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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總想給他和交好人家的姑娘湊一起,這讓他很反感。
剛好他那會兒的營長家屬給他介紹了黃玉靜,人好看,性子也溫順,什麼都依賴他,這讓他很受用。也是跟家裡擰著,他就自己瞞著家裡結了婚。
可結婚了才知道,溫順依賴換種說法就是沒主見,很容易被人擺布拿捏。
他自己的小家裡幾乎就是這位岳母說了算,甚至他交給妻子的工資都是這位岳母把著。妻子每月反而是要跟她伸手要錢的。
這些他開始都不知道,是直到兒子出生後,花銷大了,妻子每到月底就打饑荒,他察覺不對問了,也才知道。
他當時就要找岳母說清楚,卻被妻子哭著給攔住,說岳母也不容易,她媽是後妻進門,她前頭的兩個姐姐又不省心,嫁人都是自己跟人走了。家裡難免就管她嚴些如何的。求他體諒一二。
可他體諒不了,女兒都嫁人生子了,還要管頭管腳,連女婿的錢都要管著,這是他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他也沒和妻子爭辯,轉頭申請了調動。然後帶著妻兒到了另一個駐地。
離開時,他這位岳母一直追到車前痛訴他拐帶她女兒。放話說,她的女兒她知道,絕不會不要媽,讓他走著瞧。
之後就是他不想回憶的糟亂日子。
岳母的話一點也不摻假,到了新駐地沒多久,妻子就時不時找理由回娘家,開始還帶著兒子。
後來大概得了岳母的吩咐,想讓他吃足了教訓,再去她就把兒子撂給他走。
他工作任務重,早出晚歸的,兒子只能托給左右鄰居幫忙帶著。
可時候長了,孩子卻越來越瘦,還時常要生病。
跟妻子吵了鬧了都不管用,她甚至變本加利的,回趟娘家就是一個月,回來呆沒一個禮拜就又走。
他徹底對她死了心,給家裡打了電話求助。
他媽電話里把他罵得狗血淋頭後,卻坐當天的車就出發,來接走了兒子。後來也是他媽給兒子調養好了身體,兒子才能這麼活蹦亂跳的淘氣。
兒子有人照顧,他沒了後顧之憂。這段婚姻也確實沒了存在的必要,他寫信提出了離婚。
岳母當即就帶著妻子要找他來算帳。
大概是走得匆忙,又趕上突然大雪降溫,到家妻子就風寒病倒。
很快就不好了,病榻前要求見兒子,他找人把生生帶回來。
兒子到了,她卻並沒多少舐犢之情,只看了一眼,就交給了岳母領出去了。
這邊妻子沒堅持多久就去了,人還在那裡沒收殮,他卻發現兒子竟被趕來的舅兄藏了起來。
然後就是岳母的長篇指責,說他害死了她閨女。
再後來就是一條條的要求,不同意,生生就不給他見。
後來還是上面的領導知曉了,出面幫他跟岳母談。
岳父岳母都是在當地縣城有體面工作的人,最後也是怕影響了。
於是就以每月他補給岳十五塊錢,然後三年內不許再婚,再婚對象必得和他們同意。
最後一條他沒同意,最後接受了若是岳家給他介紹的姑娘他要優先考慮,才要回了生生。
妻子生前,兩人早磨沒了感情。可畢竟若他不提離婚,妻子可能就沒事了。
對岳家,特別是陪著妻子一點一點看著女兒死亡的岳母,他是歉疚的。
之後他總算過兩三年安生日子,生生也在他爸媽那裡健長大。
還是今年,他爸調任南方,那邊濕氣重,生生跟著去了總是反反覆覆的生病。
實在沒法子了,生生也說想爸了。再不舍,半個月前他爸媽還是把孩子給送回來了。
結果父子溫情才幾天,他只有每年集中匯款一次才想起的岳母也跟著找來了。
沒想到一來,就是要給他說親,還是他岳母的外甥女,她表妹家的女兒,也是妻子的表妹。剛剛才滿十八歲的姑娘。
若不是不想把人想得太不堪,賀錦坤真的懷疑這個時間點過於巧合了。
三年的時間,剛好岳母的外甥女滿十八歲。
剛過生日沒幾天,就帶過來給他相親。
而岳母表妹一家,就在汝城市裡住著,三年前
他可沒見兩家有多少來往。昨天卻見這位柳霞姑娘是喊她岳母「媽」的。
而這一切,是不是在妻子還在病榻上奄奄一息時就想好打算好了呢?
細想,賀錦坤都有些不寒而慄。
所以昨天他一見面,沒坐穩就表示了拒絕。
可一如既往,他這位置岳母,是以自己的毅志為轉移的。
作者有話說:
第38章 遠離!
