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頁
風予安馬上問道:「您這話是什麼意思?」
「前陣子有個年輕人也來找這本書,我跟他聊了幾句,真想不到現在的琴洲年輕人英文水平已經那麼高了,他甚至還能指出作者的一些缺點。」
玉笛好奇:「那年輕人這麼厲害嗎?作者的母語可是英文呀。」
「哈哈,這作家並不是外國人!」 老人笑說:「很少有人知道,作者Johnthan Lee其實是中國人,不過也不奇怪,他沒什麼名氣,一共就寫過三本書。」
玉笛頓時心生敬意。在任何一種語言中,寫作都是最難的一關。如果此人的母語並非英文,卻能寫出如此字詞優美,細膩華美,結構精準的英文小說,可見其英文造詣之高。
「他的英文是不錯,但寫小說沒有靈氣。小說這東西,並不是文筆好就行的,他的小說很一般,在當年賣的也很差。你們算是問對人了,這偌大的琴洲市圖書館,只有我這個快入土的又在這裡待了半輩子的老傢伙才知道他。他的書當初推出來就鮮少有人問津,出版社印的少。我估計琴洲也就是市圖書館有收藏。你們要是想看奇情驚悚,為什麼不看江戶川亂步?除非你們一定要看英文小說。」
風予安問:「既然他不出名,那您是怎麼知道他的?」
「他剛出這本書的時候上過一次雜誌,我妻子是那期雜誌的編輯,就是她跟我說那人是個中國人。可能因為賣的很差,所以他後來就不寫了。你們要借嗎?」
風予安將書借出,與玉笛來到二十四小時自習室看書,這一看時間流逝的飛快,轉眼就到了凌晨三點。
這是一本推理小說。主角名叫諾克斯,從警局退休後轉行做了私家偵探。有一天他接到了一個客人的委託,聲稱其妹妹不見了,諾克斯於是展開調查,不意竟破獲了一樁跨越二十年的連環殺人案。
文筆雖然流暢,結構精巧,但就推理詭計設計而言,並非上乘佳作,當年不暢銷是有道理的。
「所以,這是一本驚悚探案小說?不算特別好看吧,怪不得當年賣的不是很好。山茶花之宴,這標題看著挺美好的,但內容有點變態。」 玉笛打了個哈欠,慢吞吞地說。
風予安將書合上,神色嚴肅地說:「玉笛,我又找到了馮真真和小姚之間的又一個聯繫,她們應該都看過這本書。結合這兩人的年齡和這本書已絕版來看,她們很可能都來過市圖書館借。你看,這本書里提到過的七名女性受害者的死亡方式,是不是與小姚畫的那副畫上一模一樣?不僅如此,你看到最後的高/潮部分。」
風予安嘩啦啦地翻著書,修長的指/尖指著書上的一大段描寫:「就是這裡。偵探諾克斯受邀參加伯爵的晚宴,這時他已知道伯爵就是一系列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儘管如此,好奇心還是驅使諾克斯朝著危險進發,這是典型的偵探小說套路,你仔細看,最後這個變態的宴會場景的描繪,擺設,死者的死亡方式等等,是不是與小姚那副畫一模一樣?」
風予安拿出手機將畫的照片調出,放在桌面上給玉笛對比。
玉笛細細看了一陣,點了下頭,又搖頭:「不對,畫上多了,多了幾個死者!比如這個臉被砸碎的,小說里沒寫。」
風予安點頭:「是了,就詭異在這個地方!如果她真的根據小說創作畫,為什麼不忠實原著?你看這些筆跡——」
這本書上有許多沒擦乾淨的,無法徹底清除的鉛筆留下的印記,看來在上面做筆記的人,寫字時相當用力。風予安從玉笛的包里拿出自動鉛筆,順著原先的痕跡描摹,然後再拿出手機里小姚留下的一些筆記進行對照,基本可以確定是小姚寫的字。她的字還是很有辨識度的。
「真認真啊,她的英文水平那麼差,居然看得下去哦,這些詞彙都挺難的。」 玉笛喃喃自語,上面全是單詞的中文釋義。
「玉笛,馮真真是什麼時候回到琴洲的,她又待了多久?」
玉笛回憶了一下,說道:「她回到琴洲時間其實挺早的,我記得李玉竹跟我說,她是過了好一段時間才重新聯繫竹子的,怎麼了?」
「當時馮母在她身邊嗎?」
「馮母來琴洲住過一段時間的,沒錯!伯母后來跟我提過,說那時竹子成天跑馮真真家裡去討好未來岳母。」
風予安說道:「結合馮真真的借書記錄來看,正好吻合。」
「你的意思是,馮真真那段時間總是借這本書來看,所以馮母就記得了書號?」
「沒錯。我知道你一聽覺得不可思議,一般人誰會去記書號呢?但大部分人不會做不代表這情況就不出現。如果馮真真看書姿.勢是這樣的——」 他將書用雙手捧起,說:「書號不會被遮蓋住,馮母看多了可能就記得了。你別忘了,她有閱讀障礙,算半個文盲吧,但阿拉伯數字肯定還是會的。相較文字,數字要好記得多。」
「不過,現在還真的有文盲嗎?」 玉笛問。
風予安:「我剛畢業那年,朋友工作的銀行來了個農村奶奶,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導致她的業務無法辦理,所以不奇怪。回到馮真真這事上,她當年為什麼借這本書那麼久,久到老媽都能記書號,馮母又為什麼要記書號?小姚為什麼同樣借了這本書並且根據這本書進行繪畫創作?這本書可不是什麼大眾人氣必讀小說,而是非常非常冷門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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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個年輕人也來找這本書,我跟他聊了幾句,真想不到現在的琴洲年輕人英文水平已經那麼高了,他甚至還能指出作者的一些缺點。」
