥白尼、伽利略這樣的天才都感到迷惑不解。當時克卜勒沒能說明按其規律在軌道上運行的原因,到17世紀後期才由艾薩克·牛頓闡明清楚。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比別人看得遠些的話,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克卜勒無疑是他所指的巨人之一。
克卜勒對天文學的貢獻幾乎可以和哥白尼相媲美。事實上從某些方面來看,克卜勒的成就甚至給人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他更富於創新精神。他所面臨的數學困難相當巨大。數學在當時遠不如今天這樣發達,沒有計算機來減輕克卜勒的計算負擔。
從克卜勒取得的成果的重要性來看,令人感到驚奇的是他的成果起初差一點被忽略,甚至差點被伽利略這樣如此偉大的科學家所忽略(伽利略對克卜勒定律的忽視特別令人感到驚奇,因為他倆之間有書信往來,而且克卜勒的成果會有助於伽利略駁斥托勒密學說)。如果說其他人遲遲不能賞識克卜勒成果的重大意義的話,他本人是會諒解這一點的。他在一次抑制不住巨大喜悅時寫道:“我沉湎在神聖的狂喜之中……我的書已經完稿。它不是會被我的同時代人讀到就會被我的子孫後代讀到──這是無所謂的事。它也許需要足足等上一百年才會有一個讀者,正如上帝等了6000年才有一個人理解他的作品。”
儘管如此,過高地估計《查士丁尼法典》的重要性也是錯誤的。除了《國法大全》外,民法的制訂還受許多其他因素的重要影響。例如,合同法主要是來自商人的實踐和商人法官的決議,而不是來自羅馬法律。日耳曼法和教會法對民法也有影響。當然,現代歐洲的法律和法律體制都得到了廣泛的修正。今天大多數實行民法的國家中的基本法和《查士丁尼法典》相對說來沒有什麼相似之處。
97.約翰尼斯·克卜勒
公元1571~公元1630
行星運動定律的發明者約翰尼斯·克卜勒於1571年出生在德國的威爾德斯達特鎮,恰好是哥白尼發表《天體運行論》後的第二十八年。哥白尼在這部偉大著作中提出了行星繞太陽而不是繞地球運轉的學說。克卜勒就讀於蒂賓根大學,1588年獲得學士學位,三年後獲得碩士學位。當時大多數科學家拒不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說。在蒂賓根大學學習期間,他聽到對日心學說所做的合乎邏輯的闡述,很快就相信了這一學說”
在蒂賓根大學畢業後,克卜勒在格拉茨研究院當了幾年教授。在此期間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天文學著作(1596年)。雖然克卜勒在該書中提出的學說完全錯誤,但卻從中非常清楚地顯露出他的數學才能和富有創見性的思想,於是偉大的天文學家泰修·布拉赫邀請他去布拉格附近的天文台給自己當助手。克卜勒接受了這一邀請,1600年1月加入了泰修的行列。泰修翌年去世。克卜勒在這幾個月來給人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不久聖羅馬皇帝魯道夫就委任他為接替泰修的皇家數學家。克卜勒在餘生一直就任此職。
作為泰修·布拉赫的接班人,克卜勒認真地研究了泰修多年對行星進行仔細觀察所做的大量記錄。泰修是望遠鏡發明以前的最後一位偉大的天文學家,也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仔細、最準確的觀察家,因此他的記錄具有十分重大的價值。克卜勒認為通過對泰修的記錄做仔細的數學分析可以確定哪個行星運動學說是正確的:哥白尼日心說,古老的托勒密地心說,或許是泰修本人提出的第三種學說。但是經過多年煞費苦心的數學計算,克卜勒發現泰修的觀察與這種三學說都不符合,他的希望破滅了。
最終克卜勒認識到了所存在的問題:他與泰修、拉格茨·哥白尼以及所有的經典天文學家一樣,都假定行星軌道是由圓或複合國組成的。但是實際上行星軌道不是圓形而是橢圓形。
就在找到基本的解決辦法後,克卜勒仍不得不花費數月的時間來進行複雜而冗長的計算,以證實他的學說與泰修的觀察相符合。他在1609年發表的偉大著作《新天文學》中提出了他的前兩個行星運動定律。行星運動第一定律認為每個行星都在一個橢圓形的軌道上繞太陽運轉,而太陽位於這個橢圓軌道的一個焦點上。行星運動第二定律認為行星運行離太陽越近則運行就越快,行星的速度以這樣的方式變化:行星與太陽之間的連線在等時間內掃過的面積相等。十年後克卜勒發表了他的行星運動第三定律:行星距離太陽越遠,它的運轉周期越長;運轉周期的平方與到太陽之間距離的立方成正比。
克卜勒定律對行星繞太陽運動做了一個基本完整、正確的描述,解決了天文學的一個基本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曾使甚至象哥白尼、伽利略這樣的天才都感到迷惑不解。當時克卜勒沒能說明按其規律在軌道上運行的原因,到17世紀後期才由艾薩克·牛頓闡明清楚。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比別人看得遠些的話,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克卜勒無疑是他所指的巨人之一。
克卜勒對天文學的貢獻幾乎可以和哥白尼相媲美。事實上從某些方面來看,克卜勒的成就甚至給人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他更富於創新精神。他所面臨的數學困難相當巨大。數學在當時遠不如今天這樣發達,沒有計算機來減輕克卜勒的計算負擔。
從克卜勒取得的成果的重要性來看,令人感到驚奇的是他的成果起初差一點被忽略,甚至差點被伽利略這樣如此偉大的科學家所忽略(伽利略對克卜勒定律的忽視特別令人感到驚奇,因為他倆之間有書信往來,而且克卜勒的成果會有助於伽利略駁斥托勒密學說)。如果說其他人遲遲不能賞識克卜勒成果的重大意義的話,他本人是會諒解這一點的。他在一次抑制不住巨大喜悅時寫道:“我沉湎在神聖的狂喜之中……我的書已經完稿。它不是會被我的同時代人讀到就會被我的子孫後代讀到──這是無所謂的事。它也許需要足足等上一百年才會有一個讀者,正如上帝等了6000年才有一個人理解他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