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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這樣做,怎麼能讓殿下對我印象深刻?怎麼能讓你念念不忘至今呢?方才還說喜歡我呢!嘖嘖嘖,殿下可知是誰滅了越國,間接殺死你的父王母后?呵,是我啊,是你親口說出喜歡的人呀!若是越國國君與王后泉下有知,見你對仇人說喜歡,對仇人說思念,不知作何感想?

  「可憐的小公主啊!從千寵萬愛到一無所有是什麼感受?痛苦嗎?難過嗎?現在悉知真相有又什麼感受?羞辱嗎?奔潰嗎?」

  他居高臨下地俯視她,像戲耍寵物般說著嘲弄的話。

  似乎有意想看她落淚,說這話時,總是盯著她眼睛。

  然而寧熙沒有落下一滴眼淚,他便有些失望,「越國小公主真是沒心沒肺的人,聽到這般折辱人的話,都毫不在意。想必國君與王后死的時候,你也夷然不屑吧。呵,如此冷血,如此無情,在下亦要甘拜下風呢。」

  寧熙深深地呼吸一下,努力將胸口難受的窒息感稀釋掉。

  她怎麼會不在意?怎麼會不在乎?

  若是從前便也罷了,可自從體會到孺慕之情又徹底失去,每逢別人提起總是錐心裂骨的難受。

  但是這種難受不會在外人面前顯露出來,尤其是在他面前,若是顯露出來,不恰好愉悅了他嗎?

  「為何要針對我?」

  兩人雖有婚約,卻從未見過。即使見到,也是在他的刻意安排下。

  寧熙恪守作為公主的本分,從未有過什麼逾矩的舉動,更未有刻意冒犯他的行為。

  「針對你?我不會針對任何人,眾生平等,一視同仁,你在我眼中,與旁人無異。但是你犯了錯,犯了錯便要受到責罰,我是世人口中的聖子,順應上天的旨意,給予適當的懲罰而已。」

  「我何錯之有?難道是因為之前我對持有小玉身份的你有所苛責,致使你懷恨在心,才會做出這些事?但我苛責小玉,都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所謂不知者無罪,我不該受此責罰,更不該引來越國之禍。」

  「不不不……你罪不在此,你的罪過在於……」

  他說到這便頓住了,似乎沒找到適當的藉口,沉吟思索了一下。

  「你的罪過在於從第一眼便讓我生厭。」

  「……為什麼?」

  「為什麼?哪來這麼多為什麼呢?殿下,我的喜歡與厭惡從來都是沒有理由的。

  「第一眼見到你,便想蹂/躪你傷害你,誓要拉入泥沼狠狠踐踏!你不是不懂什麼是情嗎?那我便讓你懂得什麼是情;你不是自出生起便擁有一切嗎?那我便讓你一無所有;你不是不會落淚嗎?那我一定要讓你落下淚來。

  「凡是能讓你痛苦的事,我都想做,沒有為什麼,沒有太多理由,我就是想看你哭!」

  滿懷惡意地說出這番話後,又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臉,動作極溫柔,仿若對待愛侶。

  「但是神佛講究恩威並施,給予責罰的同時也應給予適當嘉獎。殿下方才不是說想一直陪在我身邊嗎?那麼,便如你所願。從今往後,你作為我的禁臠陪我待在這座璧玉城,生死相隨,永不分離。這是對你的嘉獎,開心嗎?」

  第六十六章

  嫡子, 指正妻所生之子,若存在平妻,平妻之子亦為嫡子。

  至於無名無分歌伎所生之子, 完全沾不上一個「嫡」字。

  然而,身份最微賤之人,偏偏生出最尊貴之子……

  現任公輸家家主, 於子嗣上極為艱難。

  早過而立,卻一無所出,莫說嫡子,旁的侍妾亦無生出一兒半女。

  族中長輩恐他身體有恙,暗地裡尋訪名醫搜羅良藥,就想治好他隱疾。

  然而名醫說他身體康健, 無任何缺陷;良藥服下繁多, 皆不見起色。

  這種無兒無女膝下乾淨的狀態一直維持到三十五歲。

  那年,他酒醉後無意寵幸了府上一名歌伎。

  誰知經此一遭,歌伎竟然懷孕了。

  既有血脈, 他自然高興,格外撥出小院,將歌伎嬌養其間。

  歌伎年幼便被賣入公輸家, 一向只通曲譜,不識文字。

  空有美艷皮囊與絕妙歌喉,卻沒有思想, 沒有主見,心中能夠顧慮到的都是非常簡單及淺薄的。

  她見自己被家主寵幸,一舉得孕, 便認為麻雀飛上枝頭變鳳凰, 完全脫離底層。於是恃寵而驕, 囂張跋扈,對同等出身的侍婢動輒打罵。

  侍婢們心中恨極了她,可都敢怒不敢言。

  有時私下聚在一起,悄悄討論她肚中孩兒是否屬於家主的。

  畢竟這孩子來得實在蹊蹺,旁的侍妾承寵五六年都沒動靜,為什麼偏偏到她那兒,僅有一次就懷上了?

  怕不是揣著不知哪來的野種賴給家主了吧?可憐家主還被蒙在鼓裡,對這歌伎萬般寵愛,真替他感到不值!

  然則這些侍婢們都想錯了。

  公輸家的人,怎麼可能單純無知,既為家主,更是深謀遠慮,藏巧於拙。

  孩子是不是公輸家的血脈,待生下來即可一見分曉。

  族中長輩都知曉,凡是公輸家的孩子,無論男女,天生肩胛處有櫻花胎記。

  若生出的孩子並無胎記,便知是用別人的孩子來混淆血脈,野種和生母一併打死便是。

  之前又不是沒有這樣的事,他當初最寵愛的那個侍妾,就是生了別人的孩子冒充他的……他那時又驚又怒,又悲又痛,極為不忍卻還是狠心將母子一齊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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