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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又問:「你想要什麼菜?」
「?」
孟杳的腦袋裡再次冒出那個巨大的問號。
一個分明立志不「叫賣文字」的女孩,說想出版小說集。
一個八年沒見且當年拒絕過她的高中男同桌,說要幫她買菜。
她難道已經進入那個異形世界了嗎?
「我這兩年跟她聊天,能感覺到你在她的心裡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如果你不忙的話,我想拜託你仔細看看這些,她說希望你是第一個讀者,所以我沒有看過。」鍾牧原輕聲請求,又左右看了看,指著街對面那個簡餐店說,「我知道看這些東西要花不少時間,要不你去那裡坐?我幫你去買菜。」
很重要的角色?
孟杳只記得那一次關於「叫賣文字」的聊天,之後她和莫嘉禾似乎連單獨談話都沒有過。
但厚厚的紙張已經在她手上。
而且天氣確實很熱。
如果不買排骨的話,她的晚飯也確實沒有著落。
比起費心措辭拒絕鍾牧原眼下的請求,去簡餐店坐著吹空調省事太多。
花時間讀幾篇文章,換一個跑腿,也算公平交易。
孟杳點頭,「我要排骨。」
「小肋排,兩斤。要剁好的。」
鍾牧原笑起來,「好,沒問題。」
又問:「還要別的嗎?蔬菜水果之類的。」
孟杳想了想,「那再來一顆西藍花,兩根胡蘿蔔。」
鍾牧原笑容放大,擺手催她,「你快去坐吧,我買好就去找你。」
說完,他健步如飛地走進了燙鴨毛味兒的重重熱浪中。
孟杳看著他的背影。
真是好醫生啊。
最美逆行者沒他不行。
*
洛杉磯,半山別墅里亮起燈。
江何讓司機把那輛騷包到除了在洛杉磯他都不好意思開的勞斯萊斯停進車庫,進門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間,然後就徑直上樓,一頭栽進沙發里。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著的關鍵時刻猛地想起剛剛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機辦正事,喊人幫他買鋼筆。
孟杳只說買這個牌子,沒說買哪款。
心中有點煩躁,一條語音發過去,「隨便買買就行,不是什麼重要的人。」
發完躺了幾秒,又抓起手機撤回,操著一把啞透了的嗓子重新說——
「算了,買最好的。」
誰知道這次那男的會是什麼德行,總得給她撐撐場面。
安排完,他掃到孟杳發微信的時間,那會兒正是紐約凌晨兩點。
還好他臨時被他爹支配到洛杉磯來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這信息得到明兒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為他夜夜笙歌不睡覺是吧?
眯了一會兒,外頭傳來輕輕敲門聲。
江何的嗓子實在是發不出聲兒了,閉嘴費力拖了個長長的「嗯」出來。
傭人端著橙汁進來,看見江大少癱在沙發上的模樣,不能免俗地被驚艷了一把。
江何穿不慣正裝,因此哪怕是今天這種場合,他也只是勉強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領帶,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瀟灑。扣子被他自己多扯開一顆,頸下皮膚白皙,因為喝了酒,泛出粉紅色。垂感極佳的西褲,叫他穿著也總是短那麼一點兒,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襪子包裹的那一截細腳踝,看著莫名叫人臉紅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麼樣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癱個葛優躺的姿勢,他也能躺出膠片時代電影裡的紙醉金迷來。
圈子裡,江家算不上多顯赫,一沒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沒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還只是嵐城大市場上一個賣衣服的小攤主呢,標準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里最眾星捧月的那一個,和裴家那個寶貝得緊的獨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光憑臉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遠自動成為焦點,這是車和爹都無法達到的效果。
傭人在洛杉磯這處別墅幹了好幾年,很少見到江何。因為江家人來洛杉磯通常都是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個十六歲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倆,一個負責花錢,一個負責賺錢,分工和尋常人家的兄弟掉了個個兒。
聽說是江家大少爺小時候太沒正形,江自洋深感後繼無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點培養。傭人每次看見江何一張臉,就不免要想——
這是所有的運氣都用在臉上了嗎?
橙汁放在小几上,傭人輕手輕腳出去了。
江何緩了一會兒,坐起身喝一口,又皺眉——孟杳的橙汁里到底加了什麼?為什麼他在別處永遠都喝不到那個味兒?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貴的江公子不願再喝,又癱回沙發上。
過了幾分鐘,手機又響起來。
他以為是那鋼筆買到了,拿起來一看,八百年不主動說話的裴澈居然給他發了張圖。
江何認得,那是孟杳家旁邊的一間咖啡館,聽說裴澈前女友念大學的時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無語。
誰不知道裴澈自從女朋友跑了之後,動不動就往那片兒去。自己坐那兒喝一下午刷鍋水,悶騷得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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