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頁
雖然是雪夜,但云層較薄,透過玻璃仍然可見明麗的月亮。
每當在月色下,她就會覺得這張冷白、立體、眼窩深邃的臉像西方古老傳說中描述的血族,叫她有點害怕,又無法自制地被華麗容顏吸引。
「那麼,」她湊近他耳邊,用輕柔的法語道,「納瓦爾先生,您是否願意告訴我,您最喜歡的稱謂?」
她含混不清解釋道:「我是說……私下的那種稱謂噢。你們法國人不是喜歡親密稱呼嗎?以後……以後我就那樣稱呼你、哄你。」
橘紅色燭光跳躍在彼此臉上,她貼上來,輕喚暱稱:「比如,我的安德烈……」
男人身體一僵。
呼吸游移到臉頰邊——
「Chéri(我親愛的)?」
軟軟指尖攀上鎖骨——
「Mon amour(我的愛人)?」
氣息往喉結附近遊走——
「Ma raison d'etre(我存活的理由)……」
紅唇貼眼瞼——
「Mon ange(我的天使)……」
所有細碎呢喃,化為雪花般的柔軟,在冬夜裡,一片片覆蓋溫熱肌膚——
「Ma moitié(我的另一半)。」
褐色眼眸陷入深邃黑暗中,看似沒有溫度,但溫暖燭光搖曳在他的耳根上,給人一種灼熱的感覺。
忍到難以再忍。
他抬手,一把抓住那纖細而不安分的手指,手上青筋突起。
喉結暗動。
他質問道:「你在做什麼?」
女孩抽手,直起了身子,舉著雙臂笨拙地褪去貼身毛衣,迷糊道:「來吧,小甜心。」
納瓦爾:「?」
作者有話說:
絨絨你真不怕酸掉牙啊!
納瓦爾OS:好的,莉莉安,今晚別想睡好覺了。
第70章 、銀白蛺蝶
聽說這場聚會接下來的地點會轉移到迪廳、旱冰場去, 白絨一想到那些光線炫目的場地和年輕男女的各式爆炸頭,就感覺有點頭疼。
那種活動比較適合她媽媽。
為了趕在轉場前離開, 她在餐桌邊抓緊時間從女同學小莎那裡打聽舊事——所有同學裡面, 只有小莎願意跟她認真聊天——大概是性格爽朗的原因,其他人倒不是不理她,只是態度都比較疏離、古怪。
小莎記得高中時大大小小的各種事,白絨真是佩服這種能力。
似乎有些人就是這樣的, 對舊事的記憶力很好, 偶然聊到相關話題, 你甚至可以從他們口中得知十年前小學暑假某個下午發生的小事。
「哦,你說那個男孩啊, 他是阿樹,你連他也不記得了?他可是以專業第一的成績進入北京那所音樂學院的啊……」小莎開始滔滔不絕地說道。
白絨的視線穿過燒烤菸霧看去,遠遠地,角落裡那個戴眼鏡的男孩, 他皮膚白淨、面部瘦削, 外表很斯文, 但一雙目光卻像鬼魂般幽幽地追隨著她。
白絨記得。
她收到信後的一段時間, 記起來的就是這個名字。
陳樹……
小莎悄聲說:「你們三個人以前經常待在一起,都是學小提琴的, 關係很好。」
白絨愣住,「三個人?」
「是啊, 還有一個是你最好的朋友, 百樂。阿樹和她是青梅竹馬……」小莎想起了什麼, 把聲音放得更低, 「你也不記得她啦?」
白絨搖搖頭。
百樂?
關於這個名字, 她知道的, 只有那天跟媽媽一起在閣樓翻出來的信。
當時,她一看信的內容,就感覺她跟這個人肯定通過很多的信。
信上字跡娟秀——
絨絨:
好想你!半個寒假不見了,假期我實在太忙碌,沒有時間去找你,我一直在備賽,我猜你也是一樣的,不過你肯定比我輕鬆多了,你總是隨便拿各種獎項,哎,我就只能每天苦練十小時來提升了……等你忙完,記得來指教我練伊薩伊哦!哎!你簡直就是我見過最厲害的天才,如果沒有你,我學琴的生活指不定有多麼可悲呢!能有你引路是我的幸運,我答應你,不會再交別的朋友了!
