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她就為了一樣不值錢的東西,搭進去了自己最值錢的東西,想想都不值。

  可如果再來一次,她可能還是會追過去。

  喜歡陸弘文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任何跟陸弘文有關係的事情,她都不可能錯過。

  所以她這就是活該吧?自找的。自作孽,不可活。

  次日,縣令大人開堂審案,幾乎全縣的百姓全都去圍觀了。

  人們圍得里三層外三層,官差只管維持秩序,也不趕人,來多少人都可以,前面站不下就站得遠一點,聽不見至少也能看見。畢竟提審陸家人,這還是幾十年來頭一次,不可錯過。

  其實對於提審陸家人這件事,不只是百姓心裡高興,就連縣衙的這些官差們心裡也高興。

  這麼多年了,放眼整個古縣,誰沒被陸家人欺負過?甚至有人說,京城陸府在望京城裡活得都沒有這麼囂張,陸家老宅這些人卻是比背後的靠山日子過得更加滋潤。

  此番聽說京城陸家人急了眼,要收拾老宅這邊人,大家都痛快,甚至有的人還準備了狀子,要細數陸家老宅這些年的罪行。

  於是在縣衙門口就衍生出來一個行業:寫狀子。

  那些算命的、賣字的,都不干原本的攤子了,就在縣衙門口擺上桌子,放上紙筆墨,來一個就給寫一個,對方口述就行,他們來寫成狀子。收費也便宜,反正活兒多,走量。

  就這樣,陸見誠幾個依然沒覺得這是多大個事,甚至縣令大人叫了升堂之後,田氏還仰著頭說了句:「今日之辱老身記得了,你這縣令的位置也坐到頭了!等我們家的左相大人一到,古縣就還是我陸家的天下。到時候就讓我兒來做這縣令,把你打入大牢去!」

  第1151章 人命官司

  人們覺得陸家老宅的人真是瘋了,田氏到現在還在威脅縣令大人,還在一口一個「老身」的彰顯著自己的身份,還在提京城陸家,還在用左相大人壓人。

  他們就納悶了:「把你們送進衙門的人,不就是京城陸家的麼!」

  田氏回頭就罵:「呸!那是因為左相沒來,那個小丫頭片子她懂什麼?」

  「什么小丫頭片子,那可是永安縣主。」

  「我呸她個永安縣主!還不是靠著勾引男人得了個縣主,什麼好東西?」

  百姓搖了搖頭,不想跟個瘋婆子多說話,縣令大人也不管她發不發瘋,按流程審案,現場接百姓的狀子,由著遞狀子的百姓一一細數陸家這些年犯下的罪行。

  縣丞悶頭記錄,一上午的工夫寫滿的紙就摞了半人多高。

  這還不算完,後面排隊等著告狀的人,都快把隊排出城門了。連縣令大人都不得不感嘆:「這可真是牆倒眾人推,從前陸家鼎盛時期,誰敢說半個不字。」他一邊搖頭,一邊小聲跟縣丞說話,意思是把那些捎帶了他的那些事給刪了,不要寫在上面。

  縣丞看了他一眼,點點頭,但是該怎麼做還是怎麼做,關於縣令大人跟陸家老宅同流合污的事是一句都沒少寫,甚至還添油加醋把事兒往嚴重了說。

  比如說縣令大人只是去陸家喝了一頓酒,他就寫成縣令大人去陸家喝好酒,那酒是五十年的陳釀,價值幾何幾何。

  再比如說縣令大人對陸家強搶民女之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就寫成縣令大人與陸府勾結,替陸府強搶民女把關放哨,出賣自己的子民,不配做個好縣令。

  反正縣令大人一向看不上他,都往上參了他好幾回了。要不是他命大有老天保佑,這縣丞早就做不下去了。現在好不容易得著這麼個機會,他還不得往死里坑縣令。這就叫孤注一擲,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大不了大家都別好,誰怕誰呀!

  衙門實在太忙,晌午飯都沒顧得上吃。但上午的事說來說去也都是小打小鬧,強搶民女就是最大罪狀了,並沒有涉及人命的官司出現。

  縣令大人暗裡鬆了口氣,不管永安縣主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在他治下出了人命官司總不是好事情。他不想把事兒鬧得太大,因為這些年他確實也沒少拿陸家的好處。陸家老宅真要是窮途末路了,很難說不把他也給供出來。他還沒活夠呢,他不想被供出來。

  可是這世間之事,總是怕什麼來什麼,越怕有人命官司就越是要來人命官司。

  終於在未時末,關於陸府老宅的人命官司出現了。

  那是一家人一起來的,個個披麻戴孝,哭著進了縣衙。

  一進來就給縣令大人跪下了,為首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婦人,看著那縣令就道:「敢問縣令大人,此番開堂公審,可是想好了再也不替陸府遮掩?可是決定了再也不要陸府給你的富貴榮華?如果您真的下了決心,那我們家的案子,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審一審了?」

  縣令大人「騰」地一下就站了起來,當時就冒了一身冷汗,連鼻尖兒都冒汗了。

  縣丞的反應跟他就不一樣了,縣令大人越是緊張害怕,縣丞他就越是高興激動。

  這一家人他可太熟悉了,事情發生了還不到三個月,死者百日都還沒過呢,他當初就跟縣令大人說過,這次事大,要是再包庇陸府,怕是烏紗帽要保不住。

  可是縣令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去了陸家一趟,說好是去跟陸家撕破臉,讓陸家必須交出一個人來把這事兒給抗了。結果從陸府出來之後就改了主意,不但再也不提讓陸家人出來認罪,反而還指責死者一方,說是他們誣告陸府,若再鬧下去,就會治他們誣告之罪。<hr>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