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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哲學史》沒有寫完的原因,故且不論,《白話文學史》沒有寫完,按他的說法,是沒有時間,太忙,顧不上。怕不完全是這樣。胡適寫作的速度之快,常人難以想像。白天應酬不斷,晚上回來,燈下寫幾千字不是難事。八萬字的《國語文學史》寫了八個星期,不過兩個月。《白話文學史》上卷是為新月書店寫的,書店一九二七年七月成立,寫書當在此後。到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跟新月的幾個朋友鬧起彆扭,要抽回自己的書稿,說“我的《白話文學史》已排好三百五十頁,尚未做完,故未付印,請諸公准我取回紙版,另行出版”。每頁四百二十字,三百五十頁約十五萬字。六七個月之內,寫了這麼多,且是邊寫邊發排,夠快的了。下卷已有綱目,在此後的幾十年間,幾個月的時間不是抽不出來。鑑於此,只能說他後來的興趣淡了,不想寫了。若是非做不可的事,縱然忙,縱然興趣淡了,也會強打起精神抽出時間完成的,因此,這忙與淡中,怕也有無此必要的成分。
《白話文學史》的失誤(2)
以我之見,確也無此必要。在《白話文學史·引子》中,他說,他所以寫這樣一部文學史,“老實說罷,我要大家知道白話文學史就是中國文學史的中心部分。中國文學史若去掉了白話文學的進化史,就不成中國文學史了。”於是他便撮錄了歷代詩文中白話的詩句與文句,反覆強調,說這就是其時中國文學的精髓之所在。這樣說,多少有附會的成分。中國詩文的歷史,向有“俗語入詩”、“俗語入文”的傳統,找幾首有白話意味的詩,找幾篇有白話意味的文,不是難事。若據此便說這是中國文學史的“中心部分”,怕胡適自己也不會相信。漢代的賦,唐代的詩,宋代的文,其中心只能是文言的詩文,絕不會是白話的詩文。他最為推崇的梵志詩:“梵志翻著襪,人皆道是錯,乍可刺你眼,不可隱我腳。”應當說是釋家的偈語,難說是什麼白話詩。再就是,他寫《白話文學史》,原本是為白話文運動張目,要那些反對者與懷疑者相信,白話文乃中國文學的中心所在,精華所在。寫白話文,乃中國文學歷史發展的必然與歸宿。唐代以前,是最沒有白話文可言的時代,唐以下,話本起來了,小說起來了,白話文的材料滿眼都是,也就沒什麼史可寫了。再寫下去,就會違背他寫史的初衷。一條河水淌下來,就該著白話文了,你胡適先生又做了場何事?既無初創之功,又未竟賡續之業,胡先生何以建樹自己的不世之功?
再就是,胡適寫此書,其思路也是錯的。他寫的是“白話文學史”,重點在“白話”,而非他提倡的是“白話文”。白話是古已有之的,白話文卻絕不是古已有之的。他說文言文是死文字,死文學,白話文是活文字,活文學,要以白話文取代文言文。也就是要以今日之是,攻昨日之非,既然白話文在歷朝歷代都占據文學的中心地位,都是其時文學之精華,那昨日又有何非可攻,今日又有何是可言?真要從文學史上找白話文的地位,應當寫的是“白話文文學史”,而不是“白話文學史”,可以說,胡適一開始寫作,就把自己置於一個尷尬的境地了。這才是《白話文學史》寫不下去的真正的原因。
胡適對白話文的貢獻,嚴格說來,不是什麼寫了一部《白話文學史》,而是他對漢語語法的研究,而是他對白話文的自覺自如的運用。
現代漢語語法研究的先行者(1)
在“五四”那一茬作家與學者中,胡適是最早關注現代漢語語法,且長期從事研究,卓有成效的一個人。可惜對這一點,後人沒有給以應有的重視。
現在知道了,胡適到北大代課之初,除了教中國哲學史、中國文學史之外,還上過語法課。
且看他的日記上的記載。一九一八年沒有日記。一九一九年有《日程與日記》,從十一月十六日開始。這是種格式化的日記本,每天從早八時到晚十時都有格子,又分作“預算”與“實行”。若預算了而沒有實行,也要標明,比如十一月十六日預算是“作《傳》”,沒有實行,則註明“談天看書誤了”。茲將十一月與十二月里,關於編文法講義的記載抄錄如下:
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預算,下午二時到五時“編文法講義”;
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預算,下午七時到九時“文法講義”;
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日):實行,下午六時到十時“作‘的’字書”;
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實行,下午十時“答仲甫論‘的’字”;
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預算,下午九時到十時“作傳或編文法”;
