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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現如今不過十一歲少年郎,父親早年亡故,八歲時母親也因病去世。又因他家中沒有還在世的親戚能夠照顧他,就被送去了福濟院。

  卷宗上記錄的則是這個叫池昭的小郎君在福濟院丟失不見,一直未尋到下落。福濟院的嬤嬤報案,希望京兆府辦案途中若是碰上就帶回來。

  福濟院中俱是孤女,年紀小一些的,還可能會被富庶人家領去當養子。

  像池昭這般,八歲才進福濟院,是不大可能尋到養父母的。

  過了十二歲,這些孩子們就會被進入奴籍,送進宮中效力。若是男孩,自然是要經歷閹割的。

  因著這一條規矩,福濟院每年都會跑丟不少男孩。查案的衙役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沒仔細追查過這些案子。

  從福濟院消失後,已經三年半無人知其蹤影。也不知何時,他竟作為東家出現在神秘客棧的房契、地契上。

  明面上,周沉找不出一絲他們有關聯的證據。

  這個小少年與高朗究竟更是何種關係,為何要挑出他作為高朗掩蓋行動的幌子?

  一夜過去,周沉仍無所獲。

  清早,曦光才剛剛照亮他的屋子,趙士謙竟已經在外頭十足粗暴地敲起了門。

  趙士謙若是上值,必定是踩著點到。今日來這麼早,想來是有重要的事情。

  「我發現了一個大八卦!」

  甫一進門,他便咋呼起來,「我昨晚特意跑去雜役住的地方打聽楊五,你猜我聽見什麼消息了?」

  周沉扶額,無精打采道:「不說就滾。」

  「楊五的相好原來是個寡婦!」趙士謙邊說,邊擠眉弄眼起來,「聽說,孩子都好大了。但是卻沒有婚書,也不知道為什麼,偷偷摸摸的。」

  大梁律法,並不限制寡婦再婚,只需將婚書送至衙門,便算是正經夫妻。

  「他跟寡婦相好,卻不願下婚書,他也太混蛋了。」

  趙士謙嘀咕著,並未注意周沉神情的變化。

  周沉捏著發緊的太陽穴,近來翻閱的卷宗太多,但此刻的直覺卻讓他想起了一件三年前的案子。

  此案兇手是一名孀居多年的寡婦,與已故丈夫育有遺腹子一名,當時已經八歲。

  案件大致是因為兩名鄰居看見寡婦與另一名男子行親密之舉,便傳出不少閒話,連遺腹子也被說成了野種。

  寡婦知曉後流言後,失去理智,用石杵將兩名鄰居重擊至死。

  案件清晰明了,雖說寡婦行兇是事出有因,但律法在此,並不容有例外。

  京兆府將此案件審結後,照例移送去了刑部。

  還沒等到最終的審判結果,這名寡婦就因心悸,死在了刑部獄中。

  眼前一絲靈光閃現,周沉抓起卷宗輕而易舉就找到了記錄此案的那捲,翻開一瞧,只見卷宗記錄,該名寡婦跟隨夫姓,與神秘客棧房契、地契上的少年人同姓。

  二人都姓池。

  不僅遺腹子的年齡對得上,而且寡婦前腳死在刑部,後腳楊五就裝病受傷,作為雜役隱藏在京兆府這麼久。

  三年前,高朗剛剛調任去刑部,京兆府由端王接管,正是人心各異的時候。

  那段時間,周沉幾乎拔除了所有高朗留在這裡的眼線,卻唯獨忘了佯裝受傷的楊五。

  想必寡婦池氏根本就沒有在刑部獄因心悸而死,而是早就暗度陳倉,偷換了乾坤。

  高朗救下楊五的相好,既是拉攏,也是對他的鉗制。

  若他遭受酷刑時膽敢吐露半個字,寡婦池氏在客棧的日子就不會好過。

  當然這些還都只是推測,周沉必須拿到實證。

  他將寡婦殺人案的卷宗丟給趙士謙,即刻吩咐道:「重新走訪池氏的鄰居,問清楚她的相好到底是誰。」

  趙士謙懵懂著接下卷宗,「那你去哪?」

  若是普通的命案,由京兆府裁決後便可直接移送刑部行刑,最後由大理寺覆審,行查漏補缺之責。

  譬如此案,案犯尚未行刑,就死在了獄中。大理寺覆審時,則必須核定案犯的屍身,認定其已經死亡。

  刑部官員的話,周沉是一個字也信不過了,大理寺倒是有幾名直臣值得一問。

  但如果大理寺覆審此案時,並未按照規定行事,周沉方才的假設,也就與真相幾乎無異了。

  此案案犯池氏,尚未行刑,也根本不曾因心悸而死。

  她此刻就在東市客棧,作為鉗制楊五的棋子。

  周沉匆忙披上外衣,「去大理寺。」

  作者有話說:

  喵嗚

  第31章 芝麻裹油條

  31 芝麻裹油條

  吟風撲了空。

  待她到達廨署時, 周沉已經獨自駕馬朝著大理寺所在的義寧坊趕去。

  與她一同撲空的還有著急趕來的孫亮。

  昨日傍晚,孫亮發現陳娘子不見了蹤影后,便在西市巷子附近打聽了一圈。

  大致得到的傳聞是巷子裡鋪面的東家易了主, 租金水漲船高。里巷做的又都是小本生意,許多店家付不起昂貴的租金, 只能閉店另尋出路。

  陳娘子的狀況孫亮是知悉的, 家中父母年邁, 兄長患有腿疾, 全家的生計皆繫於她的肩上。幾年前陳娘子開始推著小車叫賣胡餅, 收入逐漸可觀後才盤下了這間小小的食鋪。

  若是她真的遭遇此情況, 恐怕想盡辦法也會重新支起個小攤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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