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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總得過下去,他總得自己走出來。
*
日子平淡如水過著,三月開頭的某天,網上冒出條「多年以後」的熱搜。
多年以後是一家開在雲城的老店,開了快三十年,來這的顧客可以給未來的自己寫明信片,店主會根據明信片的地址按時寄出,這家店承載了太多人的青春記憶,現在城區擴建要拆除,而店主前幾年因為心梗,身體也不行,決定寄出最後一批明信片後關店。
這個消息在微博一發出,引來好多人的熱議。
「11年高中畢業我和我爸媽一起去玩過,給自己寫了一張明信片,五年後我收到了,但那個時候我媽已經去世兩年了。」
「和當時的好朋友去的,不過現在我們早已經分道揚鑣了,時間真殘忍。」
「我是和男朋友去的,現在他已經是我老公啦~」
「我懷念那個和我一起寫明信片的人,即使我們沒在一起,我也祝他幸福。」
……
熱搜沒有持續很久,很快就掉下去了,可沒幾天,這條沉寂的熱搜帶著沈從言的名字竄到了第一。
消息還是助理給沈從言看的,他剛下節目,助理就把手機遞過來求證:「言哥,這是你嗎?」
沈從言外套剛套上左手,滿不在意抬眼,在看到屏幕上的照片後劈手奪下手機,看了十幾秒後,聲音微抖問:「哪來的?」
助理從沒見過沈從言這樣,唯唯諾諾把前因後果說了一遍。
「現在訂雲城的機票。」
其實店主並不認識沈從言,他一個人忙不過來,便找人來幫忙,店員整理時,開了口的信封里掉出一張照片,店員一眼就認出了照片裡的沈從言。
雲城,是那年他們一起來旅遊過的城市,沈從言沒想過,他會再因為沈夕和這座城市發生聯繫。
他坐在車裡,看著外面陌生的街景,試圖找到一點過去的影子,可時間太久了,這裡的一切早已不是當初的樣子。
而那間叫多年以後的店,沈從言更是毫無記憶。
到店時,已是凌晨,一推門,門檐的風鈴叮叮咚咚響了起來,等在店裡的人不約而同看向門口。
「你們好。」沈從言摘下口罩和帽子朝店裡的人打招呼。
「...你..好。」幾個年輕店員看到沈從言話都說不利索了,從椅子上站起來背挺得直直的。
店分上下兩層,裝修看上去有些年頭,又因為即將關店的緣故,店內顯得很空。沈從言沒再多打量,對店員說:「我是來取東西的。」
「這個。」店員把早就準備好的信封遞過來,沈從言一看到信封上的字就認出這是沈夕的筆跡,信封很薄,薄到讓人以為裡面是空的。
沈從言把信裝進口袋,看向店裡兩鬢斑白的老人,從進來他就坐在老舊的沙發上看報,對他毫不關心。
「請問,她是什麼時候來的您還記得嗎?」
老人從報紙上抬頭,一句話打碎沈從言的期待,「時間太久了,我早忘了。」
也對,畢竟那麼久了。
沈從言失望沉下肩,又一次道謝,他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信封放在櫃檯上,「這麼晚打擾你們了,很抱歉。」
「不要緊不要緊,可以給我們簽個名嗎?」
「可以。」
沈從言簽完名又一次鄭重跟他們道過謝準備離開,看完報紙的老人站起來叫住他,他把櫃檯上的信封重新放到沈從言手裡,望著他說:「雖然我不記得她,但來這的每一個人都是帶著期待來的。」
「謝謝。」
風鈴聲叮鈴一陣響,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門外。
這裡和縉北差不多冷,街上人影伶仃,沈從言沒上車,沿著陌生街道一路走下去。
他雙手揣兜,信封的邊角時不時刮到手背,這條路是一段很長的下坡,靠近老城區,四周很安靜,零星幾個晚歸的人騎著電瓶車經過,車輪碾過窨井蓋發出咕咚一聲響。
身後的車一直跟著,直到看到前面的人停了下來。
沈從言小心翼翼撕開封口,倒出裡面的東西。
一張照片和一張明信片。
照片裡是20歲的沈夕和23歲的沈從言。
他們身後是冉冉升起的朝陽。
--沈夕,十年後如果你還活著,希望你已經和沈從言在一起了,如果沒有,我希望沈從言永遠幸福。
--沈從言,對不起,昨天我說謊了,初中喜歡你是真的,不想和你做兄妹也是真的,這幾天我真的真的非常開心,謝謝你。
--還有爸爸,當你的女兒很幸福,我先去找媽媽啦,爸爸慢點來,我會等你的。
--最後想對你們說,如果想念我讓你們難受的話,就不要想啦,我在天上肯定會當上仙女的,你們不要擔心我,也不要讓我擔心。
--大家,要往前走呀。
明信片上好幾處被水洇開的印記已經泛黃,而現在又添上了新的。
這兩年沈從言時刻都在被鈍刀子凌遲,每一刀刺不中要害,但每一刀都疼,漸漸的,他也習慣了這種疼痛,而如今,這張跨越七年的明信片變成一把鋒利的劍,一下把他貫穿。
他被掏空,被濺了一臉血,痛到站不起緩緩彎下了腰。
失去為什麼不能是一瞬間的事,為什麼它變成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日常,只要活著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刺傷,連天氣變化都能成為人痛哭的原因。
