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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不僅幫忙處理各種大小事務,還是智囊般的存在,論實權,一點都不比父母官少。

  如果斜陽縣真的有位王家送來的師爺,別說是新縣令,就算安水郡守來了,都未必能護住幾個孩子。

  這師爺,不能要。

  可拒絕得有個理由,太明顯總能讓人瞧出端倪,萬一被人察覺到新縣令是有心保護方恆的,又要多生事端。

  新縣令有個不好的習慣,一發愁就會薅頭髮,還喜歡便衣出去瞎溜達。

  他穿過縣衙,抵達悠然居,看到鄭如謙正在卸貨臘肉。

  再往前走,看見許默抱著文房四寶朝城西學堂走去,後頭綴著方恆,兩兄弟似乎在商量什麼。

  「有了!」新縣令一拍大腿。

  許默正好也轉身,看向三弟,「怎麼了?」

  「大哥,我……我……」方恆有些躊躇,「這次在府城遇險,你可有什麼想法?」

  許默一靜。

  能有什麼想法?

  只能是危機感了,哪怕自己取得秀才,哪怕家裡逐漸吃得飽飯,但生活依舊艱難,處處危機四伏,甚至威脅生命。

  「我想,我應該準備舉人試了。」許默輕聲嘆息,「雖然我並沒有足夠的把握,但做了舉人,才能有機會做官。」

  也只有做了官,才能徹徹底底地將弟妹庇佑在身後。

  才能抗衡方家,將朱志斬首於鍘刀之下。

  說起來,陰差陽錯,兄弟倆竟然有了共同的仇敵。

  許默微微一笑,看向方恆,「三弟可是有自己的想法?若是有隻管去做。」

  方恆長吐一口氣。

  他的確是有想法。

  這次在府城遇到的亡命之徒,假如只有一兩個,他自己是完全可以抗衡的,之所以受傷,乃是因為獨木難支。

  若是能有兩個幫手,或者更多,遇到亡命之徒就算打不過,總也有逃跑的機會,好過站著當靶子。

  從前在方家,方恆也是有貼身侍衛的,還有各種暗衛。

  可隨著方家權利的移交,這些保護消失無蹤影。

  「我想……招些家僕。」方恆輕聲道,「教他們武藝,訓練他們反應,以保護你們。」

  種一棵樹最好的時間是十年前,其次是現在。

  雖然保護意識來的有些晚,但好在不算太遲。

  許默沒有意見,「放手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方恆熱淚盈眶。

  他握緊拳頭,鏗鏘道,「大哥放心,這錢我必不會白花。」

  許默低頭一笑。

  他當然知道,這錢不會白花,但他也知道,家裡還有兩個財迷。

  他更知道,招家僕,是一筆不小的投入。

  果不其然。

  晚上吃飯時,方恆剛提出這個意見,姜笙和鄭如謙的眼睛就瞪大了。

  方恆也不好意思,羞赧道,「若是太貴了,我也可以先開個武館掙錢,再從中慢慢挑選一些願意跟我簽死契的人。」

  只是速度會更慢罷了。

  許默抿抿嘴,正要替方恆說兩句好話。

  姜笙忽然點點頭,「行,多少錢?」

  全家都側目了。

  鄭如謙更是嘴巴都合不攏,驚訝道,「小姜笙,你頭一次這麼大方?我讓你買輛馬車你都不捨得。」

  姜笙異常平靜地掏出所有錢財,攤放在桌子上。

  「大哥和二哥都在做自己的事情,都在為這個家努力,三哥也想努力保護家裡人,是沒有錯的。」

  「姜笙不是大方,姜笙只是不想再看見三哥躺在床上醒不過來……不想家裡再有人受傷。」

  她說著,聲音突然微弱下去。

  方恆眼神最好,透過閃爍的油燈,看見妹妹眼底的淚花,他忍不住心底一痛。

  這些風雨啊,都是自己帶來的……

  方恆不是軟弱之人,相反他心志堅定,否則也無法熬過半年小黑屋,更沒辦法製造事端從王家撿回一條性命。

  他愈心痛,就愈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也愈發知道自己不能對不起家裡人的支持。

  「給我百兩銀足矣。」方恆閉了閉眼,「百兩銀,我親自打造出一隻鐵血護衛隊。」

  在奴僕市場上,一個普通成人要十到二十兩銀。

  若是年輕力壯的大小伙子,更是能賣到三四十兩,還經常買不到。

  一百兩,最多也就挑三個人。

  好在方恆聰穎,劍走偏鋒,專買七八歲至十歲的小孩子,他們通常被父母賣來換錢,又或者是吃不起飯的乞兒,只能自賣自身,在牙婆那也就七八兩銀子一個。

  百兩銀,他挑了八個孩子,其中七個男孩,一個女孩。

  全都簽了死契。

  也只能是死契,才能防止他們將來生異心。

  鄭如謙在小院隔壁租了個院子,姜笙買來被褥和鍋碗瓢盆,以提供他們吃住。

  臨開訓的第一天。

  方恆站在八個孩子跟前,嚴肅冷酷道,「你們是我買下的人,我會提供你們吃穿,發給你們例銀,但你們要好好練武,將來保護我的家人。」

  「從今天開始,你們沒有過去,忘記從前的名字,只要記住現在的代號,一至八號。」

  「而你們,姓姜。」

  姜笙的姜。

  打那天開始,隔壁小院裡就經常傳來各種練武的聲響,墩馬扎,綁沙袋,練拳練劍,頂水缸,找平衡。<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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