十二月二日(星期二):預算,下午八時“作文法講義”;
十二月六日(星期六):預算,下午八時到十時“編文法講義”。
直到一九二一年,還不時有關於編文法講義與研究語法的記載。比如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就有這樣的記載:“當注重文法的研究,用歸納的方法,求出‘《詩》的文法’。”
上面抄錄的日記中,寫關於“的”字的文章,及與陳獨秀(仲甫)的商榷,是胡適最早的語法研究成果。
《白話文學史》的失誤(2)
以我之見,確也無此必要。在《白話文學史·引子》中,他說,他所以寫這樣一部文學史,“老實說罷,我要大家知道白話文學史就是中國文學史的中心部分。中國文學史若去掉了白話文學的進化史,就不成中國文學史了。”於是他便撮錄了歷代詩文中白話的詩句與文句,反覆強調,說這就是其時中國文學的精髓之所在。這樣說,多少有附會的成分。中國詩文的歷史,向有“俗語入詩”、“俗語入文”的傳統,找幾首有白話意味的詩,找幾篇有白話意味的文,不是難事。若據此便說這是中國文學史的“中心部分”,怕胡適自己也不會相信。漢代的賦,唐代的詩,宋代的文,其中心只能是文言的詩文,絕不會是白話的詩文。他最為推崇的梵志詩:“梵志翻著襪,人皆道是錯,乍可刺你眼,不可隱我腳。”應當說是釋家的偈語,難說是什麼白話詩。再就是,他寫《白話文學史》,原本是為白話文運動張目,要那些反對者與懷疑者相信,白話文乃中國文學的中心所在,精華所在。寫白話文,乃中國文學歷史發展的必然與歸宿。唐代以前,是最沒有白話文可言的時代,唐以下,話本起來了,小說起來了,白話文的材料滿眼都是,也就沒什麼史可寫了。再寫下去,就會違背他寫史的初衷。一條河水淌下來,就該著白話文了,你胡適先生又做了場何事?既無初創之功,又未竟賡續之業,胡先生何以建樹自己的不世之功?
再就是,胡適寫此書,其思路也是錯的。他寫的是“白話文學史”,重點在“白話”,而非他提倡的是“白話文”。白話是古已有之的,白話文卻絕不是古已有之的。他說文言文是死文字,死文學,白話文是活文字,活文學,要以白話文取代文言文。也就是要以今日之是,攻昨日之非,既然白話文在歷朝歷代都占據文學的中心地位,都是其時文學之精華,那昨日又有何非可攻,今日又有何是可言?真要從文學史上找白話文的地位,應當寫的是“白話文文學史”,而不是“白話文學史”,可以說,胡適一開始寫作,就把自己置於一個尷尬的境地了。這才是《白話文學史》寫不下去的真正的原因。
胡適對白話文的貢獻,嚴格說來,不是什麼寫了一部《白話文學史》,而是他對漢語語法的研究,而是他對白話文的自覺自如的運用。
現代漢語語法研究的先行者(1)
在“五四”那一茬作家與學者中,胡適是最早關注現代漢語語法,且長期從事研究,卓有成效的一個人。可惜對這一點,後人沒有給以應有的重視。
現在知道了,胡適到北大代課之初,除了教中國哲學史、中國文學史之外,還上過語法課。
且看他的日記上的記載。一九一八年沒有日記。一九一九年有《日程與日記》,從十一月十六日開始。這是種格式化的日記本,每天從早八時到晚十時都有格子,又分作“預算”與“實行”。若預算了而沒有實行,也要標明,比如十一月十六日預算是“作《傳》”,沒有實行,則註明“談天看書誤了”。茲將十一月與十二月里,關於編文法講義的記載抄錄如下:
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預算,下午二時到五時“編文法講義”;
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預算,下午七時到九時“文法講義”;
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日):實行,下午六時到十時“作‘的’字書”;
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實行,下午十時“答仲甫論‘的’字”;
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預算,下午九時到十時“作傳或編文法”;
十二月二日(星期二):預算,下午八時“作文法講義”;
十二月六日(星期六):預算,下午八時到十時“編文法講義”。
直到一九二一年,還不時有關於編文法講義與研究語法的記載。比如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就有這樣的記載:“當注重文法的研究,用歸納的方法,求出‘《詩》的文法’。”
上面抄錄的日記中,寫關於“的”字的文章,及與陳獨秀(仲甫)的商榷,是胡適最早的語法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