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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經病啊!誰吃帥帥的醋。」

  向前進捂著臉頰,狠狠地瞪了魏益謙一眼。

  魏益謙嬉皮笑臉地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後者只是裝模作樣地扭了扭腰,最後被他摟在懷裡又親了好幾口。

  原來這樣就可以……

  四歲的向帥恍然大悟。

  原來mua一下哥哥的臉蛋,哥哥就不生氣啦。

  向帥心想以後又有小餅乾吃了。

  第154章 番外:大家都來了

  酒吧里音樂陣陣, 向帥興奮地跟著人群舞動,不過很快就發現了身邊人的興致並不高。

  「你不喜歡麼?」

  他湊到明哲耳邊大聲問。

  「還行吧,就是覺得吵。」

  何止吵,明哲覺得腦袋都要炸開了。

  別說他這個年紀不喜歡這種亂糟糟的地方, 二十歲那會兒在韓國也不喜歡去夜店。不管是炫目的燈光還是震得咚咚響的音響都讓他覺得心臟不適。

  「好吧, 老人家, 既然你不喜歡我們就出去吧。」

  向帥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膀,牽著明哲的手往外走。

  本來他倆決定去看電影的, 誰知道錯過了開場。電影院附近的這家酒吧挺有名氣, 於是向帥就把他拉到這裡來了。

  出了門,向帥掏出手機, 迫不及待地翻開備忘錄,在《要和明哲一起做的一百件事》里找出「一起去夜店」一條, 打上完成的小勾勾。

  「這就算完成了?」

  明哲看了他手機一眼。

  在「已完成」的項目里有「一起去沙灘」「一起唱卡拉OK」「一起去電玩城」等項目。

  當然,沒完成的項目更多。

  明哲錯過了向帥的童年,向帥則錯過了明哲的青年,為了把這失去的十八年補回來向帥列了張清單,精挑細選出一百件要和明哲一起做的事情。他們決定用一年的時間把這張表上的事情全部完成。

  一個多月過去了,以目前的進度看來……任重而道遠。

  按照過去的經驗, 不管他們兩個做什麼, 最後的歸宿通常只有一個地方……想到這裡,明哲老臉一熱。

  「體驗過了就是完成了。下次找個咱們都喜歡的項目再好好玩唄。」

  向帥晃了晃左手的戒指, 「咱們還有很多很多的時間呢。」

  有一輩子。

  「想吃冰激凌麼,我給你去買。」

  年長的戀人總是會更加包容, 更何況在明哲的眼裡向帥簡直無一處不可愛。見他那麼乖巧, 忍不住想要對他再好一點。

  向帥蹲在路邊等明哲買冰激凌回來,他穿著白色的衛衣, 帶著灰藍色的帽子,肩膀上別著一隻綠色的小恐龍,白白淨淨又奶又乖的模樣像極了偶像明星。不一會兒就有兩三波女孩子上前相加他的微信,都被他笑著拒絕了。

  開玩笑,他現在可是有「家室」的人,當然要遵守男德了。根據他觀察他老爹和魏益謙十多年來的互動後,向帥得出了一個結論——乾淨和賢惠是男人最好的美德,如果再加上善解人意那簡直就是完美。

  「喂,小哥,咱倆是不是在哪裡見過……」

  這邊剛送走兩個姑娘,身後又響起了男人搭訕的聲音。

  向帥心想今天是什麼日子,我的行情突然變得那麼好,一邊兇巴巴地回過頭。

  對男人他可沒有對女孩子那麼好的態度,再說一會兒明哲就要回來了,他可不想他產生什麼誤會。

  「嘿,果然是你!」

  男人在見到向帥的臉後激動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龍靖!」

  向帥捂著被拍的火|辣辣的肩頭,也終於認清了來人。

  「什麼龍靖,要叫『表哥』。」

  「啊啊啊,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可想死你了。」

  向帥說著,激動地往他身上跳去。

  現在的龍靖可不是當年那個小不點兒了。或許是繼承了父親少數民族血統的關係,如今的龍靖長得可是又高又帥充滿了野性美。他上半身只穿了一件皮革馬甲,足蹬馬丁靴,身後背著把吉他,顯得又狂野又文藝。

  向帥雖然不胖,好歹也是個一米七八的大男生,他只用一隻胳膊就輕輕鬆鬆地托住了向帥的屁|股,向帥像個無尾熊似得掛在他身上,引得周圍人紛紛駐足看向他們。

  其中自然就包括手裡拿著兩個甜筒的明哲。

  他遠遠地就看到了向帥熱情地撲到了那個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身上,像個小鳥兒似得嘰嘰喳喳又親親熱熱,讓明九段本來就談不上開闊的心胸一下子有些悶悶的。

  「表哥,你什麼時候回上海的。嬢嬢他們知道麼。你這次還走麼,下次什麼時候也帶我出去玩玩?」

  龍靖天生就有這一刻晃動不安的靈魂,小時候就幾次嘗試過離家出走的他,在大專畢業後再也按捺不住了。他前腳拿到文憑,後腳就離開了家。

  向紅梅之前托人好不容易給他找了份安定的工作,龍靖卻根本不當回事。他說他一想到一個有手有腳能呼吸會走動的人居然一天必須有超過八個小時的時間坐在辦公室里,面對著電腦和一堆文件就覺得不寒而慄。

  他說坐牢也不過二三十年,上班卻要上一輩子。要是不幸遇到延遲退休,說不定還要請假去過自己的六十大壽。這樣的人生過起來有什麼意思,跟死在大學畢業那天又有什麼區別?

  龍靖走的時候什麼都沒帶,只帶走了當年向帥給他買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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