*
日子平淡如水過著,三月開頭的某天,網上冒出條「多年以後」的熱搜。
多年以後是一家開在雲城的老店,開了快三十年,來這的顧客可以給未來的自己寫明信片,店主會根據明信片的地址按時寄出,這家店承載了太多人的青春記憶,現在城區擴建要拆除,而店主前幾年因為心梗,身體也不行,決定寄出最後一批明信片後關店。
這個消息在微博一發出,引來好多人的熱議。
「11年高中畢業我和我爸媽一起去玩過,給自己寫了一張明信片,五年後我收到了,但那個時候我媽已經去世兩年了。」
「和當時的好朋友去的,不過現在我們早已經分道揚鑣了,時間真殘忍。」
「我是和男朋友去的,現在他已經是我老公啦~」
「我懷念那個和我一起寫明信片的人,即使我們沒在一起,我也祝他幸福。」
……
熱搜沒有持續很久,很快就掉下去了,可沒幾天,這條沉寂的熱搜帶著沈從言的名字竄到了第一。
消息還是助理給沈從言看的,他剛下節目,助理就把手機遞過來求證:「言哥,這是你嗎?」
沈從言外套剛套上左手,滿不在意抬眼,在看到屏幕上的照片後劈手奪下手機,看了十幾秒後,聲音微抖問:「哪來的?」
助理從沒見過沈從言這樣,唯唯諾諾把前因後果說了一遍。
「現在訂雲城的機票。」
其實店主並不認識沈從言,他一個人忙不過來,便找人來幫忙,店員整理時,開了口的信封里掉出一張照片,店員一眼就認出了照片裡的沈從言。
雲城,是那年他們一起來旅遊過的城市,沈從言沒想過,他會再因為沈夕和這座城市發生聯繫。
他坐在車裡,看著外面陌生的街景,試圖找到一點過去的影子,可時間太久了,這裡的一切早已不是當初的樣子。
而那間叫多年以後的店,沈從言更是毫無記憶。
到店時,已是凌晨,一推門,門檐的風鈴叮叮咚咚響了起來,等在店裡的人不約而同看向門口。
「你們好。」沈從言摘下口罩和帽子朝店裡的人打招呼。
「...你..好。」幾個年輕店員看到沈從言話都說不利索了,從椅子上站起來背挺得直直的。
店分上下兩層,裝修看上去有些年頭,又因為即將關店的緣故,店內顯得很空。沈從言沒再多打量,對店員說:「我是來取東西的。」
「這個。」店員把早就準備好的信封遞過來,沈從言一看到信封上的字就認出這是沈夕的筆跡,信封很薄,薄到讓人以為裡面是空的。
沈從言把信裝進口袋,看向店裡兩鬢斑白的老人,從進來他就坐在老舊的沙發上看報,對他毫不關心。
「請問,她是什麼時候來的您還記得嗎?」
老人從報紙上抬頭,一句話打碎沈從言的期待,「時間太久了,我早忘了。」
也對,畢竟那麼久了。
沈從言失望沉下肩,又一次道謝,他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信封放在櫃檯上,「這麼晚打擾你們了,很抱歉。」
「不要緊不要緊,可以給我們簽個名嗎?」
「可以。」
沈從言簽完名又一次鄭重跟他們道過謝準備離開,看完報紙的老人站起來叫住他,他把櫃檯上的信封重新放到沈從言手裡,望著他說:「雖然我不記得她,但來這的每一個人都是帶著期待來的。」
「謝謝。」
風鈴聲叮鈴一陣響,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門外。
這裡和縉北差不多冷,街上人影伶仃,沈從言沒上車,沿著陌生街道一路走下去。
他雙手揣兜,信封的邊角時不時刮到手背,這條路是一段很長的下坡,靠近老城區,四周很安靜,零星幾個晚歸的人騎著電瓶車經過,車輪碾過窨井蓋發出咕咚一聲響。
身後的車一直跟著,直到看到前面的人停了下來。
沈從言小心翼翼撕開封口,倒出裡面的東西。
一張照片和一張明信片。
照片裡是20歲的沈夕和23歲的沈從言。
他們身後是冉冉升起的朝陽。
--沈夕,十年後如果你還活著,希望你已經和沈從言在一起了,如果沒有,我希望沈從言永遠幸福。
--沈從言,對不起,昨天我說謊了,初中喜歡你是真的,不想和你做兄妹也是真的,這幾天我真的真的非常開心,謝謝你。
--還有爸爸,當你的女兒很幸福,我先去找媽媽啦,爸爸慢點來,我會等你的。
--最後想對你們說,如果想念我讓你們難受的話,就不要想啦,我在天上肯定會當上仙女的,你們不要擔心我,也不要讓我擔心。
--大家,要往前走呀。
明信片上好幾處被水洇開的印記已經泛黃,而現在又添上了新的。
這兩年沈從言時刻都在被鈍刀子凌遲,每一刀刺不中要害,但每一刀都疼,漸漸的,他也習慣了這種疼痛,而如今,這張跨越七年的明信片變成一把鋒利的劍,一下把他貫穿。
他被掏空,被濺了一臉血,痛到站不起緩緩彎下了腰。
失去為什麼不能是一瞬間的事,為什麼它變成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日常,只要活著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刺傷,連天氣變化都能成為人痛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