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8章我喜歡的東西你永遠都要跟我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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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08章我喜歡的東西你永遠都要跟我搶嗎

  「我不想聽你說,一個字都不想聽,你給我滾。我老公很快就要來找我了,如果讓他看到你的話,你的下場不會好過的。」她在說話間,一步一步的後退,生怕眼前的男人,對她做出什麼過激的事。

  當初他和付小琳兩個人,一起算計她,想要把她綁架走,從而敲詐她的家人。這件事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白雲凱只坐了九個月的監獄,對於這件事,她根本就沒有精力去過問,如果是真的話,那麼他出獄的話,那也有半年之久了。

  他早不來找她,晚不來找她,現在突然出現,他到底想幹嘛啊?

  「你有老公了?」白雲凱的眼神,突然冷了幾分。

  「你以為我會為了,你這種可惡的男人,而孤獨終老,一輩子都把自己的青春,放在你的身上嗎?

  你算什麼東西啊?從頭到尾都在算計我,利用我。你是我見過的,最無恥下作的畜生。」

  「你怎麼可以有老公了呢?你怎麼可以那麼輕意的,就把我給忘記了呢?」白雲凱顯得相當的生氣,一個箭步上前,使勁的捏著她光潔的手臂。「在我的心裡,一直都有你,我因為你而感到愧疚,在心裡自責。在監獄裡的那九個月里,我每天每夜都在想你,想要告訴你,我不是故意綁架你的,我只是想跟你複合,好好的在一起。」

