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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補屋頂的方恆動作一頓。

  洗水缸的長宴略一失神,險些栽進大缸里。

  王扶風笑了,「王伯,你也認識阿恆,他從前不比我尊貴嗎?」

  方小公子,豐京的方家,那可是連王家都要攀附的存在。

  怎麼方恆能爬上屋脊補磚泥,他王扶風就不能呢?

  「可是公子……」王伯支支吾吾,「您和方公子不一樣。」

  方恆無父無母還被家族勢力追殺,王扶風卻有錢有權有奴僕,確實不一樣。

  但越是不一樣,就越要一樣。

  方恆能做的事情,王扶風也能做到。

  他單手拂開老僕的阻攔,認認真真地清掃庭院,收拾髒物,擦洗桌椅。

  塵土附著於他的寬袍大袖,枝蔓割破了他柔滑的衣擺,連那膚若凝脂的手都多了幾道紅痕。

  姜笙湊到溫知允耳畔,悄聲嘀咕,「扶風哥哥的身子如此孱弱,怕不會累得暈倒過去吧。」

  要是真暈倒了,他剛才給的金子,是不是就得還回去呀。

  「別擔心。」溫知允給妹妹吃了劑定心丸,「他身子骨孱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後天的過度呵護。」

  人和玉雕不同。

  玉雕先天是什麼樣的材質,決定了易碎程度。

  但人是可以鍛鍊的,先天決定了起點,後天決定了終點。

  如果王扶風生下來就好生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雖然達不到方恆那種一棍子劈倒兩個龐大山的地步,但也絕不可能孱弱至此。

  所以偶爾干點活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姜笙若有所思,回過頭看看四哥也挺單薄的身軀,咧嘴一笑,「四哥你也挺需要鍛鍊的,等二哥的地買來,你去種豆角吧。」

  溫知允,「……」

  晚上許默回來,張姑姑燒了滿滿一大鍋的紅燒雞塊干豆角,一行人熱熱鬧鬧地吃了飯。

  然後,小姜笙開始發愁了。

  這次來了那麼多的人,小院就四個房間根本不夠住的,讓誰和誰擠一擠呢。

  王扶風也算是王家的貴公子,能忍受跟別人一張床嗎?

  然而不等她詢問,王家一位奴僕就走了進來,並把地契奉上。

  原來半下午的功夫,王扶風就在斜陽縣買了座房子,離小院不算太遠,裡頭衣食住行,各項物品,應有盡有,根本不用操心。

  用乾淨的帕子擦乾淨嘴角,王扶風緩緩站起身,衝著眾人拱手,「多謝諸位款待,扶風就先行回去休息了。」

  他施施然離去,身軀雖弱,風姿依舊。

  姜笙在他背後張大嘴,回頭看了一眼方恆,又看了一眼王扶風,終於把內心的震驚問了出來,「原來這就是有錢人家的公子嗎?」

  百兩銀子的房子說買就買。

  不比較價格,不計較細節,只要最好最合適的。

  沒有萬兩銀子的底蘊,都不敢做出這種事。

  鄭如謙嘆了口氣,以為小姜笙又羨慕別人有錢了。

  沒想到小姑娘紅著眼眶,問的竟然是,「若三哥以前也這樣,是怎麼忍受,吃不飽飯,到處流浪的?」

  第114章 買地的學問

  姜笙生下來就窮,有意識就在討飯,她習慣流浪,所跟狗搶骨頭也挺快樂,她沒見過好的,所以不覺得自己過得有多不好。

  但方恆不一樣,他曾經站在雲端,他坐幾百兩銀子的馬車,住上千兩的房屋,隨隨便便一件衣裳可能就幾十兩銀子,他是那麼耀眼,生活那麼富足,卻要吃菜糊糊,吃菌子湯,忍凍挨餓,流浪街頭。

  這樣的落差,比姜笙更難,更苦。

  更何況,他還背負著血海深仇,背負著父母對他的期望與希翼。

  「三哥,你看到扶風哥哥這樣,會難過嗎?」姜笙仰起頭,小心翼翼地問。

  方恆一怔,很快笑了。

  遇見大家之前,他應該是會難過的吧,同樣是世家公子,同樣矜貴不可方物,他卻從雲端跌落,體無完膚。

  但遇見姜笙以後,精神上的充足,自食其力的滿足,讓他逐漸明白。

  「生活不止錦衣玉食,也不止幾百兩的馬車和幾十兩的衣裳。」方恆彎腰,與妹妹對視,「小姜笙,跟你在一起,我才發現生活有這麼多種,也才知道,成長有多麼快樂。」

  一家三口,幾十文就能過一個月。

  七成以上的百姓,只能靠種地賣糧食的錢來過活。

  九成以上的流浪兒,不得善終。

  這世間最苦的人還沒喊苦,吃過糖的人憑什麼哭天搶地。

  方家大房遇到的事情,不是方恆想看到的,但既然遇見了,那就從容面對。

  既然有仇恨,那就成長去復仇。

  既然已經從雲端跌落,那就再努力爬回去。

  只不過,他這次,要背著弟弟妹妹,一起爬回去。

  生活本來就是一場修行,出身只是原點,但怎麼走,路徑控制在你自己的手中。

  那天晚上,夜色濃郁。

  但天上的星,很亮很亮。

  那些逝去的人啊,好像都睜大眼睛,趁著夜色,貪婪地凝望自己的孩子。

  半夢半醒間,有誰翻了個身,嘟囔一句,「阿娘。」

  第二天。

  鄭如謙收拾行囊,要去買地。

  托有個師爺大哥的福,他已經了解整個斜陽縣哪個鎮裡的土地最便宜,哪個鎮子上的土地最肥沃,哪個鎮子上的人最和氣。<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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