玉笛好奇:「那年輕人這麼厲害嗎?作者的母語可是英文呀。」
「哈哈,這作家並不是外國人!」 老人笑說:「很少有人知道,作者Johnthan Lee其實是中國人,不過也不奇怪,他沒什麼名氣,一共就寫過三本書。」
玉笛頓時心生敬意。在任何一種語言中,寫作都是最難的一關。如果此人的母語並非英文,卻能寫出如此字詞優美,細膩華美,結構精準的英文小說,可見其英文造詣之高。
「他的英文是不錯,但寫小說沒有靈氣。小說這東西,並不是文筆好就行的,他的小說很一般,在當年賣的也很差。你們算是問對人了,這偌大的琴洲市圖書館,只有我這個快入土的又在這裡待了半輩子的老傢伙才知道他。他的書當初推出來就鮮少有人問津,出版社印的少。我估計琴洲也就是市圖書館有收藏。你們要是想看奇情驚悚,為什麼不看江戶川亂步?除非你們一定要看英文小說。」
風予安問:「既然他不出名,那您是怎麼知道他的?」
「他剛出這本書的時候上過一次雜誌,我妻子是那期雜誌的編輯,就是她跟我說那人是個中國人。可能因為賣的很差,所以他後來就不寫了。你們要借嗎?」
風予安將書借出,與玉笛來到二十四小時自習室看書,這一看時間流逝的飛快,轉眼就到了凌晨三點。
這是一本推理小說。主角名叫諾克斯,從警局退休後轉行做了私家偵探。有一天他接到了一個客人的委託,聲稱其妹妹不見了,諾克斯於是展開調查,不意竟破獲了一樁跨越二十年的連環殺人案。
文筆雖然流暢,結構精巧,但就推理詭計設計而言,並非上乘佳作,當年不暢銷是有道理的。
「所以,這是一本驚悚探案小說?不算特別好看吧,怪不得當年賣的不是很好。山茶花之宴,這標題看著挺美好的,但內容有點變態。」 玉笛打了個哈欠,慢吞吞地說。
風予安將書合上,神色嚴肅地說:「玉笛,我又找到了馮真真和小姚之間的又一個聯繫,她們應該都看過這本書。結合這兩人的年齡和這本書已絕版來看,她們很可能都來過市圖書館借。你看,這本書里提到過的七名女性受害者的死亡方式,是不是與小姚畫的那副畫上一模一樣?不僅如此,你看到最後的高/潮部分。」
風予安嘩啦啦地翻著書,修長的指/尖指著書上的一大段描寫:「就是這裡。偵探諾克斯受邀參加伯爵的晚宴,這時他已知道伯爵就是一系列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儘管如此,好奇心還是驅使諾克斯朝著危險進發,這是典型的偵探小說套路,你仔細看,最後這個變態的宴會場景的描繪,擺設,死者的死亡方式等等,是不是與小姚那副畫一模一樣?」
風予安拿出手機將畫的照片調出,放在桌面上給玉笛對比。
玉笛細細看了一陣,點了下頭,又搖頭:「不對,畫上多了,多了幾個死者!比如這個臉被砸碎的,小說里沒寫。」
風予安點頭:「是了,就詭異在這個地方!如果她真的根據小說創作畫,為什麼不忠實原著?你看這些筆跡——」
這本書上有許多沒擦乾淨的,無法徹底清除的鉛筆留下的印記,看來在上面做筆記的人,寫字時相當用力。風予安從玉笛的包里拿出自動鉛筆,順著原先的痕跡描摹,然後再拿出手機里小姚留下的一些筆記進行對照,基本可以確定是小姚寫的字。她的字還是很有辨識度的。
「真認真啊,她的英文水平那麼差,居然看得下去哦,這些詞彙都挺難的。」 玉笛喃喃自語,上面全是單詞的中文釋義。
「玉笛,馮真真是什麼時候回到琴洲的,她又待了多久?」
玉笛回憶了一下,說道:「她回到琴洲時間其實挺早的,我記得李玉竹跟我說,她是過了好一段時間才重新聯繫竹子的,怎麼了?」
「當時馮母在她身邊嗎?」
「馮母來琴洲住過一段時間的,沒錯!伯母后來跟我提過,說那時竹子成天跑馮真真家裡去討好未來岳母。」
風予安說道:「結合馮真真的借書記錄來看,正好吻合。」
「你的意思是,馮真真那段時間總是借這本書來看,所以馮母就記得了書號?」
「沒錯。我知道你一聽覺得不可思議,一般人誰會去記書號呢?但大部分人不會做不代表這情況就不出現。如果馮真真看書姿.勢是這樣的——」 他將書用雙手捧起,說:「書號不會被遮蓋住,馮母看多了可能就記得了。你別忘了,她有閱讀障礙,算半個文盲吧,但阿拉伯數字肯定還是會的。相較文字,數字要好記得多。」
「不過,現在還真的有文盲嗎?」 玉笛問。
風予安:「我剛畢業那年,朋友工作的銀行來了個農村奶奶,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導致她的業務無法辦理,所以不奇怪。回到馮真真這事上,她當年為什麼借這本書那麼久,久到老媽都能記書號,馮母又為什麼要記書號?小姚為什麼同樣借了這本書並且根據這本書進行繪畫創作?這本書可不是什麼大眾人氣必讀小說,而是非常非常冷門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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