看著很不歡迎自己的女婿和外孫, 陳春蘭覺著受到了怠慢。
可當初的賀錦坤就不受她擺布,三年過去,能指揮上千人的副團長, 又豈是一個搞婦女工作的老婦能愚弄的。
特別是賀錦坤發現,若因為心軟沒有強硬拒絕,陳春蘭只會更得寸進尺。兒子還在身邊, 他不能再讓她鑽了空子。
陳春蘭再跟他哭訴,「我可憐的閨女,若不是你,怎麼會和我陰陽兩隔,讓我活著沒了念想。
現在柳霞就是我閨女,讓她照顧生生我最放心。你只要把欠玉靜的都還到柳霞身上, 以前的事我都可以不計較了, 你還是我的好女婿。」
看著同昨天的和藹明理已是換了張面孔的人,賀錦坤連最後一點心軟也不剩了。
剛好他那會兒的營長家屬給他介紹了黃玉靜,人好看,性子也溫順,什麼都依賴他,這讓他很受用。也是跟家裡擰著,他就自己瞞著家裡結了婚。
可結婚了才知道,溫順依賴換種說法就是沒主見,很容易被人擺布拿捏。
他自己的小家裡幾乎就是這位岳母說了算,甚至他交給妻子的工資都是這位岳母把著。妻子每月反而是要跟她伸手要錢的。
這些他開始都不知道,是直到兒子出生後,花銷大了,妻子每到月底就打饑荒,他察覺不對問了,也才知道。
他當時就要找岳母說清楚,卻被妻子哭著給攔住,說岳母也不容易,她媽是後妻進門,她前頭的兩個姐姐又不省心,嫁人都是自己跟人走了。家裡難免就管她嚴些如何的。求他體諒一二。
可他體諒不了,女兒都嫁人生子了,還要管頭管腳,連女婿的錢都要管著,這是他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他也沒和妻子爭辯,轉頭申請了調動。然後帶著妻兒到了另一個駐地。
離開時,他這位岳母一直追到車前痛訴他拐帶她女兒。放話說,她的女兒她知道,絕不會不要媽,讓他走著瞧。
之後就是他不想回憶的糟亂日子。
岳母的話一點也不摻假,到了新駐地沒多久,妻子就時不時找理由回娘家,開始還帶著兒子。
後來大概得了岳母的吩咐,想讓他吃足了教訓,再去她就把兒子撂給他走。
他工作任務重,早出晚歸的,兒子只能托給左右鄰居幫忙帶著。
可時候長了,孩子卻越來越瘦,還時常要生病。
跟妻子吵了鬧了都不管用,她甚至變本加利的,回趟娘家就是一個月,回來呆沒一個禮拜就又走。
他徹底對她死了心,給家裡打了電話求助。
他媽電話里把他罵得狗血淋頭後,卻坐當天的車就出發,來接走了兒子。後來也是他媽給兒子調養好了身體,兒子才能這麼活蹦亂跳的淘氣。
兒子有人照顧,他沒了後顧之憂。這段婚姻也確實沒了存在的必要,他寫信提出了離婚。
岳母當即就帶著妻子要找他來算帳。
大概是走得匆忙,又趕上突然大雪降溫,到家妻子就風寒病倒。
很快就不好了,病榻前要求見兒子,他找人把生生帶回來。
兒子到了,她卻並沒多少舐犢之情,只看了一眼,就交給了岳母領出去了。
這邊妻子沒堅持多久就去了,人還在那裡沒收殮,他卻發現兒子竟被趕來的舅兄藏了起來。
然後就是岳母的長篇指責,說他害死了她閨女。
再後來就是一條條的要求,不同意,生生就不給他見。
後來還是上面的領導知曉了,出面幫他跟岳母談。
岳父岳母都是在當地縣城有體面工作的人,最後也是怕影響了。
於是就以每月他補給岳十五塊錢,然後三年內不許再婚,再婚對象必得和他們同意。
最後一條他沒同意,最後接受了若是岳家給他介紹的姑娘他要優先考慮,才要回了生生。
妻子生前,兩人早磨沒了感情。可畢竟若他不提離婚,妻子可能就沒事了。
對岳家,特別是陪著妻子一點一點看著女兒死亡的岳母,他是歉疚的。
之後他總算過兩三年安生日子,生生也在他爸媽那裡健長大。
還是今年,他爸調任南方,那邊濕氣重,生生跟著去了總是反反覆覆的生病。
實在沒法子了,生生也說想爸了。再不舍,半個月前他爸媽還是把孩子給送回來了。
結果父子溫情才幾天,他只有每年集中匯款一次才想起的岳母也跟著找來了。
沒想到一來,就是要給他說親,還是他岳母的外甥女,她表妹家的女兒,也是妻子的表妹。剛剛才滿十八歲的姑娘。
若不是不想把人想得太不堪,賀錦坤真的懷疑這個時間點過於巧合了。
三年的時間,剛好岳母的外甥女滿十八歲。
剛過生日沒幾天,就帶過來給他相親。
而岳母表妹一家,就在汝城市裡住著,三年前
他可沒見兩家有多少來往。昨天卻見這位柳霞姑娘是喊她岳母「媽」的。
而這一切,是不是在妻子還在病榻上奄奄一息時就想好打算好了呢?
細想,賀錦坤都有些不寒而慄。
所以昨天他一見面,沒坐穩就表示了拒絕。
可一如既往,他這位置岳母,是以自己的毅志為轉移的。
作者有話說:
第38章 遠離!
看著很不歡迎自己的女婿和外孫, 陳春蘭覺著受到了怠慢。
可當初的賀錦坤就不受她擺布,三年過去,能指揮上千人的副團長, 又豈是一個搞婦女工作的老婦能愚弄的。
特別是賀錦坤發現,若因為心軟沒有強硬拒絕,陳春蘭只會更得寸進尺。兒子還在身邊, 他不能再讓她鑽了空子。
陳春蘭再跟他哭訴,「我可憐的閨女,若不是你,怎麼會和我陰陽兩隔,讓我活著沒了念想。
現在柳霞就是我閨女,讓她照顧生生我最放心。你只要把欠玉靜的都還到柳霞身上, 以前的事我都可以不計較了, 你還是我的好女婿。」
看著同昨天的和藹明理已是換了張面孔的人,賀錦坤連最後一點心軟也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