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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血幾乎流光了,母鹿的腹部也漸漸不太有什麼動作了。

  她用瑞士軍刀先劃開母鹿的肚皮,扒出來一頭有一身濕噠噠的毛髮的小鹿。小鹿大概是還沒有發育完全,見到空氣後也沒能回過勁來,十幾分鐘後就不再動彈了。

  她又費勁巴拉的將母鹿的皮從肌肉上分離開,從脖子那兒將鹿皮取下來,攤在旁邊的大石塊上曬乾;又在森林的一棵樹下面挖了一個淺坑,將鹿的內臟扔進淺坑,掩埋上。為了掩蓋內臟的血腥味,在土上面撒了一小把花椒——她心裡隱隱覺得是不能這麼處理動物內臟的,但一時之間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就先這麼著吧。

  又將鹿脖子的筋腱和肌肉、脊椎分開,切下了鹿頭,放到小溪邊。再將整隻鹿搬到溪水邊。沒有了內臟、小鹿、鹿頭,現在這隻鹿大概有50斤的樣子。她實在是不太能搬得動的。為了不再弄髒衣服,乾脆脫掉牛仔褲和T恤,只穿著內衣——反正這兒也沒有其他人。

  站在溪水裡,將鹿肉與骨頭分離開來,不知道怎麼抽出鹿筋,鹿肉切的也是亂七八糟,儘量切成條狀,切下來一大堆,洗乾淨血,將鹿肉放在垃圾袋上面,鋪在石塊上晾曬。

  切了一會兒鹿肉,又開始走來走去,用半成品的木桶和礦泉水瓶子打水,儘量衝掉石塊堆上的鹿血。鹿血要趁著還沒有干沖淡,不然很可能招來野狼什麼的,似乎還有很多鳥也是吃肉的,比如食腐的禿鷲。鹿肉刮完了,鹿骨還得扔掉——等等,她似乎有一個金屬容器的,針線盒是馬口鐵的,雖然就是一個淺淺的盒子,但似乎可以用來煮一點水?

  可以用瑞士軍刀上小鑽頭將馬口鐵盒子鑽3個眼,然後用別針穿過去,這樣就可以吊在火堆上,煮骨頭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煮骨頭裡面的骨髓,骨髓可是高蛋白質呢!

  她現在應該儘可能的吃的多一點,能吃的都不要浪費,但實在吃不完,也沒辦法,就比如這麼多鹿肉她其實吃不完的,50斤的鹿肉算它20斤的骨頭好了,30斤鹿肉她幾天可吃不完,就是全都做成烤肉,也不一定能保證可以多保存幾天。

  就這麼一會兒切切鹿肉,一會兒沖洗一下鹿血,時間一晃就到了中午。

  中午自然就是烤鹿肉吃了。

  第10章 第六天(2)

  沒有鹽的烤肉說實話也算不上美味,但她已經6天沒吃肉,也就顧不上嫌棄,很快樂的吃著肉香四溢的烤肉——一邊還要擔心會不會有什麼食肉動物出現。

  可能這附近確實沒有什麼野狼,平安無事的吃完了午餐。

  肚裡有肉就是很容易使人滿足,也比魚肉和青果子更飽腹。

  吃過鹿肉,休息了10分鐘,找到兩根長度合適的樹枝,整理了一下樹枝上的小樹杈,卡在巨石缺口下,這樣就是兩個純天然的木質衣架和置物架。她將牛仔褲和T恤掛在樹枝上,又繼續去切鹿肉。

  鹿的前腿和後腿切下來非常費勁,順著肌肉紋理和筋膜的走向,最難的是處理關節上的筋膜,她琢磨著,這有點像「庖丁解牛」,要順著紋理,不能、也沒條件瞎剁一氣。

  一共4條腿,都切下來,整隻鹿也就被分解的差不多了。

  接下來,塗莉莉又花了半個多小時,將切的亂七八糟的還剩了很多肉的鹿骨架扔到森林的西邊去了。

  走回來的路上,她想著,不過短短的6天,她就已經成了一個殺鹿、剝皮、切肉,還能扛著2、30斤重物走上幾十分鐘的猛人了,媽媽肯定想不到有一天連殺雞都不敢的乖女兒現在居然要喝生血。

  唉!這說明什麼?說明環境造就人才啊!

  她繞去花椒樹那兒砍了一整根樹杈,扛在肩上回了巨石。

  *

  切成條狀的鹿肉可以曬成肉乾,鹿肉脂肪很少,還可以用花椒和料酒醃製後燻烤、風乾,但醃製臘肉、鹹魚都是在秋天才開始的,夏天天氣太熱,就算用鹽和料酒醃製,也很容易腐壞。

  她看了看4條鹿腿,發現自己可能只能吃掉兩條,另外兩條只能扔了。

  唉!失算!她沒想到第一次下套索就能抓到一頭鹿,實際一點準備都沒有。按她的食量,其實一隻小鹿就足夠她吃兩天的了。

  對了!那隻死掉的小鹿呢?

  她忽然發現,那隻本來死掉的小鹿不見了。

  但巨石旁邊沒有什麼凌亂的動物的痕跡,所以它是被其他的鹿帶走了?或者,它沒死?

  好了,這個問題不用去想了,就算是有什麼其他食肉動物帶走了小鹿的屍體,她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拎了一條後腿,肉切成條狀,切了一大堆,仍然攤在石塊上晾曬。反正吃不完,貼著骨頭的肉也不必刮的太乾淨。

  在溪邊挑了一塊圓形的鵝卵石,左手按住腿骨,右手用鵝卵石砸了十幾下,砸碎了腿骨,從裡面抽出一整根骨髓,放在垃圾袋上。

  馬口鐵的小盒子鑽孔,用別針掛起來,吊在樹枝上,點起火堆,小心的將馬口鐵盒子移到火堆上,倒了一點水進去。

  水很快燒開,她便將骨髓切了半根放進去,稍微放了3、4顆曬的半乾的花椒去除腥膩味。

  還是沒有鹽,但骨髓本身就很鮮了,馬口鐵小盒子不大,也就是一口湯的量,很快變冷。喝了湯吃了骨髓,6天來肚子裡第一次吃到熱水熱食,簡直要感動得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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