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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如晦看著被帶上來的一排犯人,心裡也不由的在嘆息,這麼多的犯人,這個案子又得捅破齊郡官場了,搞不好還得捅到朝廷去。

  這起案子牽扯人員太多,不過情況倒很清楚。

  馬連升兄弟不但有私屠耕牛之罪,而且以前還是一個盜竊耕牛的團伙頭目,白水鄉水南村,基本有一半的馬家人參與了歷次偷盜耕牛以及窩藏贓物的行動。

  順藤摸瓜,這次不但打掉了一個盜屠牛團伙,甚至還牽出馬連升兄弟以前盜牛時,供應過的幾個屠牛團伙。

  羅成帶著郡兵營弟兄,順著這些藤,扯出來的瓜還真不少。

  新組建的兩房三班,這段日子天天圍繞著這個大案在忙碌,花了許多天時間,熬了多個夜晚,總算把這起跨越齊郡魯郡濟北郡三個郡,多達二十多個縣的大案理清了。

  這個案子,羅成帶郡兵營多次出動,總共抓捕涉案人員共三百餘人。

  這裡面有盜牛的,有屠牛的,還有窩贓、銷贓的。

  甚至最後還牽連出三郡二十餘縣許多胥吏衙役,可以說驚動三郡。

  別郡的人章丘縣管不了,別縣的章丘縣也管不了,但本縣的一個也沒放過。

  三百多人涉案,如何審判也是個問題。

  最後張杜羅三人一番商議過後,決定依法辦案,從嚴懲戒。

  偷盜官私牛馬,是徒一年半的刑罰,再加上賠錢,但這只是偷一頭牛。而現在這夥人是團伙做案,偷竊屠殺的牛數量驚人。

  於是乎,普通的徒刑已經不夠懲戒了。

  「按律判處,偷屠一頭牛,徒一牛半加賠錢。而偷屠兩頭者,徒三年加賠錢。而偷屠兩頭以上者,嚴懲。」

  徒刑最高三年,因此偷兩頭就已經突破徒刑上限了。

  那麼只能用更重的處罰。

  大隋律法規定了五種刑罰,分別為死、流、徒、杖、笞五種,共分二十等。

  其中死刑為斬和絞兩等,流則分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兩千里三等。

  徒刑為一年至三年五等,杖刑從六十到一百分五等,笞從十到五十分五等。

  廢除了鞭刑車裂等刑罰,但也允許各種刑罰以銅贖罪,明碼標價。

  「這伙賊人罪大惡極,囂張狂妄,必須嚴懲。」

  徒刑之上本來是流刑,就是處以流處,但杜如晦卻直接跳過流刑,對盜屠兩頭牛以上的罪犯,直接處以死刑。

  盜屠兩頭以上五頭以下者,絞立決。

  盜屠五頭以上牛者,斬立決!

  不但對這些人處以死刑,還對他們實行抄沒家產充公,以及子為奴、女為婢、妻子皆以補兵。

  把這些死刑犯的妻子補兵,啥意思?

  直白點意思,就是送到軍營里做軍妓。

  這是對罪犯最重的懲罰了,株連全家,僅比滅族和誅九族三代要好一點點。

  在古代,對於罪犯家眷的處罰一般也就幾種,比如一般罪行不株連家眷,若是極嚴重的罪行,則株連家眷。要麼一起處死,要麼流放,要麼入掖庭,要麼入教坊司,或者直接發配邊關給軍營補兵。

  其中最慘的無疑就是發配邊關補兵了,不但要流放到遙遠的邊關荒蠻之地,還要服苦役,甚至是在軍妓營里受盡蹂躪。

  對於這種嚴重的處置,羅成還是提出過異議的。

  畢竟現代人講究的是罪不及妻兒,現代法律不會搞株連,何況這種子為奴女為婢妻子補兵的處置太慘了。

  但杜如晦說偷盜耕牛還私屠本就是大罪,更何況偷盜屠殺了這麼多,要知道,這幾個團伙多年來盜屠了上千頭牛了。

  「偷屠耕牛,那是跟殺人放火一樣的罪行,你偷屠這麼多牛,那都跟屠了一個村子一樣,豈能輕饒。尤其是章丘這種地方,賊匪叢生,越需要用重典嚴刑以靖治安。」

  連張儀臣也很支持杜如晦的判決。

  於是乎,馬連升等三十餘犯人,最後被查明罪大惡極,都犯有偷屠兩頭牛以上的重罪,都被判了斬立決,他們的家眷也因此被牽連,全都貶為奴隸,家產充公。

  「斬立決!」

  斬字後面加上立決二字,那就是不必等到秋後問斬,也不必上報郡中並上報刑部覆審。

  一般都是斬監候,死刑判決後,犯人都是暫時關押在牢中,然後層層上報,最終報到刑部和大理寺覆審,只有當那邊終審通過死刑判決後,才會讓地方把死刑犯人押到京城,等秋後在京城處死。

  但是加上了立決二字,卻是已經不需要經過這些程序了,直接就處死。一般能判斬立決、絞立決的,都是罪證如山,且罪大惡極,影響惡劣的重案要案犯人。

  多活一天的機會都不給他們。

  還有許多犯人,只是犯人包庇、窩贓、銷贓罪,或是偷盜屠殺數量不滿兩頭牛的,這些人也各被嚴懲,基本上都是判三年徒刑,以及罰錢等。

  杜如晦甚至判處這些人的刑罰後,還下令要剝奪朝廷授給他們的田地。

  他認為這些人沒資格擁有朝廷均的田。

  至於那些收受盜屠牛賊賄賂,而給他們包庇的章丘胥吏衙役,也全都被處以和馬連升他們同樣的罪行,甚至因為他們是公差,而罪加一等,沒收全部家產,斬立決,子女妻兒皆沒官為奴。

  杜如晦當著無數章丘百姓的面,一項項的宣讀判決結果,這結果是已經報到縣令面前,並經過他判審同意的結果,代表著章丘縣的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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