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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至如今,眼藥水滴進眼裡,都得靠運氣和概率。
手上的眼藥水被人拿走。
葉瑜出現在方知樂頭上,輕輕按著她的太陽穴,轉了個角度。
方知樂睜眼看她,剛抬起眼皮,一滴藥水就進了眼瞼。
清涼,舒爽,酸澀。
啊,世界乾淨了。
葉瑜等她閉了會兒眼,再睜開的時候說:“今晚回家?”
方知樂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要下雨,回哪裡。”
“別墅離公司遠,公寓又踩一腳水,還是住公司吧。”方知樂說。
葉瑜放下手裡的文件,目光沉了一絲。
“小樂,你記得答應過這周要陪我打網球嗎?”
方知樂“啊”了一聲,不好意思,小心商量道:“不如,咱們在公司打?”
公司里只有小型健身房,而且沒有專門的網球場地。
葉瑜靜靜地看著方知樂,沒有說話。
方知樂也知道自己這個替代法完全不對等,苦思冥想道:“那不如明……”
葉瑜適時開口:“小樂,今天是周日。”
方知樂:……
葉瑜低聲:“你陪你的員工加班,不陪我運動。”
方知樂:…………
她屬於一忙起來就會疏忽絕大部分事情的人。
別說運動,連吃飯都能忘記。
能記得天天聯繫葉瑜,方知樂對此很驕傲。
“下雨天來睡覺多好,”方知樂違背本心地艱難道,“今天不適合動網球。”
“嗯,”葉瑜的面色始終平靜,吸頂燈柔亮的光折射入她的眼眸,她解開腰帶綁住了方知樂的手,從桌子上取下一支鋼筆,“那就動動你。”
第二天,不,第二周的前三天,方知樂都沒出現在公司。
同時,蘇秘收到了保潔阿姨的微信,問垃圾桶里的鋼筆是不是要丟掉。
方總財大氣粗,蘇秘說,丟吧。然後本著秘書的職責,重新給方知樂訂購了一批質量上乘的鋼筆。
大概夠她丟上一年。
-
三個月後,方知樂穿著拖鞋從公寓裡出來,去路邊攤吃一碗餛飩。
葉瑜看她看得緊,很少讓她吃外面的飯。
但人的味覺在進化的過程中,已經擁有了本能的傾向。
比如,長時間清淡飲食,人就會無比懷念味精和碳水和脂肪完美結合的味道。
方知樂戴著帽子,吃完一碗,正要吃第二碗,旁邊馬路上忽然出現一人。
那人穿著凌亂,搭配一言難盡,撲過來的時候,臉上還帶著淚痕。
“你就是方知樂方總吧,求你救救我,我實在是無路可走了。”
方知樂咽下一口小餛飩,扭頭囑咐店家等會兒再下她的餛飩。
方知樂轉頭看向面前的人,皺眉。
這人怎麼看著有點熟悉。
“你是誰?”方知樂問。
難盡人說:“我是周大美。”
周大美?好傻的名字。
沒聽過,不知道,但莫名討厭。
方知樂說:“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
周大美哭了:“嗚嗚嗚你怎麼可能不認識我,你們婦婦倆就是一夥兒的要欺負我要害我!”
看她言語間牽扯到了葉瑜,方知樂面色謹慎起來。
方知樂沉聲道:“說話要講證據,你到底有什麼事。”
周大美當即把事情給禿嚕出來。
“我是《愛你我死都不怕》的作者,哦我的筆名叫‘狗血十一年’,你們公司買了我小說的版權,還請我當編劇改編,騙我簽下什麼合同,我早就見過葉總,我看葉總人美心善長得完全在我審美點上就答應了,誰知道她騙了我,我還要支付好多違約金啊啊我不活了。”
聽懂她在說什麼之後,方知樂腦子裡當即浮現兩個想法。
一,很憤怒,此人的審美點竟然是葉瑜。替葉瑜惡寒。同時,對於葉瑜穿書這件事,保留追溯“與周大美審美傾向是葉瑜”之間的關係。
二,怪不得看她眼熟,此人和周美澤長得很像。但周美澤各方面都比她好看好幾度。
方知樂點點頭:“那你就去死吧。”
-
方知樂提著小餛飩回家,周大美的視線無比哀怨,她實在吃不下去,只能打包帶回來。
回家後,葉瑜還沒醒。
方知樂悄咪咪地把餛飩吃完,打掃戰場,等了一個多小時,葉瑜下樓。
“我遇見周大美了。”方知樂開門見山,“你把她怎麼了?”
葉瑜愣了一下,嘴角掛上一點冷笑:“她找你了?”