——百樂
這本身是一封很平常的信,雖然最後一句話有點奇怪,但重要的不是來信,而是信封里存放的另一封回信。
回信明顯是白絨自己寫的。
不知為什麼沒寄出去,保存在這裡面了。
一頁白紙上,僅有寥寥幾句話,開頭甚至沒寫稱呼:
不要再誇了。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光鮮輕鬆。
繭,月亮,傷痕……
沒見過沾血的琴弦,你怎麼會懂得我。
——咳咳,果然是十五六歲青春期初期寫出來的句子。
她如今讀來不由得發笑。
可笑完,又陷入一種難以自抑的寂寞情緒中。
周遭的鬧哄聲喚回了她的意識,她問小莎:「你有百樂的聯繫方式嗎?」
小莎喝一大口啤酒,「百樂?她已經……去世了。」
白絨拿酒杯的手僵在半空。
她緩緩轉頭,「去世?」
小莎摸著下巴想了想,注視著不遠處的男孩,猶豫道:「我認為,你還是直接去找阿樹打聽比較好,我聽到的傳聞各不一樣,不能保證是真實的。」
白絨跟著看去,瞧向遠處那個戴眼鏡的男孩。
對方眼神太兇,她不敢過去。
每當在月色下,她就會覺得這張冷白、立體、眼窩深邃的臉像西方古老傳說中描述的血族,叫她有點害怕,又無法自制地被華麗容顏吸引。
「那麼,」她湊近他耳邊,用輕柔的法語道,「納瓦爾先生,您是否願意告訴我,您最喜歡的稱謂?」
她含混不清解釋道:「我是說……私下的那種稱謂噢。你們法國人不是喜歡親密稱呼嗎?以後……以後我就那樣稱呼你、哄你。」
橘紅色燭光跳躍在彼此臉上,她貼上來,輕喚暱稱:「比如,我的安德烈……」
男人身體一僵。
呼吸游移到臉頰邊——
「Chéri(我親愛的)?」
軟軟指尖攀上鎖骨——
「Mon amour(我的愛人)?」
氣息往喉結附近遊走——
「Ma raison d'etre(我存活的理由)……」
紅唇貼眼瞼——
「Mon ange(我的天使)……」
所有細碎呢喃,化為雪花般的柔軟,在冬夜裡,一片片覆蓋溫熱肌膚——
「Ma moitié(我的另一半)。」
褐色眼眸陷入深邃黑暗中,看似沒有溫度,但溫暖燭光搖曳在他的耳根上,給人一種灼熱的感覺。
忍到難以再忍。
他抬手,一把抓住那纖細而不安分的手指,手上青筋突起。
喉結暗動。
他質問道:「你在做什麼?」
女孩抽手,直起了身子,舉著雙臂笨拙地褪去貼身毛衣,迷糊道:「來吧,小甜心。」
納瓦爾:「?」
作者有話說:
絨絨你真不怕酸掉牙啊!
納瓦爾OS:好的,莉莉安,今晚別想睡好覺了。
第70章 、銀白蛺蝶
聽說這場聚會接下來的地點會轉移到迪廳、旱冰場去, 白絨一想到那些光線炫目的場地和年輕男女的各式爆炸頭,就感覺有點頭疼。
那種活動比較適合她媽媽。
為了趕在轉場前離開, 她在餐桌邊抓緊時間從女同學小莎那裡打聽舊事——所有同學裡面, 只有小莎願意跟她認真聊天——大概是性格爽朗的原因,其他人倒不是不理她,只是態度都比較疏離、古怪。
小莎記得高中時大大小小的各種事,白絨真是佩服這種能力。
似乎有些人就是這樣的, 對舊事的記憶力很好, 偶然聊到相關話題, 你甚至可以從他們口中得知十年前小學暑假某個下午發生的小事。
「哦,你說那個男孩啊, 他是阿樹,你連他也不記得了?他可是以專業第一的成績進入北京那所音樂學院的啊……」小莎開始滔滔不絕地說道。
白絨的視線穿過燒烤菸霧看去,遠遠地,角落裡那個戴眼鏡的男孩, 他皮膚白淨、面部瘦削, 外表很斯文, 但一雙目光卻像鬼魂般幽幽地追隨著她。
白絨記得。
她收到信後的一段時間, 記起來的就是這個名字。
陳樹……
小莎悄聲說:「你們三個人以前經常待在一起,都是學小提琴的, 關係很好。」
白絨愣住,「三個人?」
「是啊, 還有一個是你最好的朋友, 百樂。阿樹和她是青梅竹馬……」小莎想起了什麼, 把聲音放得更低, 「你也不記得她啦?」
白絨搖搖頭。
百樂?
關於這個名字, 她知道的, 只有那天跟媽媽一起在閣樓翻出來的信。
當時,她一看信的內容,就感覺她跟這個人肯定通過很多的信。
信上字跡娟秀——
絨絨:
好想你!半個寒假不見了,假期我實在太忙碌,沒有時間去找你,我一直在備賽,我猜你也是一樣的,不過你肯定比我輕鬆多了,你總是隨便拿各種獎項,哎,我就只能每天苦練十小時來提升了……等你忙完,記得來指教我練伊薩伊哦!哎!你簡直就是我見過最厲害的天才,如果沒有你,我學琴的生活指不定有多麼可悲呢!能有你引路是我的幸運,我答應你,不會再交別的朋友了!
——百樂
這本身是一封很平常的信,雖然最後一句話有點奇怪,但重要的不是來信,而是信封里存放的另一封回信。
回信明顯是白絨自己寫的。
不知為什麼沒寄出去,保存在這裡面了。
一頁白紙上,僅有寥寥幾句話,開頭甚至沒寫稱呼:
不要再誇了。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光鮮輕鬆。
繭,月亮,傷痕……
沒見過沾血的琴弦,你怎麼會懂得我。
——咳咳,果然是十五六歲青春期初期寫出來的句子。
她如今讀來不由得發笑。
可笑完,又陷入一種難以自抑的寂寞情緒中。
周遭的鬧哄聲喚回了她的意識,她問小莎:「你有百樂的聯繫方式嗎?」
小莎喝一大口啤酒,「百樂?她已經……去世了。」
白絨拿酒杯的手僵在半空。
她緩緩轉頭,「去世?」
小莎摸著下巴想了想,注視著不遠處的男孩,猶豫道:「我認為,你還是直接去找阿樹打聽比較好,我聽到的傳聞各不一樣,不能保證是真實的。」
白絨跟著看去,瞧向遠處那個戴眼鏡的男孩。
對方眼神太兇,她不敢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