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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是什麼真人秀,這是真實的生活,不能因為我很有名氣你就不允許我來見你。」

  「我五點就下班了,不能等到下午五點嗎?」

  「不能。」

  倆人走到道邊樹下,站在樹蔭里。

  「上午怎麼樣?還習慣嗎?」

  「我剛來幾個小時,怎麼會習慣?不過都還好。」艾爾溫的小小敵意算不上什麼。還是那句話,被季青青折磨了幾十年後,現在什麼人都別想從精神上折磨她。

  他抬手輕拂她鬢髮,摸摸她臉龐,充滿柔情蜜意。「我擔心因為我而讓你受到別人的嫌惡,沒人能讓所有人喜歡,我也是。而你,honey,人們總是會首先攻擊女人……我愛的女人。」

  很自大,但也確實是事實。

  他低頭親吻她,「下班後我來接你。」

  「好。」

  「有事就打電話給我。」

  婆婆媽媽的!

  「好。」

  「你也想我嗎?」

  「沒有。你走吧,或許超過四小時後我會想念你。」

  他笑著走了。

  *

  回了辦公室,佩羅洛拿來一份保密協議讓她簽了。張文雅大致翻看了一下,主要是約束實習生不得向大法官和直屬書記員之外的人透露工作內容,包括同辦公室的其他實習生、法律助理等等。

  卷宗分發到實習生手上都是密封的,只能看到上訴人的名字和州名,達倫因此將派屈克·肯尼思案分到她手中。其實也沒什麼,最高法現在還有個名叫安東尼·肯尼思的大法官呢,這個姓很普通。

  張文雅簽了保密協議。

  下午繼續看派屈克案的州最高法院的司法決議書。

  法律文書的撰寫要求用詞嚴謹,儘量避免被對方律師挑毛病抓空子,因而寫作課很重要,對任何母語的法學院學生都只有同樣的要求:多看、多寫,沒有捷徑可走。

  作者有話說:

  *原案件是2008年最高法審理的《甘迺迪訴路易斯安那州案》,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搜索。最高法以5:4駁回了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的判決,其時最高法里的兩個派別的鬥爭已經很激烈了。當時這個判決爭議很大,跟今年推翻羅訴韋德案差不多吧。

  *1999年最高法九名大法官為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桑德拉·奧康納(女),魯斯·金斯伯格(女)、哈里·布萊克門、安東尼·甘迺迪,克拉倫斯·托馬斯(非裔)、安東寧·斯卡利亞、戴維·蘇特、約翰·保羅·斯蒂文斯。

  第332章

  ◎緊張先生和淡定小姐◎

  司法決議書寫的沒毛病, 很嚴謹;並且州最高法院檢視了其他州的法律,發現也有其他州允許對奸||淫幼童者判處死刑,因此認為是「全國共識」, 於是駁回派屈克的上訴, 維持原判。

  這個案件非常有代表性,張文雅甚至都沒有打開另兩個案件的卷宗。

  首先是死刑的爭議,其次是對於保護兒童權益的上限。不得不說保守州自有州情在, 保守州的居民可能更「傳統」,認為男人應該是個純爺們,應該照顧女人和兒童。想要說服男人很容易,就問問他們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自己女兒身上他們會怎麼做——他們準會怒吼著「絞死那個禽獸」!

  派屈克的上訴書的意思是, 「罪不至死」,引用了第八修正案。第八修正案的全文是「禁止過高的罰款與過高的保釋金, 及禁止施予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

  張文雅想著,死刑算是「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嗎?當然不是, 所以被告抗辯的是強||奸罪行的量刑上限。

  相比中國大陸法律, 美國的法律系統還是很有意思的。各級行政單位都可以有自己的法律,由各級議會制定當地法律,最低市級, 然後縣級、州級, 最高聯邦級,但州級法律也可以不鳥聯邦法律,這是由於州權很大,美國是聯邦制國家, 跟中國的國家制度不一樣。

  如此便導致了各州都有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 是因為法律條文多如牛毛, 不可能像中國這樣, 一證在手走遍全國。

  *

  下午五點準時下班。

  最高法不提倡加班,尤其實習生是不加班的,到點下班。實習生們會有自己的聚會,還會有跟其他司法機構的聯誼活動,大多以各校自己校友聯繫,其他在華盛頓各處實習的同學早早就跟她打過招呼,請她賞臉參加聯誼活動。

  達倫問張文雅,「你要參加哈佛的聚會嗎?我們每周一和每周五在哈德遜酒吧聚會。」

  「酒吧?」

  「肯尼思先生不允許你去酒吧嗎?」

  呵,小兒科。

  「我今天第一天報到,還沒有弄清楚你們誰是誰。」她莞爾一笑,「下次吧。」

  耶魯的同學狂奔而來,「阿妮婭!要跟我們一起聚一聚嗎?」

  「在哪裡?」

  「蹦跳松鼠酒吧。」

  又是酒吧。

  「不了,下次吧。」

  耶魯同學有點遺憾,「周五?」

  「我不知道約翰有沒有別的安排,我要問問他。」

  「你可以帶他一起來。」

  她笑,「好,他要是沒有別的安排的話。」

  看得出來不管是哈佛校友還是耶魯同學,都一幅兒很想見見小肯尼思的模樣,他們對國民兒子國民男友國民兄弟的熱情真不是一般的高!<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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