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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睡覺鑽進睡袋裡,再蓋上獸皮斗篷,那就不算太冷。

  而這張獸皮墊子也是阿蘭背著的,她只背著自己的背包。

  她問:「你晚上睡覺,冷不冷?」

  阿蘭搖頭,「不冷。」

  男人好像確實不怎麼怕冷。

  跟阿蘭也沒什麼可以聊的,便打了個哈欠,「睡吧。」

  自己舒舒服服的鑽進睡袋裡。

  *

  睡袋是兩邊系起來,腳頭原本也是系上的,不過縫隙太大,總是伸出腳去。她尋思著還是不夠寬,到秋天要是皮子夠多,應該再弄十幾張兔皮,將墊子接的寬一些,可以翻上來包住腳。

  部落里的人不分男女和職業,對巫祝的最高禮節就是跪下吻腳背,從首領到孩童都是一樣,但這個禮節用到的時候不太多。作為生在紅旗下的現代人類,塗莉莉對這個吻腳背的理解不以為然,可是只是被阿蘭吻了幾次腳背,就覺得果然這個最高禮節是必要的,能讓她產生一種超越眾生的優越感。

  阿蘭內心單純,不知「惡」,心裡想什麼就說什麼,想什麼就做什麼,這幾晚都是吻過她腳背後才睡下。早上她醒來,總是發覺他抱著自己的腳。她想著難道他戀足?後來發現,是因為他只敢抱著她的腳,他倒是想抱她呢。

  只有兩個人的時候,他就總想碰碰她,但因為沒有經驗,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

  倒是很可愛。不過麼,她對阿蘭並沒有什麼想法。兩個人的見識閱歷知識文化相差何止十萬八千里,講共鳴是不存在的,說貪圖他的肉-體的話,他又還是瘦了點——好吧,他身材其實挺不錯的,畢竟運動量大,吃的又不是什麼高熱量的食物,脂肪少,不是那種肌肉虬結的體型,但可以說是很不錯了。

  男女之間最大的吸引力必定是性吸引力,她在阿蘭的眼裡肯定是有性魅力的,她長得好看(相對於部落里的女人來說),又很聰明,還是未來的巫祝,阿蘭作為首領之子,會喜歡她很正常——他們都是「異類」。

  現代男女麼,看對眼了就滾個床單,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做好安全措施就行。但現在——她不能愚蠢的以為自己懷孕了就能順利生下孩子,不確定的事情不要做,不然,付出的代價是死亡。

  可這她不能告訴阿蘭,他沒法理解。要麼她就忍耐,放棄欲望。

  *

  【第二百八十八天】

  早晨,鳥鳴啾啾。

  塗莉莉醒了。從阿蘭懷中抽回腳,阿蘭也立即醒了。

  「小巫祝。」

  「去打水。」

  「是。」他翻身起來,出了帳篷。

  她懶著不想立即起身。

  阿蘭拿了木水筒進來,見她還躺著,忙問:「你生病了嗎?」

  「沒有,我很好。」她只好坐起來。

  她習慣穿著獸皮背心獸皮短褲睡覺,倒是不擔心會被看光,其實原始人類都是裸睡的,像阿蘭總是裸睡,她「一不小心」就看光他。

  獸皮裙的穿法也不統一,有人裹得嚴實,有人的獸皮裙料子不夠,一跑動起來就能看光。獸皮短褲只有阿水阿松等少數幾個人穿。阿蘭也穿著獸皮短褲,這樣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他隨便一跪坐下來就走光。

  他是長得挺符合她的審美的,身材也可以,但誰沒事就要看男人的蛋蛋啊?更何況這個男人只能看不能吃。

  塗莉莉多少覺得有點可惜了。

  要是21世紀文明社會,有這麼個長得很帥氣的小伙子喜歡她,那她怎麼著也會順水推舟的睡了他。這是跟科技和醫學的進步分不開的,現在麼……還是別想了。

  洗臉刷牙梳頭。阿蘭一直沒出去,他已經習慣小巫祝的與眾不同。

  要說他們已經有梳子了,跟海邊的部落學的,海邊部落用魚骨做梳子,女人們嘗試過魚骨梳子之後都紛紛愛上,但他們沒有那麼多食物去換梳子,有更多的物品需要交換,梳子不是必需品。於是後來他們開始用木頭做梳子,木頭梳子更好用一點。

  對了,還有可以用來交換很多東西的貝殼。

  阿蘭想著,便從腰間的小獸皮袋子裡拿出一枚雪白的貝殼,「小巫祝,這個給你。」

  「這是——貝殼?你們怎麼說這個?」

  貝殼在這兒可是非常罕見的,這兒據說距離海邊要走一個月!

  他教她怎麼說「貝殼」這個詞。「這個可以換一隻狗。是上次阿爸帶我去海邊換東西,有人用這個跟我們換狗。」

  她笑,「我懂了。是只有一個,還是有很多貝殼?」

  「換了很多。」

  這麼看來,首領倒也不是不喜歡阿蘭,一枚貝殼能換一隻狗,也算是很值錢了。

  部落里最大宗的事業就是馴養狗,說是已經很多代了,狼崽子沒斷奶就被抓回來,馴養起來,捕獵是它們的天性,還要教會它們聽人類的話。多代馴養下來,巨石部落成了遠近聞名的□□的部落。

  中間為了狗的品質不退化(原始人類其實不懂退化和雜交),還要不斷的去找狼崽子回來養,跟馴養的狗交-配,這樣生出來的狗才會保持野性。

  訓練狗也不是只有男人能做,原始社會男女實際相對平等,女人受限要照顧孩子,成為獵人的很少,但訓練狗這種不需要多麼強壯的身體就行。最好的訓狗員都是從狗崽子小時候開始,撫養它們,訓練它們,所以反而是在石山上時間更長的女人們成為訓狗的最佳人選。<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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