方知樂“嗯”了一聲。
葉瑜嫌棄道:“不過是讓她背了點債,警告她以後少些給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的小說而已。”
手上的眼藥水被人拿走。
葉瑜出現在方知樂頭上,輕輕按著她的太陽穴,轉了個角度。
方知樂睜眼看她,剛抬起眼皮,一滴藥水就進了眼瞼。
清涼,舒爽,酸澀。
啊,世界乾淨了。
葉瑜等她閉了會兒眼,再睜開的時候說:“今晚回家?”
方知樂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要下雨,回哪裡。”
“別墅離公司遠,公寓又踩一腳水,還是住公司吧。”方知樂說。
葉瑜放下手裡的文件,目光沉了一絲。
“小樂,你記得答應過這周要陪我打網球嗎?”
方知樂“啊”了一聲,不好意思,小心商量道:“不如,咱們在公司打?”
公司里只有小型健身房,而且沒有專門的網球場地。
葉瑜靜靜地看著方知樂,沒有說話。
方知樂也知道自己這個替代法完全不對等,苦思冥想道:“那不如明……”
葉瑜適時開口:“小樂,今天是周日。”
方知樂:……
葉瑜低聲:“你陪你的員工加班,不陪我運動。”
方知樂:…………
她屬於一忙起來就會疏忽絕大部分事情的人。
別說運動,連吃飯都能忘記。
能記得天天聯繫葉瑜,方知樂對此很驕傲。
“下雨天來睡覺多好,”方知樂違背本心地艱難道,“今天不適合動網球。”
“嗯,”葉瑜的面色始終平靜,吸頂燈柔亮的光折射入她的眼眸,她解開腰帶綁住了方知樂的手,從桌子上取下一支鋼筆,“那就動動你。”
第二天,不,第二周的前三天,方知樂都沒出現在公司。
同時,蘇秘收到了保潔阿姨的微信,問垃圾桶里的鋼筆是不是要丟掉。
方總財大氣粗,蘇秘說,丟吧。然後本著秘書的職責,重新給方知樂訂購了一批質量上乘的鋼筆。
大概夠她丟上一年。
-
三個月後,方知樂穿著拖鞋從公寓裡出來,去路邊攤吃一碗餛飩。
葉瑜看她看得緊,很少讓她吃外面的飯。
但人的味覺在進化的過程中,已經擁有了本能的傾向。
比如,長時間清淡飲食,人就會無比懷念味精和碳水和脂肪完美結合的味道。
方知樂戴著帽子,吃完一碗,正要吃第二碗,旁邊馬路上忽然出現一人。
那人穿著凌亂,搭配一言難盡,撲過來的時候,臉上還帶著淚痕。
“你就是方知樂方總吧,求你救救我,我實在是無路可走了。”
方知樂咽下一口小餛飩,扭頭囑咐店家等會兒再下她的餛飩。
方知樂轉頭看向面前的人,皺眉。
這人怎麼看著有點熟悉。
“你是誰?”方知樂問。
難盡人說:“我是周大美。”
周大美?好傻的名字。
沒聽過,不知道,但莫名討厭。
方知樂說:“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
周大美哭了:“嗚嗚嗚你怎麼可能不認識我,你們婦婦倆就是一夥兒的要欺負我要害我!”
看她言語間牽扯到了葉瑜,方知樂面色謹慎起來。
方知樂沉聲道:“說話要講證據,你到底有什麼事。”
周大美當即把事情給禿嚕出來。
“我是《愛你我死都不怕》的作者,哦我的筆名叫‘狗血十一年’,你們公司買了我小說的版權,還請我當編劇改編,騙我簽下什麼合同,我早就見過葉總,我看葉總人美心善長得完全在我審美點上就答應了,誰知道她騙了我,我還要支付好多違約金啊啊我不活了。”
聽懂她在說什麼之後,方知樂腦子裡當即浮現兩個想法。
一,很憤怒,此人的審美點竟然是葉瑜。替葉瑜惡寒。同時,對於葉瑜穿書這件事,保留追溯“與周大美審美傾向是葉瑜”之間的關係。
二,怪不得看她眼熟,此人和周美澤長得很像。但周美澤各方面都比她好看好幾度。
方知樂點點頭:“那你就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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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知樂提著小餛飩回家,周大美的視線無比哀怨,她實在吃不下去,只能打包帶回來。
回家後,葉瑜還沒醒。
方知樂悄咪咪地把餛飩吃完,打掃戰場,等了一個多小時,葉瑜下樓。
“我遇見周大美了。”方知樂開門見山,“你把她怎麼了?”
葉瑜愣了一下,嘴角掛上一點冷笑:“她找你了?”
方知樂“嗯”了一聲。
葉瑜嫌棄道:“不過是讓她背了點債,警告她以後少些給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的小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