  「你放開我,我不僅有老公了,我還有……」封御夢一怒之下,揚起巴掌,狠狠的打在白雲凱的臉上。在關鍵的時刻,她強行把口中,那未說完的話給哽咽了回去。

  清脆的巴掌聲,迴蕩在空氣里,嚇得封御夢左胸處那顆心臟,頓時跳動得特別快。

  那不是心動和難過的感覺,而是恐懼,擔心惹怒了眼前的男人,會發生像一年多前的事情。

  她差點就告訴他了,她有孩子的事情。不能說,至少現在不能跟他說,否則的話,他會像一頭惡狼一般,把她給啃得連骨頭都不剩的。

  封御夢什麼都不敢再多想,抓緊手中的包包,急切的往外面奔跑。

  她一邊奔跑,一邊從手提包里,掏著自己的手機。顫抖著雙手,撥打著顧以祥的電話。

  她一邊聽著手機裡面的鈴聲,一邊在心裡默默的祈禱,他趕緊接電話啊。

  「喂,以祥……你在哪裡,救我……」她哭著叫喊起來。可是不等她的話講完,突然手機沒電了。「餵……以祥……」

  封御夢的心很亂,剛剛是從哪裡下樓來的,她也記不清楚了。只是一味的往人多的地方奔跑。

  可能是她跑得太急,所以不小心,撞倒了一個迎面而來的小男孩兒。

  「啊……」小男孩兒摔倒在地上,痛得大叫一聲。

  「對不起。」她趕緊蹲下身去,將地上的小男孩兒扶起來。「你沒事吧小朋友?有沒有傷著啊?」

  眼前的小男孩兒,可能就兩歲多的樣子。

  「阿姨,我沒有受傷,不過你怎麼哭了?」小男孩兒盯著她臉上的淚水詢問。

  「我……」小男孩兒的話,頓時將她混亂的情緒給穩定下來。「我沒事。」她趕緊把臉上的淚水擦拭掉。

  「寶寶,你怎麼在這裡呀,媽媽找了你好久呢。」小男孩兒的媽媽跑過來,把呆在封御夢跟前的孩子抱走。

  小男孩兒很有禮貌,背著自己的媽媽,伸手對著封御夢做了一個再見的手勢。

  封御夢緩慢的站起身來,環望著四周,那個男人並沒有追過來。也不知道他去了什麼地方。

  這裡是商場繁華的地方,想必他也不敢,當作這麼多人的面,對她做什麼吧。

  封御夢返回最初那個賣披風的區域,她看上了店裡的一條披風,不過顏色是紅色的,她想要一條白色的。店員說另一個商場裡面有白色的,讓她等一會兒過來取。

  她剛剛邁進那個店裡,就聽到了一個女人,與店員的爭吵聲。

  「我說了這條披風,我要買下來,你們就得賣給我。哪裡有顧客想要買東西,被你們幾個小小店員,拒絕的道理。

  不就是錢嘛?這上面標價多少,我就給你們多少。如果你們覺得不夠的話,我付雙倍總行了吧?」

  「對不起小姐,不是我們不賣給你,而是這條披風,已經有人買走了,她只是暫放在這裡,還沒有回來取而已。如果沒有先賣出去,我們肯定會賣給你的。

  小姐,請你不要為難我們好嗎?我們都是一些小打工的,我知道你們都是大老闆,是千金小姐,買這個披風對你來說,只是小錢罷了。」

  「你什麼意思?你在諷刺我嗎?」女人憤怒得呵斥,那態度越發的趾高氣揚。

  「我怎麼敢諷刺你呢?我只是想請你高抬貴手,店裡還有其他款式,以及顏色的披風,你就挑選其他的吧。」

  「我說了,我今天就要買這一條披風,誰來了,我都不會退讓的。」女人霸道又不講理。

  「封小姐。」店員見封御夢進入店中,禮貌的叫道。

  聞聲,女人轉身盯著走進來的封御夢。

  封御夢在看清楚那個女人的面貌時,頓時停了下來。臉色有點蒼白,連同背脊都有點發麻。

  付小琳!

  剛剛才在走廊里,遇到了白雲凱,沒想到在這裡,又遇到了她。

  真是一些陰魂不散的東西。

  一年多前的付小琳,打扮樸素,穿著也特別的簡單,都是一些地攤貨,可眼前的她,就像是一個闊太太般,身上的裙子還有鞋子,都是名牌。

  白雲凱當初犯的是綁架未遂罪,而付小琳作為他的幫凶,也蹲過幾個月的監獄。

  這才多久不見啊,這對狗男女就發生了那麼大的變化。難道他們從監獄裡出來後,發了一筆橫財嗎?

  「我當是誰呢?原來是你。」付小琳在看到封御夢的時候,沒有一絲畏懼,以及低人一等的感覺,還顯得特別的囂張。「我喜歡的東西,你永遠都想要跟我爭是嗎?

  男人是,這條披風也是?不過最終你都爭不過我。即便你的出生再高貴,家世背景再顯赫,你也不過如此。

  一個傻白甜,沒有一點腦子的蠢女人。」她見封御夢沒有立刻說話,以為她是怕她了,又接著說:「怎麼?你是打算繼續跟我爭呢?還是把這條披風,拱手讓給我啊?」她示意著手中,緊緊攥著那條白色的披風。

  白雲凱說去洗手間,一走就是那麼久。想必他知道封御夢在這個商場,所以特意去找她了吧?

  真是可惡,前幾日她的手下,向她報告白雲凱,在暗中讓人密切監視,封御夢最近出門的行程。今天就在這裡看到她了。

  她比白雲凱先出監獄,為了報仇,她忍氣吞聲,去夜色酒吧上班,被一個四十多歲的老男人看上。那老男人是一個煤礦的老總,名下產業高達千萬。

  她使用手段,讓那個老男人跟他的妻子離婚,然後娶她過門。那個老東西還真聽她的話。

  也不知道是她的運氣好,還是那個老男人的命太短,她剛嫁給他一個多月,他就突然出車禍死了。

  老男人名下沒有子女,上也沒有父母,其他的親戚想要占點他的財產都不能。她是他唯一的法定繼承人。他死後屬於他的財產,全部都屬於她,不僅如此,他車禍還有一大筆保險賠償金,也在她的手裡。

  後來白雲凱出獄之後,她就讓人把他,接到了家裡。由她養著他,供著他。她想要成為他的妻子,他卻遲遲不願意跟她去辦理結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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