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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也喝點?」他舀了一碗遞過去。

  姜笙嚇了一跳,踩著小碎步往後退,這也太嚇人了,她才不敢喝。

  「一群小孩。」張啟全搖頭,「這虎血可是大補,多少達官貴人擠破頭想喝一口都喝不到,你們居然不喝,真是浪費。」

  說完,又咕咚了兩碗,竟然熱到脫掉了棉襖。

  方恆在旁邊看地兩眼放光,猶豫片刻,自己舀了一碗,小口喝了起來。

  虎血也許並沒有實際的效果,但渴望變強的人,總是不放過一點可能。

  繼方恆喝了一碗以後,一直悶不吭聲的長宴居然也上前兩步,舀上半碗,擰著眉頭喝下。

  張啟全對這兩個小子刮目相看,他拍拍方恆的肩膀,「看好了,怎麼剝皮剔骨的。」

  說著,甩開膀子,大張大合。

  只見那黝黑的尖刀來回一划拉,虎皮就與虎肉分離,虎骨也輕巧斷裂,就連內臟都一划即開。

  「刀鋒利非常重要,我這刀可是來回磨了不知道多少遍。」張啟全很喜歡方恆,解說起來一點都不藏私,「但是知道骨肉的每一寸解構更重要,比如關節位置你砍骨頭需要三五刀,但是從筋膜處入住,簡單一刀就斷開了。」

  如果說練武,是增強自身耐力,爆發力,以及耐受度。

  那這一刻的解剖,就是在分析敵人的弱點,如何用最輕巧的方式,讓敵方動彈不得。

  方恆看地目不轉睛,大腦一刻不停地運轉,這些東西,是戰場上教會不了的,是父親沒法給予的,是他機緣巧合遇到的。

  也是他比別人更強的關鍵。

  隨著一塊塊骨肉落地,就剩下最關鍵的頭顱了。

  頭部剝地好,皮子完整度高,價格能翻好好幾倍。

  張啟全不敢再講話,秉著呼吸剝皮,輕手輕腳,精雕細琢。

  一直到整張皮子脫落,他才鬆了口氣,一屁股坐在地上,「成了。」

  虎皮晾曬處理好,能賣至少二十兩銀子。

  虎鞭單獨割下來,這玩意也很值錢。

  虎骨留給溫知允做藥材。

  至於肉血內臟,雖然不如皮鞭值錢,也能換幾兩銀子……

  張啟全正沉吟著。

  一旁的方恆從身體結構從回過神,拎起一塊虎腿肉,「晚上加餐吧。」

  終於打到了肉,皮毛也剝下來了,剩下的肉總能給妹妹打打牙祭。

  沒想到這話一出,姜笙直接炸了。

  「三哥,你在胡說些什麼。」七歲的小姑娘叉著腰,滿臉控訴,「你居然要吃虎肉,這是老虎肉哎。」

  方恆不知所措。

  打獵,不就是為了吃肉嗎。

  長宴也皺起眉頭,不解地看過來。

  為什麼不能吃?

  第30章 第一筆巨款

  其實不能吃的原因很簡單。

  虎肉值錢。

  一斤虎肉的市場價是三十文,而一斤豬肉只需要五到八文錢,普通人家即使獵到了虎肉,出於貧窮的思維,也會把虎肉賣掉換成普通的豬肉吃。

  但方恆不懂,長宴也不懂。

  他們沒有經歷過,即使獲得好東西,也要賣掉換錢的生活。

  這一刻,他們暴露了自己。

  但幸好,姜笙年紀小,看不出這些。

  張啟全雖然察覺出怪異,但並沒有想那麼深,只是跟他們解釋了一番,「這些虎肉能換三頭豬的豬肉,吃地更久,也更划算。」

  方恆抿起嘴。

  長宴若有所思。

  「現在最關鍵的,是怎樣把這些皮毛與肉賣出去。」張啟全嘆了口氣,「在鄉鎮能賣,但買得起的人少,去縣裡,不管賣出與否,就得先交二百文攤位費。」

  二百文啊,已經足夠普通的三口之家吃上半年。

  誰捨得就這樣上繳呢。

  這時,一旁的鄭如謙開口,「要不趁著夜色,藏在菜下,我們問問白掌柜吧。」

  悠然居是酒樓,能收菜就能收肉。

  趁著夜色去問,即使他們不要,也能偷偷運送回來。

  為今之計,只能如此。

  正好該要去接大哥放學了,方恆洗洗拎肉的手,把虎肉內臟用布裹好,埋在菜下。

  鄭如謙拉著姜笙跳上驢車,張啟全坐在另一側。

  留溫知允長宴兩個人看家。

  一行人趁著夜色,直奔縣城。

  姜笙還是第一次夜裡來縣裡,本以為跟鄉鎮似的,一到晚上就四處漆黑,杳無人影。

  沒想到縣裡熱鬧極了,到處都是大紅燈籠,人來人往,吃喝閒逛,歡快無比。

  就連怡紅院的姨姨們都比白日裡嬌嫩上幾分,張口就叫大爺,抬手就拋媚眼。

  鄭如謙把頭埋在姜笙背後,不敢睜眼。

  好不容易到了悠然居,門口都是些馬車轎子,下來的人也都穿著錦繡長袍,他們灰撲撲的驢車和棉襖,在此刻是如此刺目顯眼。

  姜笙跳下平板車,一顆無拘無束自由自在的心,頭一次感受到彆扭。

  那種貧窮與富貴的差距,太過赤裸。

  好在白掌柜就站在門口,看見她,笑眯眯地走過來,「小姜笙,怎麼大晚上過來了,可是想進悠然居吃兩口飯?」

  姜笙把頭搖地像撥浪鼓,「白伯伯,您店裡的飯我可吃不起,我是來給您送菜的。」

  「大晚上送菜……」白掌柜不愧是個人精,很快反應過來,「把菜抬進來吧。」<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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